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办理房屋建筑施工资质(济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环节)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7月31日讯(记者 张稳) 7月29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施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三证合一”办理,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济南办理房屋建筑施工资质?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济南办理房屋建筑施工资质(济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环节)

济南办理房屋建筑施工资质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7月31日讯(记者 张稳) 7月29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施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三证合一”办理。

《通知》规定,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证时同步提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相关申报材料,报审批部门审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工作日,办理要件取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情况登记表》;确立各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公平公开、协同共治的监管原则,明确后台信息推送及纸质资料移交方式,确保事中事后监管的正常开展。

优化审批流程,《通知》提出凡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合并办理的审批流程,由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证时同步提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相关申报材料,统一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申请表》,报审批部门审批,实现“一张表单”申请,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程序办理的审批模式。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办施工许可证,只申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精简审批环节,《通知》提出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时间纳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不再单独计算。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办理,颁发施工许可证;对资料不全或失效的,应当场或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资料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要件中,取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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