岳飞之死文言文(岳飞之死与王夫之的)
一
久不进电影院了。记得数年前偶然一回,是陪太太看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太太也久不进电影院了,突然提议去看《芳华》,既与这部电影被炒得如爆米花机似的“訇訇”作响有关,更与个人经历有关。后者是决定因素。太太曾在部队文工团客串过角色,《芳华》恰恰是反映她那个青春时代部队文工团生活的。没料到,这部票房爆棚的电影,太太的观感是“不灵”。电影所反映的生活,与她亲历过的体验,完全不是一回事。我也有同感,为了追求视觉冲击,让那些女演员穿着过于性感的服饰跳舞和练功,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军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
电影《满江红》与《芳华》虽然属于不同类型,但存在的症候相同。似乎中国的名导们,为了夺人眼球,都不像早期电影那么看中文学的内在底蕴了。我更喜欢拍《秋菊打官司》的那个张艺谋,至于《满江红》,如台风,刮过也就过去了。
二
这回去看《满江红》,出于两个因素,一是对宋史有兴趣,二是好奇。看前特地浏览了一下“豆瓣”上观众对电影的评价,发现处于两极。说好的,捧到云端,说是老谋子从影以来一个新的巅峰;说差的,称是“一坨粪”。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电影,让在“豆瓣”上出没的年轻人,评价如此撕裂?
平心而论,愚某看来,这部票房奇高的电影,不似说“好”的那么“好”,也不似说“差”的那么“差”。我是“骑墙派”。
先说好处:很抓人。只要坐在影院里,长达两个多小时,不会有屁股酸痛想中途离开的不耐烦。从头至尾,充满了悬念,密集的“反转”让你喘不过气来。时有“哗啦”一下剑出鞘,白光刺目的刀刃搁到武大人的脖颈上,让人心里一揪,以为演武大人的岳云鹏,秒间就要血溅殿堂了。但拔剑的次数多了,担心也就没了。心想:武大人是名角,不会轻易死的,戏还得演下去,不会早早挂了。还有那个捅破醋坛子,灌醋水用刑的画面,新奇又刺激。此类画面甚多。摄影师出身的张导,一贯注重视觉效果。影片从头至尾的视觉冲击力够凶够猛。只要你不去深思,为了放松身心,娱乐一把,也不枉你掏的门票。
电影《满江红》剧照
剧情类型可以概括为古装悬疑谍战片。这很切合年轻人的时尚口味。至于剧情是否符合内在的逻辑,观者不那么在意。就如看《盗墓笔记》,那些离奇荒诞的桥段,完全是脱离实际生活经验想象的产物。估计谙熟盗墓勾当的贼人,不会把它用来做盗墓的葵花宝典。否则,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盗”进局子了。但就是有人喜欢看,轻松一乐而已,没有人要从这类读物中去悟“道”或挖掘“人性”之类。它的阅读效果等同玩游戏。但大名鼎鼎的张导拍电影,既要紧追时尚,显然又不满足于这个层次,如此便太低估张导的艺术品味了。果然,剧情临近结尾,出现了意料在外、也在情理之外的“反转”:那些刺杀秦桧的刀客,前赴后继地倒下了一批,隐藏到最后的一位,终于获得手刃秦桧的机会。但刺客不杀秦桧,而是把他拎到殿门外,用刀尖逼他背诵岳飞的《满江红》,并且让护卫军也随之朗诵这首词,场面浩大,声裂云霄。据说岳飞临终前在监狱墙壁上写下了这首广为流传的绝命词,而秦桧命人将墙壁上的墨迹铲除洗刷净尽,只有在秦桧的脑袋里储存着这首词。刺客要从秦桧的脑袋里把这首词掏出来,这比立马削掉奸臣脖子有价值多了。还有用此种方式羞辱奸贼,也更令人解气。这刺客的精神境界岂是一般的刀客武夫可比?简直比岳飞还要岳飞,比范仲淹还要范仲淹。电影是虚构出来的,不必照抄史实。能让观众产生“代入感”就好。有网友大赞张导的“浪漫主义情怀”,就证明确有很多人信。也有很多人无法“代入”,认为太荒唐可笑了。甭管合理不合理,我都钦佩这样的桥段设计,简直是神来之笔。但我感到,本来是神来之笔,却续貂成了“败笔”。到此戛然而止该多好,偏偏随后刺客把背诵完《满江红》的秦桧又拉入殿内补上一刀,当秦桧倒下时,一个真实的秦桧却又从幕后走出来。原来,那个把《满江红》背诵得抑扬顿挫的秦桧是假的,是秦桧用来防刺客的替身。因为这个挥之即去的假冒秦桧的出现,把一个好端端的“亮点”弄成了“狗血”。愚某脑子里疑云丛生,可能需要若干集连续剧才能把这个“梗”拉平:这个假冒秦桧,曾看到过岳飞题写在监狱的绝命词?他预料有这么一天会有刺客逼他背诵《满江红》,提前做好了功课?……
再说回来,创意固然好,按照虚构故事的基本艺术规律,这样的情节放到历史语境中,是否有“可能”发生,仍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待到最初的视觉冲击过去,再静心咀嚼一下,就觉得这首传诵千古、令人热血偾张的词,贴在此处则成了一个概念化的标签,裹上娱乐、游戏外衣的人为卖弄的“关”,消解了它原本直击人心的力量。这大约是编创者未料及的。即便像《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样的悬疑小说,虽然悬念迭出,但都是有严密的内在逻辑推理做支撑的,否则不会成为一部经典。
豹尾成猪尾。只能一声叹息……
有人居然看得热泪盈眶。我怀疑我的泪管堵塞了,需要找眼科医生冲洗。
三
看了很多关于岳飞词《满江红》的网文,很大一部分是探讨关于这首词的真伪。严格来说也无啥新意。无非是把前人已经探讨过的问题,变个法子再来晒一遍,让原本小圈子里的学术商榷,成为公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如果有当下之人,给我提供新的论据,那你怎么说,我都要敬你三分。起码证明你不那么浮躁,还能做一些案头功夫。
这首词被高度关注,与电影成为“爆品”有关。很多自媒体就是通过蹭热点来获得流量的。其中也有人通过证伪,来质疑电影的真实性。词“伪”,电影的立根之本就成问题。也不乏心机更深之人,通过证“伪”来消解岳飞伟光正的英雄形象。
岳飞画像
有的人不喜欢岳飞词中“朝天阙”的精神取向,认为“境界”不高。而这是儒家伦理中的核心元素之一。否者,岳飞就成了叛臣逆子,被圣上和秦桧诛杀,就不需要罗织“莫须有”的罪名了。我们不能苛求历史人物拔着头发离开地面。岳飞不可能成为《水浒传》中“梁山好汉”。即便“梁山好汉”也是反贪官不反皇上的,朝廷一招安,立马化“草寇”为命官。学而优则仕,要啃很多书。“杀”而优也能“仕”,当然很快活。风风火火闯九州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大碗酒大碗肉。朝廷给你划拨“俸禄”,这比背“造反”骂名谋求酒肉受用多了。阿Q闹“革命”,无非是可以睡赵太爷的雕画大床和瞄一看骨头就酥掉的姨太太。
首次质疑这首词真伪的是上个世纪30年代末的余嘉锡先生,他在《四库提要辩证》一书中,对明人徐阶编《岳武穆遗文》中收入《满江红》一词是否为岳飞所作提出质疑:此词首次出现于明代弘治年间,“其字为(赵)宽所书,非(岳)飞之亲笔,然宽不言所据为何本,见之于何书,来历不明,深为可疑。……”该词不题年月,也未标注写之何地,更不见岳飞孙子岳珂所编《鄂王家集》等书,到明代才出现,是岳飞所写?还是明人伪托?余先生并未作肯定性的断论,只是从学术考证角度表示怀疑。但此论一出,跟进者众多,有不少是学术界泰斗,如夏承焘、钱锺书等,但同样也有很多学界大家提出反驳意见。宋史大家邓广铭先生就多次撰文,认为《满江红》的作者为岳飞无可置疑。对于正反方的各种说法,笔者无意在此详列,或再作探讨。只是说明,当下公众号上的争论文章,只是把前人已经炒过的饭,拿出来再炒一通而已,并无新的学术发现。无论正方反方,都还停留在揣测的阶段,并无铁证。除非发现新的遗物,来佐证某方的看法。争论这首词的真伪没有多大意义。有无这首词,都无损于岳飞在历史上的地位,在世人心目中的英雄形象。
愚某选择相信这首词出自岳飞之手。那时的文人也好,武人也好,写诗作词,纯粹是为了表达情感。有时心之所至,情动于衷,或题写寺壁,或书于信札,任其存失。不像今天文人,一动笔就想着能赚几文稿酬,或能否青史留名。因为战乱纷呈,古代文人很多笔墨流落民间或化为灰烬,或隔很久被偶然发现,是再正常不过的。
我的倾向不是来自新的论据,而是出于艺术感觉。这样的词所表现出的英雄气概,与岳飞的人格形象恰成最佳标配。可谓“气”压两宋诸词家。论豪放,苏东坡被称之为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但东坡的豪放是文人式的豪放,总有为豪放而豪放之嫌。有海外汉学家甚至讥讽其“密州出猎”太俗,其“豪”出自官场一时得意的“张狂”。两宋词人中,要论骨子里的豪放,那就是岳飞和辛弃疾。雄豪之气是从血管里喷发出来的。
四
至于岳飞有无创作此类诗文的能力,以及岳飞之死与高宗、秦桧的关系,《宋史》中有一段点评,基本说清楚了:
“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史称关云长通《春秋左氏》学,然未尝见其文章。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于秦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仇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 (《宋史》卷三六五)
论武,岳飞之英勇善战,当然不在西汉以来名将之下。更难得的是其书卷气、其儒雅,“有诸葛孔明之风”。在岳珂著《鄂国金佗续集》卷十七中记载:“(岳)飞天资敏悟,强记书传,尤好《左氏春秋传》及《孙吴兵法》。家贫,拾薪为烛,达旦不寐。”
更何况,近似这首词的文字,在宋代文人各种笔记中,也实实在在地存在。宋人笔记《宾退录》卷一中记载:绍兴癸丑,岳武穆提兵平虔、吉群盗,道出新淦,题诗青泥市萧寺壁间云:“雄气堂堂贯斗牛,誓将直节报君愁。斩除顽恶还车驾,不问登坛万户侯。” 在另一宋人笔记《志雅堂杂抄》卷下中也录有岳飞一诗,同样气贯长虹:“百战间关铁马雄,尚余壮气凛秋风。有时醉倚吴山望,肠断中原一梦中。”
正如邓广铭先生所说:这样的词,非岳飞写不出。作恶猥琐如秦桧之人,虽满肚子文墨,能写出此类文字么?即便刀尖架到他脖颈上。
五
岳飞被冤杀的复杂历史原因,不在本文论述之列,这里顺带略说。上海崇明区机关“尔雅”读书会给我一份“命题作文”:《从岳飞<满江红>和真实的秦桧谈两宋文化》,题目虽然切口很小,但外延大到用一部书也未必说得清楚。从现场听众的兴趣看,他们似乎对谁是迫害岳飞的罪魁最想了解。若干年前,我与多数人的认知一样,罪魁不就是跪在岳飞塑像前的那几个吗?后来渐渐认识到,没有“后台老板”高宗的圣意,秦桧是干不成这件事的。近期又看到,有人在微信上发文,认为秦桧只是高宗的“代理人”,这就把秦桧的罪责大大减轻了。其实,史书中早就有明白的说法。可以说,上下都脱不了干系,都是权力之恶,残害忠良的千古恶人。如果荀卿活在宋之后,也许会将此作为人性恶的重要案例。
我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岳飞遭遇冤杀的具体原因:其一,岳飞是两宋“苟且政治”的牺牲品。如王夫之所说:“宋氏之猜防武臣,其来已夙矣。”“遇秦桧之奸而不免,即不遇秦桧之奸而抑难乎其免矣。”(王夫之《宋论》卷十)如果岳飞在天之灵,获晓他死后若干年,这个王朝面对金人要见官至太师的韩侘胄首级,居然毫不犹豫地斩其首快递过去,会不会呕血三升?以自宫、自残的方式屈膝求欢,是这个王朝的“家癖”。其二,岳飞的“忠直”为人们所称道,而他却也因过于“忠直”、报国心切而被圣上所猜忌。诸如,当他了解到金朝欲立宋钦宗儿子当傀儡皇帝,曾面奏高宗尽早立储。高宗十分反感,驳回了他的建议:“卿将兵在外,此事非卿所当预。”高宗甚至因此问某臣:“岳飞将兵在外,却来干预此等事。卿缘路来,见他曾与什么人交?”(《朱子语类》卷一二七)岳飞是从底层一步步凭武功和善战打上来的,显然对宋朝猜忌武臣的险恶的政治生态及官场游戏潜规则知之甚少。在牢房里,有一个监管岳飞的狱卒说了一番话,让岳飞感到后脑勺被击了一棒似的,“君臣不可疑,疑则为乱。故君疑臣则诛,臣疑君则反。”以岳飞的尽忠报国之心,当然不会“疑君”,但怎么就没有想到“君疑臣”呢?狱卒未必读过很多书,真的是旁观者清啊!岳飞被害前名震朝野,文武大臣交相称颂,等于把岳飞搁到炽热的铁板上。“悠悠之歌颂,毒于谤讻……”岳飞死时才三十九岁,王夫之扼腕叹息:如果“使其弢光敛采,立谢众美之名,知难勇退,不争旦夕之功;秦桧之死,固可待也,完颜亮之背盟,犹可及也。”(王夫之《宋论》卷十)王夫之对岳侯未免有“苛责”之嫌。谁能逃脱那个“局”呢?岳侯故不免,而王先生能免乎?当下衮衮诸公能免乎?
具体到高宗朝,战、和之争成了生死较量。岳飞则是高宗、秦桧联手苟且求和导致的恶性事件。也有人认为,高宗与北人签订的绍兴和议,为宋朝又赢得了一百多年的和平。但我想问的是,一个面对敌国以儿皇自称的朝廷,有何尊严、脸面可言?如果今天中国的版图,如南宋小朝廷般偏于南方一隅,你认为这还是中国吗?这个王朝虽然创造了文学艺术的繁花似锦,乃至被人称之为中国式的文艺复兴;但这个王朝窝囊、耻辱、卑下的一面,值得我们为之唱“悠悠颂歌”么?
岳飞还有一句名言,似乎比《满江红》更应该被后人牢牢铭记:某日,皇帝问:“天下何时太平?”岳飞答:“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卷七十)
呜呼,天公有情,泪雨无尽。孰谓公死 , 凛凛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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