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依据什么来申报(房产税申报怎么选择时间)
1、房产税,怎么正确的选择纳税时间?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企业停产、破产撤销期间及停产、撤销后,对其拥有的房产,不论是否闲置,均应照章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由使用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正确把握纳税义务的起讫时间,特别是未验收但实际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和在建期间用地,应及时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避免因理解偏差而少缴或多缴税款。
2、房屋附属设施,需要并计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吗?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企业自用房屋按原值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申请减免条件有哪些?
完全停产企业;因自然、气候条件导致季节性停产企业;因遭受自然或意外灾害的企业。对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仍无法解决下岗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困难的,可按租金收入比例减免房产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出租房屋免收租金怎么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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