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货车营运新规定(河北多地营运货车购买)
央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管昕)前不久,中国之声持续报道了国内多地营运车辆投保难的困境。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受商业保险投保难影响,近几年,“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简称:车辆统筹)逐渐得到营运货车车主的青睐。
实际上,“车辆统筹”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补偿功能,但不符合保险属性,更像是营运货车行业互助性质的措施。目前,市场上有不少公司都在经营“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
部分车主在加入“车辆统筹”后,会误认为这就是商业保险,甚至放弃购买车险“裸奔”上路。但近日,多地车主向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称,在车辆统筹期限内,货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却遭遇理赔难。所谓的“车辆统筹”靠谱吗?又该由谁来监管?
今年5月,河北邯郸的王先生给家里的营运货车买了一份“机动车辆统筹”,一年统筹期限,包括车辆损失互助、第三者责任互助、车上人员责任互助,包含司机和乘客,共花费统筹金1万多元,保额近150万。
邯郸王先生在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参加的机动车辆统筹单(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7月份,他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目前,还有30万多元无法赔付给死者家属。死者家属诉前保全了涉事货车,法院也已审结此案,但赔付还是没有到位。王先生说:“到现在咱的车也提不出来,人家死者那一方也得不到赔偿。最近一段他(家属)又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搞到钱。”
王先生购买的是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的“车辆统筹”。根据这家公司印制的“机动车辆统筹单”,第三者责任互助的统筹额度为100万。按说,死者家属的这笔钱应由安全统筹公司来赔付,但王先生多次联系公司,被一拖再拖。王先生说:“他一直说公司没有钱。通过各方面了解,这个公司在两三年前就已经有很多法院判决的案子拒不执行,但是它还继续向社会征收(销售)社会车辆保险(统筹)。”
王先生口中的保险,实际上是车辆统筹。他遇到的情况也不是个案。
2017年,邯郸的闫先生也是在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买了一份“车辆统筹”,在统筹期限内的2018年,他的货车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根据法院判决,统筹公司应对其车损理赔7万多元。但该公司至今未履行法院确定的义务。闫先生说:“好几年了,他一直不给,一直拖。让法院强制执行,也执行不了,他账户上没有钱。我们这边很多买的,那个公司都没有给。”
王先生手里的机动车辆统筹单和保险公司印制的保单从格式到条款等都比较相似。根据车辆统筹单上印制的报案电话,记者以车队参加统筹为名,联系到一位付姓业务员。起初,他告诉记者,车辆统筹的具体情况涉及商业机密,必须面谈,等建立好合作关系以后,通过微信就能办理。付姓业务员说:“我们现在可以做,需要见面跟您沟通一下,涉及到我们很多商业的情况,无法在电话中直接表达。”
电话里一番咨询攀谈后,这位付姓业务员明确表示,他们公司的车辆安全统筹还可正常加入,也可正常理赔,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是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分公司。付先生说:“我们是供销总社下边成立的一个分公司,有供销总社的股份,剩下是由社会股份进行持股,有运输公司的,有资本方的,大家在一起做的这项事情。因为河北的大货车好多地方保险都不给上,但是这些车又不能裸奔上路。比如第三者责任互助、车辆损失责任互助,我们是以互助形式的。”
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显示,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记者截图)
而据企查查披露的工商登记信息,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英山,注册资本100万,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属于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是石家庄全市供销社系统内部财产安全统筹,其唯一股东为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
据石家庄供销合作总社官网显示,直属企业中并没有安全统筹公司(记者截图)
但根据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官网显示,其17家直属企业和3家直属事业单位中,并没有这家安全统筹公司。
工商登记显示,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工商营业执照早于2008年就已被吊销(记者截图)
工商信息还披露,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的工商营业执照早于2008年就被吊销,而这家安全统筹公司的营业执照却是存续状态。据企查查信息披露,这家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有1481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占到了大多数。被执行案件达500多起,历史被执行总金额为6600多万元,目前仍有1800多万元等待被执行。
该公司一位负责邯郸地区的业务员告诉记者,公司运营以来,因几千万保费被合作方截留,导致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该业务员说:“从这个公司运作以来,出现问题的有几千万,前期造成了好多问题没法赔付。原来它把这个项目委托给一家叫河北联驰的公司运营。当时他们有签订合同,结果河北联驰收了保费以后,没到供销社安全统筹公司账上。所以说,现在石家庄供销社这个公司他们也面临这种困境,没有保费还得去赔付,有点资金周转不过来,他们也正在向河北联驰追偿那一部分保费,正在走法律程序。”
4日晚,一位自称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的负责人短信对记者表示,车辆理赔事宜,正积极协调处理。
此外,河北邯郸、唐山等地也有不少参加了“车辆统筹”的车主遇到理赔难题。而涉事公司大多因诉讼缠身已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多位河北唐山的车主告诉记者,他们花了一万三千多元给货车买“车辆统筹”,发生事故后,一直无法正常理赔。
车主甲:去年十月份出的肇事,到现在还没有理赔,他一直说没有钱。
车主乙:定损以后,迟迟找不到人,他也不给你钱。
车主丙:我入的是中祥统筹,车已经报废了,始终也不给钱,就一直拖着。
唐山车主参加的车辆统筹单(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唐山一位车主参加的车辆统筹单(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记者联系到的近十位车主,均是类似情况,而涉及的河北保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中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里,都有一项:交通安全统筹服务。而这些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中,也多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等。
乔烽律师事务所主任乔烽表示,从统筹公司和车主们签订的车辆统筹单样式来看,很容易误导车主,认为这就是保单。乔烽说:“它确实能够让群众误认为这是一个合法的保险单,它首先从纸的颜色、纸的水印,整个印刷件的结构、文字,甚至是字体字号,都在模仿保险公司的保单。从民事上来讲,这就构成了诈欺,欺骗群众或潜在的签约人与他们来签订合同,并且使这些人误认为是在跟有保险资格的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2020年发布的相关风险提示(记者截图)
2020年,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先后两次在其官网发布风险提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消费者购买后可能面临退保、理赔和纠纷处理等法律风险。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还表示,开展“车辆统筹”业务的汽车服务公司不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保险公司,不能从事保险业务。此外,“车辆统筹”没有专业法律依据及行政法规保障,主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契约行为;且尚无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仅作为一般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管理。
乔烽律师也表示,所谓的车辆安全统筹,是在打保险业务的擦边球,利用工商注册登记规避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乔烽说:“因为保险是国家特许经营,绝对不是一个工商登记代替的。就工商登记部门对统筹这类的公司予以登记来说,应当是符合条件的,但是它用这种经营模式和对保险业务的误导欺骗,这就绝对不在审批的经营范围之内了。”
多位专家呼吁,一些汽车服务公司打着“统筹互助”旗号,开展类似保险的业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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