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是几品(康熙时期称为都察院和六科衙门是什么机构)

在封建专制时代,皇帝是皇权意志的最高代表,为了维护和加强皇权,也经常调整前朝的政令法规,重新配置服务机制。

譬如明朝时,为了了解下情、考察官吏和维护明朱皇权,明太祖朱元璋就设置了专门的耳目机构。而到康熙朝的时候,虽然用法不尽相同,这种机构也仍然存在,固定称为都察院和六科衙门。

都察院是几品(康熙时期称为都察院和六科衙门是什么机构)(1)

在清朝,都察院的在职官员称作御史,六科衙门的在职官员称作给事中。二者都是皇帝的耳目官员,虽然品级不高,但职权特别。各道监察御史主要是针对朝野百官,职能是纠劾官吏、察治奸邪。

给事中主要是针对皇上,有规谏和封驳的权力,但康熙为了加强手中的权力,给事中这方面的权力逐渐被压缩,后来仅仅是名义上的,不过仍具有了监察御史同样的权力。

总体上来说,根据当朝实际政治的需要,康熙调整了科道官员的职责,采取了既限制又利用的态度。有关于此,表现在他既利用科道官员纠劾各级官吏,对正常的政事进行稽查考核,又加以必要限制,防止它因为权力过大结党营私、侵犯皇权。

明朝时候,科道官员有风闻言事的权力,也就是把没有经过证实的情况或者传言上奏给皇帝,作为考察官吏的参考。

风闻言事的利弊要根据不同的需要来具体分析,关键看言官是否实心为事,如果他们在向皇上进言的时候,不负责任地上报虚情,甚或借机诬陷,这样只能颠倒是非,混淆视听,结果扰乱了对官吏的真实考察,而皇帝最终不能了解实情。

从这个意义上说,科道官员风闻言事只有弊端而没有好处。但另外一种情况是言官能够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风闻育事对于揭发那些权高位重官员的问题非常有利。

一些朝中重臣要员违反国家纪律往往十分隐秘,一般人很难掌握犯罪全貌以及内幕。

同时,越是揭发国家要员越要小心谨慎,否则被这些人知道后,揭发人不但要倒霉,就连亲戚朋友也要跟着倒霉,妻离子散都是小事了。所以言官为了保护揭发人不受到报复,也把已经掌握的犯罪实情说成“风闻”,拒绝提供材料的来源。

都察院是几品(康熙时期称为都察院和六科衙门是什么机构)(2)

再退一步说,科道官员所“风闻”的案情,追不追究,相不相信,完全取决于皇帝。皇上作为最高权力的代表,只要发话根据所提供的案情查办犯罪主使,往往能够破获隐藏不露的巨贪恶吏。

从这方面说,风闻言事对于察吏是非常有利的,尤其是考察权高势重的大奸大贪之人可以采取的一项措施;对那些贪官污吏等邪恶势力,也能够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

有鉴于此,康熙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了相应灵活的措施,将对科道官员的限制,主要放在限制其不利于国家政事的处理方面,尽量杜绝风闻言事中的虚假成分;当他看到一些达官要员结党营私、违犯朝纲的时候,就又鼓励风闻言事,以企把不好了解的大案要案逐个地揭发出来。

这样一来便达到了惩治案犯、净化社会风气、扭转政治局面一度混乱的目的。

在康熙的治政过程中,他利用科道官员风闻言事、参劾违法官员,对这种策略的实用大体上是先限制后鼓励。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与清朝的治政传统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他具体的政治需要有关。

在康熙青年时期,他之所以限制科道官员的权力并且严禁风闻言事,有两个原因:一是吸取明朝科道官员参与党争的教训——科道官员虽然品级不高,可是一旦被那些假公济私、贪横结党的大吏要员利用,产生的合力也是十分巨大的,冤狱错案会不断出现,整个朝纲会被搅乱;二是他刚刚亲政的时候,整个清朝入主中原的时间还不长,需要与民休息,安定民心,发展生产,尽量减少事端,以免使本来不稳定的民心再次骚乱起来,因而认为“多一事,不如省一事”,既然风闻言事是多余的干扰,就下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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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科道官员来说,对禁与不禁风闻言事的奏报方法,也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康熙十年五月,都察院左都御史艾元征就上疏反对风闻言事,疏中讲道:以后确实有关于政治大事或者大奸大贪隐蔽情况的,朝中官员不管有没有专门参劾的权力,都应按照实际情况陈奏,而不应以风闻言事的形式擅自上告。

把问题摆到朝堂上,公开言事,这样的观点正合康熙的心意和为人处世,于是他立即采纳了这个建议,没有按照常例经过有关部门的复议,就下发出去执行。

此后,他又多次发布谕旨阐明禁止风闻言事的重要性。

为了使这一决定彻底贯彻执行,他还于十八年八月十二日专门增订了有关处罚条例,在规定中说:科道官员在条奏中如果有嘱托挟制等现象的,革去当事人的官职进行提审,严重的还要判刑正法。

当月月底,鉴于有些科道官员仍然主张风闻言事,康熙专门组织了一场与其代表人物、六科给事中姚缔虞的辩论。

姚缔虞认为,自从禁止风闻言事以来,言官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朝廷内外官员行为处事没有什么顾忌,主张以后如果忠耿之士有指斥奸佞之人的,就是稍微与事实不符,也可以从大局上考虑,免他无罪;如果有为了私人恩怨,受人指示而参劾的,纵然弹劾的都是实情,也不受理其徇私的罪名。

这样,言官自会有所顾忌而不敢妄自参劾,朝廷内外的大臣们也会有所顾忌而不敢轻易犯法。平心而论,这一番话说得很有道理,但康熙此时决心禁止风闻言事,就不会采纳这方面的建议,并且在辩论中引导诸位官员指出科道衙门有关奏本的弊端所在,还公开指责科道官员中真正直言公正额的人仅仅是个别人,而徇私参劾、为了功名的占大多数。

这样一来,参与辩论的各部尚书、侍郎以及部分科道官员就顺着皇上的意图,也纷纷表示反对风闻言事。这场辩论实际意义也就是向众位大臣宣示,从此禁止风闻言事,这正是康熙一种阶段性的政治手段,此时他把自己的意志假借众人之日宣扬出去,颇有点儿借用民主外衣推行皇权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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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期禁止风闻言事,结果流弊渐渐多了起来,言官因为他的禁令不敢畅所欲言,进言的官员因而也寥寥无几,那些权高势重的官僚们便势力膨胀,开始侵犯皇权,这与康熙皇权至上的原则当然是不相符合的,下一步他就必然会把科道官员风闻言事稍加改造,以抵制那些重臣要员的张狂。

开始进入壮年的康熙,似乎更怕权高势重者对皇权产生威胁,当他发现大学士明珠势力过大,经常做些侵犯皇权的事情时,便想起了言官们的作用,于是决定大开言路,允许风闻言事。

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他正式宣布恢复风闻纠劾,并指示道:参劾贪官的时候,贪官们受贿作弊的具体情况,参劾人往往不能亲眼看到,这样如果进行审理就没有真实的凭据,自然担心所参劾的事件不是实情,因此许多言官就不敢轻易进行参劾。

现在偶尔有些弹劾的奏章,也只是根据风闻的情况参劾罢乙在朕看来,如果没有参与通同受贿,无论如何也不能深刻了解行贿受贿的实际情况。

但是天下难道会有通同受贿,并且肯主动题参的人吗?原来就有风闻言事的例子,只不过在世祖皇帝和辅政大臣时期停止罢了。现在再次实行这个例子,贪官一定会因此有所畏惧。但如果有人挟私人仇怨进行歪曲参劾,一旦查明,自然会受到惩罚。

到康熙朝中期,言官好久没有发挥作用了,康熙一宣布决定马上就有效果,十二月十八日,山西道御史陈紫芝便参劾上任才一年的湖广巡抚张璐在辖区内到处搜刮,不管是钱局还是船埠码头,甚至汉口集市上的招牌,他都巧立名目进行收费派钱。

陈紫芝同时指出,保举张的人也一定有受贿舞弊的行为。康熙当场向朝廷官员进行调查问询,果然有官员说张璐上任不久,就传出他有贪劣之事。

有的官员为了推脱责任,就说张璐有贪污行为已经很久了,但没有实际证据,不敢进行参劾,张璐五月到巡抚任上,我们在七八月间就听到他贪污的坏名声了。

证实张璐的贪污行为以后,康熙断然说道:像这样的贪恶之徒,不能再纵容他骑在百姓头上。既然他贪污的事实是天下人都知道的,如果不严肃查处,贪官们拿什么去惩戒呢?接着他谕示吏部:科道官员的职责就是纠参贪污腐败现象,张璐大贪大恶,只不过是依恃财势到处横行,以致没有人敢于站出来参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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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有陈紫芝不怕报复进行弹劾,因而值得嘉奖以示扬正义之气,应当立即升迁他的官职,以鼓励科道官员积极参劾贪污腐败现象。

于是他宣布革去张璐的职务,超擢陈紫芝为四品大理寺少卿。

在这一时期,为了广开言路,搜集贪污腐败官吏情况,康熙一再放宽对科道官员参劾的限制,并且积极为他们创造方便条件:如果有条陈,可以到畅春园当面启奏;所参劾事情不限大小——对此他进一步加以说明:设立科道两机构,就是让科道官员专门进言,如果必须是重大的事情才可以进言,那么有时事情不是十分明确,自然不能确定大小,这样进言的人就会大大减少,这与“集众思、广忠益”的原则就不符合了。

此外,康熙提出即使进言有不当的地方,也不受处分:凡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吏治臧否的事情,只要科道官员有明确的见解,就应该积极上奏,至于所上奏的内容是否可行,朝廷自然会斟酌裁定。虽然有言语不当的地方,言官也不会因此而坐罪。

从皇子、诸王以及内外大臣官员,只要有贪虐不法行为的,并且结成党派,相互比附倾轧,理应纠劾的事情,一定要敢于冲破情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陈奏参劾,不要因为害怕显贵而怯懦不前,隐藏了徇私不法的行为,即便是朕本人有什么失当的地方,进言指出,朕也决不会加责的。

康熙这样说,也能够严格按照诺言执行。三十九年九月,言官穆世伦上疏启奏,要求禁止服装用品奢侈浮华,康熙根据当时的情况说:顺治以后到康熙十年这期间,社会还有俭朴的风尚,从这以后用度逐渐奢侈,这些话并不符合事实。

对比以前的情况,他接着说道:现在一切衣食方面的用度都是很节俭的,并且诸王大臣也都学习皇宫节俭的良好风气,做得很不错,对比从前十分用度已经减少了九分。

穆世论进言虽然有误,但康熙并没有批评他,还肯定他提出的问题值得重视。接着他再次强调节俭的重要性,说历代皇朝都是由最初的俭朴滑向了奢侈,却没有从奢侈逐渐变俭朴的,因此奢侈的风气必须严肃提防,严禁生活奢侈腐化。接着他举出了一些实际生活中节俭的例子具体说明。

都察院是几品(康熙时期称为都察院和六科衙门是什么机构)(6)

严禁被参劾的官员进行报复是康熙为科道官员提供的安全保障,这一条尤为重要。康熙四十年十二月,广东巡抚彭鹏被云南道御史王度昭参劾,在遵照圣旨回奏时却反过来对王大肆攻击,以行报复。

康熙严厉地斥责了彭鹏的行为,说道:彭鹏做言官的时候,也曾经参劾过很多官员,现在被王度昭所参劾,按道理应该根据自身所出现的问题向朕奏明反思,可是现在却斥责王度昭,说王歪曲事实庇护自己的亲戚,可是中间所有的怨恨又不能拿出真凭实据来。

因为被王参劾,便将原参王度昭的父子、兄弟以及亲戚参个遍,以此达到报复的目的,那么从此以后,谁还敢参劾一个人呢?彭鹏虽然操守清廉,而且居官政声也不错,可是这一次回奏,反复陈奏,显得不尊重别人的意见和没有修养,言辞和语气不胜忿激,很多不适合在君王面前陈奏的话都一古脑儿地出现在了奏章里,粗戾到了极点,应该严令他注意修正自己的言行。

康熙根据时势需要,决定是否利用科道官员参劾和是否采取风闻言事这一形式,在当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他也往往会凭借好恶对所增进行决断:如果所参劾的人或者事情正好与他的心意相符,就是这种风闻没有根据也会非常有效;另一方面,如果他想竭力回护某个大臣,参劾就是属实,也可能被他否认,甚至会认为言官是故意诬陷。

四十七年二月,御史袁桥上疏参劾山西巡抚噶礼,可是噶礼是康熙眼中的“能干”之臣,当噶礼一口否认罪情时,袁桥的参劾不但没有起到效果,他本人反而因“没有凭据诬陷”而被革去官职。御史蔡珍为此上疏参劾,证实说山西学臣私下受托题留噶礼。也同样是由于噶礼否认这件事,康熙仍以“没有凭据诬陷”的罪名将蔡降一级使用,并且罚俸一年。

这样噶礼在康熙的保护伞下,继续作恶,几年以后竟然又连连升官。担任两江总督职务以后,已经没有人敢轻易参劾噶礼,反而有人为了巴结逢迎他,不断地在皇上面前赞誉他。

后来噶礼遇上了江苏巡抚张伯行,因张伯行天下第一清官的美誉是康熙亲自封赏的,自然也是皇上面前的红人,由此噶礼贪横的恶行被揭露出来而倒台。

都察院是几品(康熙时期称为都察院和六科衙门是什么机构)(7)

这时康熙似乎已经把过去言官参劾噶礼的事实给忘记了,又批评起言官,说噶礼为官如此恶劣贪横,为什么不上奏呢?

有鉴于此,言官只好无时无刻不在揣摩皇上的意图,看什么时候参劾最为合适,能不找麻烦就尽量不找麻烦,对于康熙来说,这也是他处理袁桥、蔡珍失当所造成的恶果。但从整体上来看,康熙灵活采取利用耳目抓贪惩贪的治政方法还是利多弊少的,为一朝国势走向强盛提供了良性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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