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放在床上第二天不见了(手机暂放卫生间)

王女士是迪卡侬(红星海店)的工作人员,如厕前需要出去取东西,她将价值 9000 元的新手机暂放在了卫生间隔间里的置物台上 , 几分钟后回来取就发现手机不见了,调取店内视频看到,手机可能被一个黑衣女子"捡走",该女子离开厕所后带着孩子,从地下车库快速离开,直至 20 公里左右的融泉路附近停下。

手机"遗落"卫生间,路过女子"捡起"离开

6 月 19 日下午,迪卡侬(红星海店)的员工王女士(化名)和同事一起去卫生间,如厕途中,王女士说需要出去取个东西,很快回来,便将价值 9000 元的苹果手机和员工对讲机一起留在了隔间里的置物台上。离开卫生间时,她还和洗手台边的同事交代"我有东西在里面,帮我看一下"。结果,三五分钟后回来的王女士发现对讲机还在,手机不见了!

据其同事回忆,王女士离开后,先是有一个女孩进去,女孩离开时还和她说"厕所里有个手机",接着是一个黑衣女子进去,黑衣女子用完厕所,水都没冲,匆忙地直接离开了。随后王女士查看店内视频看到,黑衣女子从厕所出来后,没开车却不走大门,一路小跑地从地下车库出入口离开了。

手机放在床上第二天不见了(手机暂放卫生间)(1)

"捡手机"女子行动路线与手机定位系统轨迹基本重合

确定手机被"捡走"的王女士,赶紧拨打自己的电话,开始是无人接听,之后是直接挂断,接着是无法接通,王女士猜测手机可能是被关机或拔掉了电话卡。

随后,王女士一边通过苹果 i-Cloud 云服务系统远程登录她的 iPhoneID,线上追踪手机移动轨迹,一边前往派出所报警。民警根据王女士所述调取沿路视频影像,看到黑衣女子带着孩子在一路狂奔,先是步行然后转坐公交,走振连路前往市内方向。该女子的行动轨迹与手机定位系统显示的移动轨迹基本重合,最后系统显示,手机停在了距迪卡侬(红星海店)20 公里左右的甘井子区融泉路阳光驿城宜居苑附近。

王女士介绍,"捡"走手机的女子,三十岁左右,一身黑衣,有点胖,头发盘着,带着一个七八岁穿着粉紫色裙子的女孩。她的手机是苹果 13ProMAX 蓝色款,粉色手机壳。

呼吁:希望她归还手机

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刘泓德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并及时返还遗失物,或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招领。物主取回遗失物后应当向拾得人支付必要的报酬。但拾得他人手机后刷机供个人使用或出售则构成对遗失物的侵占,拾得人不仅无权取得报酬,在拾得物损毁、灭失的情况下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盗窃等犯罪。

最后,王女士表示民警已将该女子人脸信息提取,将继续通过系统协助寻找。她也用远程系统把手机设置成了丢失模式,锁死该手机,不支持刷机再用了。

她希望当事人或知情人可以将手机归还,放到迪卡侬(红星海店)前台。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见习记者卓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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