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epc 区别(一文说清楚EPC和DB的区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
在现行情况下,大家经常性地把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管理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其实就目前来看,工程总承包模式常用的有EPC和DB,“EPC”就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又称交钥匙工程。“DB”就是“设计施工总承包”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在我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Construction)。
在我国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中,都将不同的工程总承包模式统称为工程总承包,但实践中,工程总承包的不同模式在工程计价方面,特别是工程计价风险的分担上,存在着较大差异,认识不清将导致误用。因此,本文就带大家来细说EPC、DB,也是我国目前知名度最高的两种总承包模式。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和采购-施工总承包(PC)。
“DB”就是“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就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从字面上看来,第一次看“DB”我都简单地认为DB中是不是不包括采购?只能说这个理解太片面了。DB模式起源于机电工程,DB的采购是业主根据 DB 总承包商的设计去买机电装置、总成、成套设备、生产线,甚至部分工程用的材料设备,当然也可以把这些货物统统交给 DB 总承包商去采购。所以很多 DB 项目都是设备制造商直接承接 DB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然后由他们帮助业主按照实际使用场景和实施条件来设计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这样操作专业性更好,项目效果更好,顶多是把一些自己不擅长的施工部分再分包出去。
从“采购”这个角度我们也明白了,EPC和DB的区别了,而 EPC 模式里的 Procurement采购则由总承包商承担本 EPC 项目相关的一切货物的采购。一般不存在 DB 模式里的设备材料甲供、甲控种种操作了,当然了在EPC里也有业主提供材料设备的项目,只是这样的项目实操中是磷毛凤角。当然还有以下几点不同。
1、“设计”各不相同。
EPC中的设计Engineering 是工程设计的概念,包括从项目策划、投资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工程验收、合同履约等工程全过程全方位的总体策划。它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但最大的问题是工程造价会很高,不是所有业主都掏得起或者愿意掏这个钱。而 EPC 的工程总承包商利用 Engineering来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DB模式起源于机电工程,业主往往已经完成了方案设计,最起码也做了可行性 研究,有明确的设计方向和总体规划,总承包商承担的设计工作主要是为了实现最终输出而具体落实设计某个机电装置及其配套的建筑,比如成套设备或生产线 厂房建筑。也就是说,DB 模式最初是用在那些以“物”为主的工业工程,后期才推广到一些纯土木工程项目。
2、风险承担程度不同。
DB 模式一般承担设计、施工以及设计和施工之间协调以及工程量变化的风险,但对于一个承包商所不能合理预见的风险一般不予承担。
而在 EPC 模式下,承包商除了承担DB模式下的风险外,还要承担许多一般承包商所不能合理预见的风险。
3、适用条件不同。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DB是起源于机电工程,不一定说EPC就更适合房建和市政工程。
简单粗暴地说,有钱但没有能力的业主,可以考虑 EPC 模式,优点是省事还建得快;资金紧张但有一定的设计研究能力的业主,可以考虑 DB 模式,优点是精确设计可以确保项目投运实施效果更好,而且整个项目操作下来风险也会小一些,毕竟业主多了一些话事权。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议采用 DB模式,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可以合理选择 DB 或者 EPC 模式。
学以致用,那我们现在可以解读一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 号)“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七条
这样通过以上我们不难理解为: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批准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DB)模式发包;毕竟在初步设计文件已经批准的情况下,采用EPC 已无多大意义,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DB)模式对于政府投资的控制是比较恰当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在投资决策审批后,可以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EPC)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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