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搭伙好还是结婚好(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

老人搭伙好还是结婚好(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1)

当今,“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成了老年社会里一个热门话题,也成了众多诉说情感作者在网上蹭流量帖子里的首要话题!

在笔者看来,“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是对老年婚姻的“与时俱进”,说明当今老年男女在婚姻这个利益博弈的大市场里,越来越精了,越来越算计别人到家了!

大爷是这样,大妈也是这样,把小算盘打得贼响!

在众多的记述“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的案例里,众多老年男女取得了一个共识,即“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的“好处”(优越性):

①“没有那么多的复杂关系”,这是众多参与“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的老年男女众口一致的对“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的赞誉!

说白了,就是免了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手续的麻烦,免了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麻烦,免了与自个儿女商量自个是否再婚的麻烦!

②免了自个财产(动产、不动产)能否保全的担心!这个“好处”,对于那些有财产的大爷们来说,真的“好处”多多!他们对此尤为热钟!

③免了老年婚姻一旦破裂后所承担的损失!他们津津乐道,“说散就散”,“过得了就过,还不了就黄”,“没有什么可记挂的”!这对那些无婚姻责任感的大爷们来说,尤为中意!

④“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受到了一部分老年男女儿女们的大力赞成!他们或她们为了自身利益,不感冒老爸老妈“再婚”,一百个同意老人们“搭伙”过日子,让自家肥水不流入外人田!…

然而这些老年男女对“搭伙”过日子的弊病却想得很少,除非碰一鼻子灰,让他或她从“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的恶梦中醒悟过来,痛定思痛,悔不当初!

在笔者看来,“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的弊病(不确定性)多多,让老年男女防不胜防,尤其是老年大妈,作为弱势群体中的一员,更是在“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中受到心理伤害,受到精神上又一次磨难!

笔者梳理了一些“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散伙的案例,深深感到,“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有六大弊病:

①“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让“类婚姻”的老年男女“过日子”组合没有稳定性可言(从法律层面上说,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犹如一座建在沙滩上的大厦,说倒塌就倒塌!

说句难听的话,这样的“搭伙过日子”,非常短命,时时“爆雷”,让参与方苦不堪言,尤其是那些参与“搭伙”的弱势方!

正因为“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的前提是自个的“利益”,所以他或她为了寻觅自个的“利益”,才去寻觅与自个“搭伙”的对象!

男(有房有退休金)的呢?找一个廉价的住家保姆,或找一个廉价的“老婆”,只需付出些许生活费!

女(没房有退休金或没房没收入)的呢?找一个有房住有饭吃的栖身之处,或能将自个退休金存银行!

②“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让参与“搭伙”的老年男女没有任何安全感可言!

为什么呢?因为参与者喪失了自己在这种临时组合中的自我责任感!尤其是那些强势的大爷更是喪失了应有的责任感!

在这种老年男方喪失责任感的“搭伙”背景下,过不了几个年头,男方就把女方扫地出门的案例,举不胜举!打脸的不是那些喪失责任感的男方,而是实实在在的被美化了的“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本身!

③“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对于参与“搭伙”的老年男女而言,没有丝毫对参与的对方的忠贞度!

对参与“搭伙”的男女双方而言,没有什么“出轨”不“出轨”的讲究!你心有旁骛,你就走人好了,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

在许多案例中,笔者发现,那些“喜新厌旧”“玩够女人”的大爷(玩家),动不动就找个借口,让参与“搭伙”的大妈走人!这已经是个公开的秘密!

④“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对于参与“搭伙”的老年男女而言,没有什么“男女平等”可言!

特别是在一些强势大爷与弱势大妈的“搭伙”过日子里,弱势大妈没有什么平等权,更谈不上什么对共同搭伙生活的发言权!弱势大妈就像个被强势婆婆压制的小媳妇,战战竞竞过日子,生怕得罪了金主(有钱的大爷)!

⑤“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对于参与双方而言,没有什么“信任度”可言!他或她只信任自个的“利益”!一旦自个信任的“利益”被对方占有,或被对方干扰,那么,这个“搭伙过日子”也就到头了!

你看,“搭伙”大妈为了其儿子买房,欲向“搭伙”大爷借3万元!为此,“搭伙”大爷根本不信任大妈,耿耿于怀,与“搭伙”大妈分房睡了,来了个冷暴力,逼得“搭伙”大妈走人!

⑥“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让老年男女的儿女们完全失去了保护自己父母权益的可能!因为“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其父母受到这样的欺凌或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也难以在法律层面上为父母维权!

这样的案例也太多了!一位儿子替老妈打官司,控告与其老妈“搭伙”的大爷把其老妈扫地出门,不给分文补偿!成功吗?没成功!因为有关法律保障不了其母的权益!

综上所述,可见“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绝对不是老年男女安排好自个晚年生活的阳关大道,仅仅是个短命的走独木桥行为!

有几个“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能够熬过二、三年而不寿終正寑?

笔者认为,老年男女还是正尔八经,走“再婚”的阳关大道,不走“搭伙过日子”的独木桥!

然而在走这条道之前,还是要多多未雨绸缪,多多了解对方人品等条件!

说实在的,老年人“再婚”所要化费的心血要比年青人结婚所要化费的心血还要多!

可以这样说,老年男女婚前也需要一个婚前预备期,来不得匆忙,来不得草草了事,来不得被“表面文章”蒙蔽!

那些帖子里所说的,“两人相谈甚欢”、“两人谈得十分投机”之类话语,只能蒙骗那些不知深浅的老年男女……

老人搭伙好还是结婚好(老年男女搭伙过日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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