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耕地占用税操作规则(湖南多措并举确保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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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耕地占用税操作规则(湖南多措并举确保顺利实施)

国家税务局耕地占用税操作规则

耕地占用税法,湖南多措并举确保顺利实施

——访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明权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肖江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哪些人需缴纳耕地占用税、如何申报、要注意哪些事项?

8月28日,记者就实施《耕地占用税法》的相关问题对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简称: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明权进行了专访。

哪些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如何计算?

记者:为什么要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有何重要意义?

刘明权:1987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开征耕地占用税。为了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国务院于2007年12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暂行条例对促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耕地占用税法》的制定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对保护耕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哪些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如何计算?

刘明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发生纳税义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记者:我省税额标准是多少?

刘明权: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明确了我省适用税额标准。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市辖区适用税额为四十元/平方米,不设区的市、县为三十元/平方米;其他市州市辖区为三十五元/平方米,不设区的市为三十元/平方米,县、自治县为二十五元/平方米。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在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二十。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在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降低百分之二十。

这些情况可不征、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

记者:《耕地占用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刘明权:税法规定不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有以下两种:一是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二是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

免征包括: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

减征包括: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记者:实施《耕地占用税法》,各部门如何配合?

刘明权:《耕地占用税法》增加了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的规定。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农用地转用、临时占地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这些变化反映出税收社会共治成为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

开展调研测算,确保办税畅通

记者:《耕地占用税法》即将正式实施,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顺利实施?

刘明权:为确保耕地占用税法顺利实施,湖南省税务局从今年1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一是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调研测算,报经省人大审议,确定了我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二是做好征管信息系统技术准备,确保首个征期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网上办税服务厅网络通畅,纳税人能正常申报缴纳税;三是加强征管人员、办税人员、12366座席人员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征管系统、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以及耕地占用税征管流程要求;四是通过组织报刊宣传、在线访谈、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自主申报能力,帮助纳税人能够成功网上申报。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记者:今年以来,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精简办税手续,在耕地占用税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刘明权: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7月24日发布第48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取消了“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证明”“军事设施占用耕地证明”“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证明”等4类耕地占用税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根据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直接申报享受。

下一步,湖南省税务系统将按照标准从严、工作从细的要求,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再梳理、再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与协作,确保我省耕地占用税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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