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证单位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标准印发)

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近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标准的通知(应急厅〔2021〕55号)》。

通知称,经商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同意,将修订后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特种作业操作证》(C 0210-2021)印发,请遵照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生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据了解,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向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的许可证照,特种作业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单位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标准印发)(1)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截图

相关链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标准的通知

责任编辑: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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