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有创意的五个大师(这大师影响了14亿人)
前几天,她姐专门写过#网红直播吃濒危大鲨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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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看下来,既愤怒又不适。
愤怒在于,网红吃的大鲨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是国际濒危动物。
而不适则在于,很多吃播其实都跟这个网红大同小异——
即,我们从他们吃东西的过程中,只能感受到为抓眼球、博流量的“用力”,却感受不到丝毫对食物的热爱。
换言之,他们不懂吃,也不会吃。
但有句俗套的鸡汤说得对——
吃饭是生存,更是生活。
或许,只有会吃、爱吃,又懂吃,才能称得上真正的“吃货”。
比如很多人都很喜欢的一位民国大师——
汪曾祺。
毕竟语文课本上,那枚“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的江油咸鸭蛋,使我们第一次有了地方美食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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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汪曾祺谈吃》里那句,“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也让我们看到了这个老饕的嗜吃如命。
但她姐今天要讲的,是另一位。
虽然也是吃货,但很少人关注到他的美食人生——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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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鲁迅,大概很多人想到的都是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
教科书里的他,是一个严肃深沉,且忧国忧民的文学家。
可事实上,鲁迅先生也有他好玩的一面,生活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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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你回想一下,除了那些针砭时弊的文章,鲁迅不也在课本里给我们留下了一些印象深刻的美食吗?
《社戏》里“那夜似的好豆”,《孔乙己》里“有四样写法”的茴香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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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对吃有极其深刻的热爱,又怎么会写得这么生鲜动人呢?
甚至她姐可以说——
要说研究吃,鲁迅可能比汪曾祺还要“走火入魔”。
今天,她姐就来和大家聊聊,迅哥儿与吃的那些好玩事情。
糖、水果、糕点和牙齿
如果要用三个词概括迅哥儿的美食观,应该就是:
爱吃甜、肯花钱、人间不过柴米油盐。
或许因为出身绍兴的缘故,鲁迅的口味是绝对的甜党。
他爱吃糖。
光是日记里提到的糖品,就有饴糖、干焦糖、柠檬糖、柿霜糖、核桃糖、玫瑰酥糖、咖啡薄荷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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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中最有故事的,是柿霜糖。
有一次,一个朋友从河南过来,给鲁迅带了一包当地产的柿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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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一尝,“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
嗯~然后就根本停不下来!
等老婆许广平发现时,他已经吃了一大半。
许广平细细地告诉他说,这是用柿霜制成,性凉,等你嘴上生疮的时候,拿这糖一搽,就能好了,所以现在就别吃了哈。
鲁迅听完感觉很有道理,连忙收起来,预备嘴上生疮的时候再用。
结果收是收了。
不怕人吃,就怕人惦记。
到了晚上睡觉时,鲁迅翻来覆去睡不着,还惦记着那股甜味,然后又忍不住爬起来吃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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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安慰自己的理由是,毕竟嘴上生疮的时候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
半夜偷吃的减肥人士应该深有同感了。
除了柿霜糖,鲁迅还有另一个关于甜食的经典小故事——
萨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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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儿子周海婴到书房玩,忽然看见了萨其马。
海婴非常有礼貌地问:“爸爸,我能吃吗?”
结果鲁迅的回答更有礼貌:
“按理说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个,吃了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
跟孩子抢零食吃,也算是父慈子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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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爱吃甜,自然也是喜欢吃水果的。
对于水果,鲁迅的爱也有点“情迷意乱”。
1912年9月,当时鲁迅住在北京的绍兴会馆,午饭后,他约着好朋友钱稻孙一起去什刹海喝茶。
午饭后,茶喝完,绝对算吃饱喝足了吧。
结果他忽然想到最近是葡萄季,于是立马拉着钱稻孙跑到果园去买葡萄。
这就罢了,买完也不待拿回家了,直接坐在葡萄架下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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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女孩吃甜品是用另一个胃,可能迅哥儿吃水果,也有另一个胃吧。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这不,“报应”来了。
同样是1912年的一篇日记,鲁迅写到:“夜作书两通,啖梨三枚,甚甘。夜半腹痛。”
“甚甘”二字,再次显露出他对甜的喜欢。
但梨子性凉,鲁迅又一个没忍住连吃三个,结果半夜肚子就疼了起来。
鲁迅表示:我知道错了,但下次还敢。
除了水果,蜜饯也是迅哥儿的挚爱。
蜜饯,也就是用桃、杏、李、枣等果蔬为原料,用糖或蜂蜜腌制后而加工制成的果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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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做法就知道,不仅甜,而且更甜。
但作为爱甜人士,鲁迅表示狂喜。
因此,我们经常能在鲁迅的日记里看到桃脯、杏脯、苹果脯以及蜜枣等各种小食。
但正因为这样爱吃甜,以至于鲁迅牙齿早早就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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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看牙六次;1916年,看牙四次拔掉一颗蛀牙;1919年,看牙五次,拔掉一颗蛀牙......1923年,拔掉五颗蛀牙,补了三颗;1929年,拔了一颗补了一颗。”
到了1930年,鲁迅49岁了,因为牙齿实在肿痛难忍,于是将剩下五颗牙齿全部拔去。
自此,鲁迅先生就只有假牙了。
但即便为吃甜食如此痛苦,鲁迅也不忘初心。
在1913年5月2日的日记中,他写道:“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下午齿痛。”
羊羹,也就是由红豆与栗粉混合后蒸制而成的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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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就知道多甜腻,鲁迅一吃完,下午牙齿立马开始痛了。
但你以为他接下来会吸取教训吗?
结果第二天,我们又在日记里看到这样的文字:
“午后赴王府井牙医徐景文处治牙疾,约定补齿四枚……过稻香村买饼干一元。”
昨天才因为吃羊羹导致牙痛,结果第二天看完牙医又乐呵呵跑去稻香村买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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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能够阻挡,鲁迅对甜食的向往。
餐馆、包饭、黄花鱼和工资
虽然小时候家道中落,读书也是靠母亲变卖首饰,以及上免费学堂才苦苦维系的。
但自从1912年,鲁迅应蔡元培邀请,在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当科长后,就再也没为生活烦恼过了。
因为据考证,当时的鲁迅月薪有足足200银圆,后来甚至增加到300圆。
这是什么概念呢?
在当时,200银圆可以买到猪肉2300斤左右。
如果按20块一斤算的话,200银圆就相当于今天的四万六千块元,而300银圆则是六万九千块元。
又因为教育部的工作十分清闲,鲁迅还找了很多私活。
给其他学校上课,给媒体写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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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面,这些私活赚的钱甚至都已经超过主业了。
所以,即便到了1926年,鲁迅在广州大学做教务主任,工资已经涨到了500圆。
但还是一个和学校意见不合,就敢直接辞职,跑到上海开始全职的写作生活。
所以可以说,迅哥儿从上班开始,虽不说大富大贵,但至少也算是过上了中产以上的生活。
既然这么有钱,又这么爱吃,美食上的花销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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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8月至1919年11月里,鲁迅独自住在北京的绍兴会馆。
因为本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态度,所以饮食十分随意,经常暴饮暴食。
像上面所说的买完即吃的葡萄、吃到肚疼的梨子、哪怕牙痛也要买的稻香村,都是常有的事。
除了自己吃外,他还喜欢和朋友下馆子。
光是在他日记里提到的北京餐馆,就有65家。
而去得最多的,是位于南半截胡同的广和居,而最喜欢一道菜,则是“三不粘”。
所谓“三不沾”,就是用鸡蛋、淀粉、白糖加水搅匀炒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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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菜极其讲究烹饪工艺,不仅色彩金黄,味道甘美。
更令人称奇的,是它一不粘盘,二不粘筷,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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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鲁迅一个人生活的时候,饮食用随意而嚣张来形容的话。
那么组成家庭后,有了妻子许广平的照顾,鲁迅的饮食则变得精致而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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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上海鲁迅纪念馆,有两本《鲁迅家用菜谱》,就记载了鲁迅一家自1927年11月至1928年6月这七个月的伙食。
那一年,鲁迅刚从广州大学辞职,到上海开启了不差钱的全职写稿人生。
因此,从这七个月的饭菜,就基本可见鲁迅日常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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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刚到上海,尚未决定是否定居,鲁迅就采取了当时沪上流行的“包饭”形式。
也就是,叫外卖。
但同样是吃外卖,鲁迅一家可不是像我们上班族一样,什么黄焖鸡、麻辣烫、沙县拌面粉丝汤。
而是芹菜云耳炒牛肉、萝卜牛肉、合掌菜炖肉、及第草菇汤、津菜炖鱼丸。
且每一顿都是三菜一汤,连续七个月都没有重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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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除鲁迅夫妇外,一同就餐的还有三弟周建人一家,以及周建人的同事,但依旧可见这一家人的饮食标准。
据许广平回忆,这样的餐品,每个月至少要花二十块。
而当时上海富新第三面粉厂的工人,工资才为17.14元。
也就是说,鲁迅这一大家的菜钱,就能支撑一个上海家庭的日常生活。
不过相比于鲁迅的工资,这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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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等到1934年萧红认识鲁迅时,日常饮食也就轻简了许多。
日常,“就只三碗菜:一碗素炒豌豆苗,一碗笋炒咸菜,再一碗黄花鱼。”
只有在客人来时,丰厚的家庭底蕴才会微微展现。
或去梁园豫菜馆这类上海著名饭馆开席,或自己在家设宴。
“菜食很丰富,鱼,肉……都是用大碗装着,起码四五碗,多则七八碗。”
但,日常吃得简单了,并不意味着我们迅哥儿放弃了对美食的追求。
萧军就曾说过,因为鲁迅随口一句“面条挺喜欢”,许广平就专门请一位有名的北方大厨驻家做面条。
直到鲁迅吃腻。
有钱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鱼蟹、酱鸭、梅干菜和故乡
虽然吃遍天下美食,但鲁迅念念不忘的,还是家乡风味。
自从1912年鲁迅受蔡元培邀请到教育部任职后,就再也没有回乡生活。
此后,家乡味道就成了他一生魂牵梦萦的慰藉。
绍兴是鱼米之乡,所以哪怕离家多年,鱼和蟹依旧是鲁迅饭桌必不可少的菜品。
在日记中,他就曾提到多种鱼类,例如鲫鱼,曹白,鳆鱼,土鲮鱼,松花江白鱼……
但比起四季都有的鱼,鲁迅其实更爱时令的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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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也是所有文人的共性。
在1915年9月10日的日记中,鲁迅写道:“晚齐寿山邀至其家食蟹,有张仲素、徐吉轩、戴芦舲、许季上,大饮啖,剧谭,夜归。”
“大饮啖,剧谭,夜归”,七个字,颇有种乘兴而往,兴尽而返,返时皓月当空的畅爽之感。
鲁迅不仅喜欢一群人吃,还喜欢一个人品。
鲁迅1918年9月13日的日记中,有“夜食蟹二枚”之句,紧接两天后又有“下午食蟹二枚”,然后又写“自食四枚于夜饭时”。
除了这些鲜活味道,江南的酱鸭、梅干菜、干鱼、风鸡等腌制品,同样是鲁迅离家后难以忘怀的味道。
幸好,还有家人及朋友不时给他寄一些。
而其中,酱鸭是最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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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鸭,江南菜,具有皮黑肉嫩、醇厚不腻、辣麻酥嫩等风味,下饭下酒做零食,都是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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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小说《风波》里,鲁迅也写有“女人端出乌黑的蒸干菜和松花黄的米饭,热蓬蓬冒烟”。
蒸干菜,即,绍兴的梅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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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吃,或者烧土豆,烧乌鳢鱼都别有风味,但最常见的做法,还得是和五花肉同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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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干菜的脆爽清香,和五花肉的脂滑肉嫩可谓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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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家乡美食,对于鲁迅来说不仅是当下的安慰,更是遥远的追思,以至于鲁迅不断地将他们写进自己的笔下。
在散文集《朝花夕拾》的序文里,他感慨道: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
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也时时反顾。
同样,在《社戏》的结尾,他写到:“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鲁迅再也吃不到的,不是“那夜似的好豆”。
而是那种再也不会有的经历与感情。
对童年的美好的怀念,被他寄托在吃食上。
同样,吃食也寄托着他对生活的热爱。
1936年,鲁迅病逝。
临终前,他对许广平说:“忘记我,过好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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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其实就能看出鲁迅的生活态度——
人生,没有什么比过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而过好自己生活的基础,就是吃好喝好。
在1913年5月10日的日记中,鲁迅写道:“晚往徐景文处治齿,归途过临记买饼饵一元。”
出门看牙,回家前也不忘买点饺子吃。
在另一篇日记中,他则写道:“晚与五六同人出校游步,践破砌,失足仆地,伤右膝,遂中止,购饼饵少许而回,于伤处涂碘酒。”
哪怕膝盖摔伤了,赶着回家涂碘酒,也要先去买点饺子吃。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鲁迅先生的热爱生活,就体现在他想尝尽天下的美味。
我们印象中的鲁迅,是一个敢于向生活暗处挥笔为刀的学者。
但若不是对生活充满热爱,他又怎么会对生活的黑暗如此痛心疾首。
爱吃甜食的鲁迅先生,怀念家乡美食的鲁迅先生,为了吃花钱不眨眼的鲁迅先生。
只有能够享用现实里的美好,那些与现实中黑暗的战斗才有了意义。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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