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调价方案公布(龙口市就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征求意见)

记者 梁莹莹 通讯员 于明骏

23日,记者从龙口市交通运输局获悉,龙口市拟调整出租车运价,基本运价调整为9.00元/3公里,以行驶1公里为计算单位,按行驶里程计价收费,超过起步里程后,车公里租价调整为1.80元/公里。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出租车调价方案公布(龙口市就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征求意见)(1)

《龙口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到,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也是城市的重要服务窗口。制定科学、合理的出租汽车运价,是加强出租汽车运营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出租汽车运价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着民生和出租汽车企业的经营发展,也直接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龙口市出租汽车现行运价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和运营成本的增加,出租汽车行业的经营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低运价导致从业人员生存困难,缺乏发展动力。近几年,周边许多城市对出租运价进行了调整,加之受市场运营秩序的影响,以及城市发展道路状况的拥堵,造成行业经营状况日趋下降,行业内存在不稳定因素,要求调整运价的呼声较高。

经龙口市交通运输局调研,结合龙口市出租车行业的实际情况,拟调整龙口市出租车运价,具体拟定调整方案如下:起步费:基本运价调整为9.00元/3公里。计费里程:以行驶1公里为计算单位,按行驶里程计价收费。车公里租价:超过起步里程后,调整为1.80元/公里。等候、低速:建议实行时距并计计价方式:出租车的速度低于12km/h时,为低速行驶。建议修改如下:当车辆时速低于12公里时,累计满3分钟收取1公里租价,不满3分钟不收费;当车辆时速高于12公里时,停止计算等时费。

关于空驶费方面,出租车单程载客在6公里以内(含6公里)的不收空驶费,超过6公里低于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50%加收空驶费;超过 35公里低于100公里(含100公里),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75%加收空驶费,100公里以上按车公里租价的100%加收空驶费。

夜间收费方面,出租车在夜间22时至次日5时以内租用时,基本租价10元/3公里,加收租价20%的夜班费。过路过桥收费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由乘客负担。

《龙口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现对全社会征求意见,对此价格调整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市民,可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lksy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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