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的增值税(大白话说增值税)
为了帮扶企业渡难关、复元气、提信心,今年我国留抵退税的规模约1.5万亿元,退税力度可谓空前。如何正确理解留抵退税及正确处理近期发生的骗取留抵退税的案子,这需要对增值税有所了解。
增值税源于法国,目前很多国家开征了增值税。在我国,增值税是我国18个税种的老大,多年稳据税收收入榜首一哥的位置。
通说认为,增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税。今天我们用图来形象解释下增值税的特点:
甲公司系采矿企业(铁矿石),乙公司是炼钢企业,丙公司是加工企业(不锈钢杯子)。乙公司以113从甲公司采购铁矿石,练成钢锭后以226卖给丙公司,丙公司加工成不锈钢杯子以339卖给丁,如图:
一、对增值额征税
增值税的特点之一是对流转环节产生的增值额征税:图中各公司纳税如下:13%为税率
甲公司应缴增值税=(100-0)*13%=100*13%=13
乙公司应缴增值税=(200-100)*13%=200*13%-100*13%=26-13=13
丙公司应缴增值税=(300-200)*13%=300*13%-200*13%=39-26=13
以上毕竟是简单的模型。实务中,甲乙丙按以下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为说明问题,不含进项税留抵,否则还应扣除进项税留抵,至于何为进项税留抵,见后续文章):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不含税的销售价*税率-不含税的购买价*税率
二、链条税
上图中,乙公司应缴增值税=(200-100)*13%=200*13%-100*13%=不含税的销售价*税率-不含税的购买价*税率。即乙公司计算缴纳的增值税跟上游甲公司有关,也跟下游丙公司有关,流转环节的各方都像带鱼一样头尾相接,基于此,学界把增值税叫链条税,当然也可以叫带鱼税。
三、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上图中,当丁是自然人时,丁花了339元(300 39)买了杯子,负担了39的增值税。而流转环节甲、乙、丙公司合计缴纳的增值税=13 13 13=39元。所以说增值税最终是消费者承担的,消费者是真正的负税者。至于流转环节的甲、乙、丙公司这些击鼓传花缴纳的只不过是名义负税者。
四、体现了征税艺术
大家可能有所体会,很少有消费者即真正的负税者抱怨流转环节所有的增值税都是他承担的。这正是增值税设计者的高明之处。诚如17世纪英国大臣柯贝尔所说过:征税是种艺术,既要鹅毛拔得多,又让鹅不会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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