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专票吗(河北省新办纳税人今起可向全国开具电子专票)
河北新闻网12月21日讯(宁晓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今日起,河北省新办纳税人可以向全国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称“电子专票”),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专票吗?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专票吗
河北新闻网12月21日讯(宁晓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今日起,河北省新办纳税人可以向全国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称“电子专票”)。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税收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称“专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2020年9月,石家庄市被确定为专票电子化试点之后,河北省税务局科学筹划、审慎安排、周密部署,试点工作顺利推进。10月13日开出首张电子专票,10月26日将电子专票受票方扩大至河北省。截至12月18日,已有682户纳税人顺利开具电子专票,686户纳税人成功接收电子专票,累计开票数量1653张。其中,有30户开票方、119户受票方在11月份征期完成电子专票首月申报。总体看,纳税人领票、开票、传递、接收、抵扣各环节操作顺畅高效。
河北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河北省税务部门已做好电子专票调拨和税务UKey发放工作,确保发票足量供应。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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