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业补贴怎样办理流程 在厦创业吗这13个事项可以
以往
办理不同的人社业务时
需要分别准备多份材料
一件件业务逐个办理
如今
人社业务实现了
多个事项、多个领域的
“一件事一次办”
首批“打包一件事”来啦!多个事项,一次性“打包快办”!
(点击可回顾)
新增了多个
“一件事一次办”
它们分别是:
- 职工退休
- 退休人员过世
-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
- 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
- 企业招用员工
- 高校毕业生就业
- 创业
今天人社君就为大家
介绍一下
创业“打包一件事”
可以一次性办哪些事项
一起来看看
创业“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到了哪些事项?①创业开业指导
②就业登记
③《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
④创业项目成果奖励
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
⑥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毕业生接收核准)
⑦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⑧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⑨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⑩职工参保登记
⑪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⑫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⑬社会保障卡申领
虽然有13个事项,但是它们可以打包成一件事,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进行线上办理,实现一次勾选、一套材料、一网受理、一次办结。
办理这些事项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创业开业指导
暂无
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天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本市劳动者。
创业项目成果奖励
经市人社局创业指导专家评审、专题会议研究、公示后入选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参加创业项目推介会。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创办经营实体、注册及实际经营地在厦门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人员(财政供养人员除外):来厦创业台湾同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人员(含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人员。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 经营实体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属于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人员,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 创办经营实体,注册及实际经营地在厦门行政区域内;
-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在2019年7月1日之后在本市范围创办经营实体,申请人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人(负责人),且在我市人社部门办理就业登记;
-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 可提供反担保;
- 经营实体经营内容不超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 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经营实体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没有变更记录;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结果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成立。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 近3年内在本市注册、且在本市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申请人为营业执照上载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且在我市人社部门办理就业登记;
-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条件人员(其中,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办理失业登记且无用人单位为其缴交社保6个月以上;网络商户除外)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依法与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 可提供反担保;
- 同一人员只能1次作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新招用人员条件享受贷款额度;
- 从事含有劳务派遣业务的经营实体,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经营实体经营内容不超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 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时,经营实体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没有变更记录;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结果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成立。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
-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成功发放;
- 经营实体正常经营。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后,贷款经营实体没有注销、吊销。能提供经营实体贴息期间纳税完税证明(纳税申报表、纳税零申报表或未超起征点通知书);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间,贷款经营实体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没有变更;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后,新招用的符合条件人员减少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当月贴息金额。贷款发放后,如有人员减少,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向人社部门报备的,可以顶替减少人员享受贷款贴息;
- 事后监管中,没有发现贷款违反规定用途、经营实体违法违规经营被职能部门查处、没有正常经营、审计监管部门认定违规、采取故意隐瞒虚报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贴息状况。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用人单位为其员工(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办理社保增员手续时,税务机关以人社部门推送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办理就业登记的,需先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社保增员。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 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
- 户口已迁入厦门。
社会保障卡申领
已在税务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投保登记手续办结后已满5个工作日。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毕业生接收核准)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落户我市:
- 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
- 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年度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 由我市岛外就业单位接收的往届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在厦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由思明区、湖里区单位接收的往届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在厦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照上述条件由所创办的企业办理接收手续。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已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就业的毕业生,且接收单位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
档案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单纯保管。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立户单位中已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组建支部的党员;
- 厦门市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优先级顺序中应有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党员。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党委在册党员有下列情之一的:
- 已经调离人事代理单位的;
- 所在单位组织关系不由直属党委管理的;
- 辞职人员;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创业开业指导
暂无
就业登记
该事项无需材料。
《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
- 身份证(台港澳人员提供居住证);
- 本人证件照。
(均为上传电子版照片)
创业项目成果奖励
- 《厦门市创业项目申报表》一份;
- 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有效账户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
-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身份证明材料;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 创业实体经营范围材料。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2份;
- 个体工商户业主身份证原件(个体工商户无公章的需提供);
- 《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批准延长退休的批复》(用人单位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超龄参保需提供);
- 经市编办(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审核表》(行政事业单位属市财政统发人员需提供);
- 工伤认定书(因工伤残人员(1-4)级需提供);
- 《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为农民工参保需提供);
- 审核部门批复(5.12干部、离休人员、军队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参保的需要)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 身份证原件;
- 异地失业保险转移接续材料。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注:可容缺);
-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申领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市民卡(社会保障卡)批量申领花名册(含电子版)。花名册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类型和号码、联系电话、有效期限、申领人同意在该行申领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签字等。
建议:参保人员在申领前,先登录“厦门人社个人服务”微信—“服务”—“个人信息完善”,先补充完整申领所需的个人信息。
照片: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一张。
要求:照片以公安部门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为准,服务银行可以通过系统调用或通过读卡器读取、采集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已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需要提供照片,若系统无法获取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的,需申领人提供本人近期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的电子或纸质证件照片。
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照片信息标准)。
电子照片要求如下:
①规格:264 ×308 38K左右
②文件名:个人保险号.jpg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毕业生接收核准)
- 《毕业证书》原件;
- 《报到证》原件;
- 尚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到学历信息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承诺书》。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身份证原件。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
调档函(调档单位须具有接收管理档案权限,调档函应说明调档事由和接档的单位、地址、邮编)。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党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前,党员须先确认人事档案已在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本市党员通过厦门党建e家转接的,无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市外转入厦门的,由“厦门党建e家”平台和“福建省党员e家”线上数据对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党员情况登记表”提交电子版到邮箱xmrcdw@163.com。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
无。
办理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未特别注明来源渠道、出具部门的材料由申请人自备。
- 未特别注明“复印件”的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 未特别注明纸质材料份数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相同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 未特别注明“纸质”的材料,申请人应以电子形式提交。
- 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复印件,由办理机关自行打印并归档。
- 未注明“非必要”、“容缺后补”的为必要材料,应在提出申请当时提交。
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进行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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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发放):0592-5050751
●创业项目成果奖励:0592-5205501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
市就业中心0592-5205501、思明区0592-5863055、湖里区0592-5612562、集美区0592-6077781、海沧区0592-6588390、同安区0592-7313396、翔安区0592-7889783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毕业生接收核准):0592-5051363
●社会保障卡申领:0592-7703316/7703317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0592-7703319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0592-5396608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0592-5396659
●人社局业务:0592-12333
●职工参保业务:0592-12366
●党建e家:0592-2956180
02
窗口咨询、办理
●窗口办理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务分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综合窗口(该事项全程网办,上述窗口仅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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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详情请戳: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101/t20210106_25108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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