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诗级违章记录(带着这个神奇的证开车)
根据最新调查显示,这句话将成为2015下半年的热词:谁都别惹我,我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在南京脑科医院做的鉴定哦。
一、关于620南京车祸事件◀▶
6月20日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2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740轿车撞击后,后半车身几乎解体。马自达轿车上两名年轻人被甩出车外,不幸当场身亡。
南京警方抓获肇事嫌疑人王季进,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证实王季进所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
9月6日21:24,@南京交警(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如下文:
So,“别惹我,我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瞬间成金句!
二、关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问【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到底是什么病?
根据最新权威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急性短暂精神障碍的定义是:
患者会在两周或者更短时间内,突然从完全没有精神病性症状出现幻觉、妄想、胡言乱语等异常思维和行为,持续时间短到1天,最长可达1个月,最后能完全充分恢复到病前功能水平
这类患者病没有嗑药,也没有导致精神异常的身体或大脑的疾病,更不能以心境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或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来解释病情。
这种疾病的发病原因至今未明,但患者病前可能发生过亲人亡故、突然失去伴侣、工作或婚姻等比较突然的【大事】,多为青壮年,女性多于男性,50岁以上比较罕见,在儿童中不会发生。
三、《精神障碍》证对车主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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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精神障碍是否就可以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精神障碍指的是: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精神卫生法第83条)
刑事责任能力指的是:对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刑法第18条)。
对于嫌疑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权还在医生,裁决权在法官
医生或鉴定人员一般只能对精神障碍作出医学判断,是否影响刑事责任能力,最后会由法律工作者综合【法学要件】裁决。两者是互相补充,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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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定嫌疑人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人员表示,“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已被批准逮捕,如何适用该条款,将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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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肇事者王季进被鉴定为患有精神疾病,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那么问题来了,有精神病史也能考驾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明确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但事实上,驾考学员体检大多只检查身高、视力、色盲等内容,其他病史并不问及,而是让体检者自行申告。123号令对此亦有规定,“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这里面“如实”只能寄希望驾考学员的诚信和自觉。
如果说,驾考时王季进已经有精神疾病,那么当时他就是故意隐瞒。如果是取得驾照后患病,123号令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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