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犯罪团伙补缴公积金(34黑中介)

住房公积金

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

公积金的支出有其刚性规定

但总有一些代取公积金的“掮客”

玩弄各种伎俩

帮你完成公积金“套现”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对于

提取人和“掮客”均构成违法

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

近日,宁波警方就对2名“黑中介”正在调查

三犯罪团伙补缴公积金(34黑中介)(1)

去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扫黑除恶”,与警方深度合作,对近几年来骗提住房公积金线索进行了梳理排摸。结果发现,有5名职工在调查笔录中同时指证“黑中介”张某、郝某,两人通过伪造公文、私刻公章、提供虚假资料协助他们骗提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

经核实,张某为江苏省南京人,郝某为江苏省沭阳县人。为此,市公积金中心扫黑办于去年11月向警方报案。今年1月25日,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对此进行立案。

立案后,在公安机关对案情整体分析期间,市公积金中心为其提供详细资料笔录协助调查,协调骗提职工及窗口业务经办人员到辖区派出所做笔录,详细提供所需信息。江厦派出所派出10余名警力多次赴南京取证,并对嫌疑人进行抓捕。

目前,一名嫌疑人郝某在烟台落网,现已归案,另一名嫌疑人张某被列为全国逃犯,进行网上追捕后,迫于压力于5月29日向警方自首。

经查,五名骗提人员骗提金额60.55万元,两名“黑中介”非法获利12万元。

三犯罪团伙补缴公积金(34黑中介)(2)

来源: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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