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双元音发音规则(作为一种多辅音的语言)

德语双元音发音规则(作为一种多辅音的语言)(1)

德语属于印度日耳曼语系中的日耳曼语族,与丹麦语、挪威语、瑞典语、荷兰语、佛兰德语、英语为亲属语言。

德国的方言很多,人们可以从绝大多数德国人的方言和口音上辨别他来自何处。标准德语的形成可以追溯到马丁·路德的圣经翻译。

德语是世界上 1 亿多人的母语。在德国之外,奥地利、列支敦士登、瑞士的绝大部分地区,南蒂罗尔(意大利北部)、比利时的小部分地区, 法国(阿尔萨斯)以及卢森堡靠近德国边境的地区,波兰、巴西、罗马尼亚和前苏联加盟共和国的部分德裔也使用德语。

德语是重要的出版文字。世界上每 10 本出版物中,就有 1 本是用德语写成的。作为被翻译的文字,德语仅次于英文和法文居第三位。而作为翻译文字,即将别种文字译成德语,德语则是首位。

德语双元音发音规则(作为一种多辅音的语言)(2)

德奥音乐在欧洲古典艺术音乐中占有重要地位,德奥艺术歌曲、德语歌剧在声乐艺术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因而德语成为音乐研究、音乐表演和音乐教学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语言之一。

德语作品是中外声乐表演和教学实践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随着我国专业音乐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德语作品在声乐表演和教学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这在丰富我国声乐教学内容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下从德语声乐作品的艺术特征、声乐教学中的曲目选择和若干具体问题入手,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进行探究。

一、德语声乐作品的艺术特征

当今声乐教学中所使用的西方声乐作品主要来自三个历史时期,即巴洛克时期、维也纳古典时期和浪漫主义时期。在这三个时期,从亨德尔、J. S.巴赫到 R.施特劳斯、勋伯格,灿若群星的德奥大师们将西方音乐推向了一个个发展高峰,而声乐作品也是这几个时期德奥音乐创作的主要领域之一。

1.德语声乐作品音乐体裁丰富多样

历史上的德国地处中欧,幅员较为辽阔,长期处于分裂状态,这种地理和政治特点对其音乐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中欧的地理位置使其能够便捷地吸收意大利、法国和斯拉夫民族的文化精髓和音乐元素,形成自身丰富多样的音乐体裁,而辽阔的疆域和长期的分裂状态则强化了这种多样性。

法国音乐学家保·朗多尔米在其论著《西方音乐史》中写到,德国音乐在 19 至 20 世纪之交以前持续了两百年的黄金时代。从巴洛克时期,经过维也纳古典时期、浪漫主义早期和中期直至晚期,声乐艺术的各种体裁, 如清唱剧、康塔塔、受难乐、歌剧、德语歌唱剧、艺术歌曲、德国浪漫主义歌剧、乐剧、轻歌剧等, 都在德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德语声乐作品具有深刻严谨、激情内在的风格特征

德国近代哲学和美学的蓬勃发展对德奥音乐作品的整体风格具有很大的影响。C.达尔豪斯指出:“19 世纪美学的基本观念(音乐美学主要是一个 19 世纪的现象)认为,思考音乐、谈论音乐和实践音乐一样重要; 合格的聆听必须具备哲学的和文学的前提。”这种观念里包含着一种不言而喻的含义:音乐不仅仅是一种有组织、有意味的声音结构,它也应该包含文学和哲学上的理念和思考,进而被反思,被谈论。这种观念在德国影响很大,它一方面通过音乐演出后的反馈和评论反作用于音乐创作,另一方面也对音乐家自身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德国音乐(包括声乐) 经常与哲学、伦理、道德和文学等因素结合在一起,形成其特有的深刻而内在的特点。

声乐作品是语言与音乐相结合的一种艺术形式,语言风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音乐风格。德语是一种多辅音的语言,如何在唱清楚辅音的前提下又不影响声音的连贯和通畅,这就对演唱时严谨的词曲配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德语的元音丰富,除了五个基本元音外,还包括三个变元音(其中还有长短和开口闭口之分)和三个二合元音,这种特点赋予德语声乐作品丰富的色彩变化和细腻的音乐风格。此外,高度发展的德奥器乐艺术和创作技法也带给声乐作品一种器乐化的风格,如器乐化的旋律、细腻的和声和织体、丰富的钢琴或乐队表现等等。

二、德语声乐作品的曲目选择

广泛的曲目选择是提高演唱能力、提升艺术素养的前提,因此有必要简要的梳理德语声乐教学曲目。

在巴洛克时期,无论在宗教音乐还是世俗音乐领域,声乐作品的创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在德语世界,优秀声乐作品首先出现在宗教音乐领域, 譬如在巴赫众多康塔塔、受难乐和弥撒曲中,就包含了大量感人肺腑、技巧精湛的宣叙调和咏叹调。巴赫以后,在清唱剧和宗教音乐领域涌现出大量优秀的德语声乐作品。海顿的清唱剧《创世纪》《四季》,门德尔松的《圣保罗》《以利亚》,布拉姆斯的《德语安魂曲》等作品中均含有大量感人至深的独唱段落。

在艺术歌曲领域,18 世纪初的柏林艺术歌曲学派和同一时期维也纳作曲家的艺术歌曲,以及稍后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创作在审美表现上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在以舒伯特为代表的德奥浪漫主义艺术歌曲优秀传统的影响下,一代代作曲家通过自己的创作,丰富和发展了这一传统。除舒曼之外, 这些作曲家还包括略文(Loewe 1796-1869)、弗兰兹、门德尔松、李斯特、瓦格纳、布拉姆斯、德沃夏克、格里格、马勒、沃尔夫、R.施特劳斯、马克斯、勋伯格、贝尔格、韦伯恩、艾斯勒、兴德米特等,这些作曲家的创作体现了 19 世纪前半叶到 20 世纪中期的音乐风格变迁。

从早期的德奥歌唱剧到瓦格纳的歌剧-乐剧,德语歌剧经历了一个清晰的发展过程。18 世纪是德国歌唱剧发展的繁荣时期,其巅峰之作是莫扎特创作的两部作品《后宫诱逃》和《魔笛》。进入 19 世纪之后,德奥歌唱剧与德国浪漫主义歌剧的发展汇合,贝多芬、舒伯特、威伯等作曲家的创作将浪漫主义歌剧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无论从作品的艺术性还是历史影响来看,瓦格纳的创作都是德语歌剧,乃至西方歌剧艺术的登峰造极之作, 其影响早已超出了歌剧、戏剧、音乐甚至艺术的范畴而具有深刻的伦理学、社会学和哲学涵义。R.施特劳斯歌剧的音乐语言丰富,演唱技巧高超,《莎乐美》和《玫瑰骑士》堪称二十世纪初世界歌剧领域的经典之作。此后, 贝尔格的《沃采克》和《露露》则是 20 世纪最具影响、最受欢迎的现代歌剧作品。J.施特劳斯(1825-1899)的《蝙蝠》、莱哈尔(1870-1948) 的《风流寡妇》等经典作品使德语轻歌剧在世界音乐舞台上占有独特的地位。

19 世纪末和 20 世纪,在体裁融合这一趋势的影响下,传统的器乐体裁中也融入了声乐的因素,如马勒的交响乐《大地之歌》,勋伯格的《第二弦乐四重奏》等作品中均含有重要的声乐部分。在勋伯格的配乐诗朗诵《月迷皮埃罗》和歌剧《摩西和阿隆》等作品中,“吟诵”(Sprechstimme) 技术得到突出的使用,这些作品可以在声乐教学中发挥特殊的作用。

在声乐教学实践中,即使对于熟知的作曲家的作品,我国声乐教学的曲目选择依然过于集中。众所周知,舒伯特创作了 13 部歌剧和 600 多首艺术歌曲,但在实际教学中使用的仅仅是其中极少的一部分艺术歌曲,其歌剧作品几乎尚未涉及。对莫扎特、舒曼和布拉姆斯等作曲家的作品选择上同样存在这一问题。这些作曲家大量的优秀曲目完全可以纳入我国的声乐教学,丰富国内音乐舞台。

本书在第三、第四部分各收录了 9 首德语声乐作品,基本体现了多样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选择原则。

三、演唱中若干具体问题

1.歌唱中的语言问题

歌唱语言对于学习德语作品具有特殊的意义。声乐学生要认识到,任何语言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发音和表达体系,在学习中应避免不同语言体系间的不良影响和相互“借鉴”;在学习实践中,应该从德语的基本发音和读音规则出发,对这一音乐语言进行扎实、严格、系统的学习和训练。作为一个独立的语种,德语和汉语的元音发音差异很大,同样的元音字母在两种语言中的发音并不一致。如在德语中,元音字母的发音不仅有长短之分,而且除“A”之外的元音还有开口闭口音的区别。德语拥有某些在汉语中不存在的元音字母,如“Ö、Ä”等,对于这些字母的发音应细心体会,加强练习,务求其发音准确、纯正。

德语是一种多辅音的语言,在演唱中要求每个辅音都必须清晰有力。将这些辅音正确地填入音乐的节奏中并在准确的音高上演唱是一项颇具难度的技术,初学者往往会因为辅音对气流的阻碍而影响音符时值的延续及声音的连贯性。在实际的教学和演唱实践中,学生经常会将辅音丢失或者将相邻的单词连读,破坏了单词的清晰发音。以上特点要求在教学时应准确把握德语作品的难易程度,即在学习演唱技术难度接近的作品时,德语作品应晚于意大利语作品进入,并重视语言方面的特殊训练。

要从根本上解决语言问题,首先应扎扎实实学好德语语音,谙熟德语的发音规则,注意元音及辅音各音素发音的准确性和清晰性。在此基础上还应掌握一些基础语法和常用词汇的意义,便于理解歌词的意思并建立良好的语感。

2.音乐诸表现要素的相互配合问题

在德语声乐作品中,音乐各表现要素的使用较为均衡。在早期浪漫主义德奥艺术歌曲中,诗歌、声乐和钢琴达到了完美的平衡,而在中期和后期,在李斯特和沃尔夫的作品中,随着旋律歌唱性的减弱和吟诵性的加强, 钢琴部分逐渐取得了独立的艺术表现地位。在瓦格纳的歌剧-乐剧和晚期浪漫主义管弦乐艺术歌曲中,乐队的音乐表现更是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这要求在教学实践中必须充分注意到钢琴、乐队的效果以及音色、音区、和声、对位等音乐要素的表现,有意识在自己的演唱中将以上表现手段融为一体,精心塑造出深刻、细腻的音乐形象。

3.音乐风格的把握问题

音乐风格是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出的,带有综合性的整体特征。可以通过两个方面加强音乐风格的把握。

音乐风格研究是西方音乐史一个重要的学术领域,对音乐史和相关人文学科的学习是从理性上把握作品风格的重要途径。譬如,巴赫对信仰和音乐之间关系的认识对于理解巴赫的音乐风格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对 19至 20 世纪之交德奥社会文化状况、表现主义思潮以及勋伯格个人心理的理解,是准确把握勋伯格声乐作品艺术风格的前提条件。

从音乐实践角度看,任何音乐风格均须通过具体的音乐表现手段加以呈现,对这些表现手段的熟练使用是实现音乐风格的技术保证。德语作品较为内在、细腻的特点要求在声音训练和运用上要加强音色、音量的控制。德语作品器乐伴奏部分相对独立,具有很强的音乐表现力,这就要求演唱者与钢琴合作时要充分重视节奏、节拍、时值、力度等音乐表现要素,演唱者应根据作品风格要求从音色、音量,直至气息和控制方面做出恰如其分的处理与调整。

德语声乐作品是一座艺术宝库,对其进行研究和使用,必将对我国的专业声乐教学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教学曲目选择中,把握曲目选择的广泛性和歌唱训练的系统性,是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在具体的声乐教学过程中,必须特殊关照语言、音乐诸表现要素的相互配合以及风格把握等三个问题。在教学中进行有的放矢的训练,必将对声乐教学及演唱实践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摘自聂普荣编著的《德语歌唱语音教程》

德语双元音发音规则(作为一种多辅音的语言)(3)

《德语歌唱语音教程》是一本包含德语发音、基本语调、简单日常用语及常见德语音乐术语的教材,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全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德语音素。第二部分为德语歌唱语音及演唱练习。第三部分为德语声乐作品扩展曲目。附录编入了常用德语音乐术语词汇表。

作者简介

聂普荣,留德声乐硕士,女高音歌唱家,西安音乐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7年毕业于西安音乐学院,1997-2000年在陕西教育学院音乐系任声乐教师。2000-2005年留学联邦德国卡尔斯鲁厄国立音乐大学。2005年回国后在西安音乐学院教授声乐及德语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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