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个月连盗16辆同牌电动车(行驶5公里耗油30多升)

男子一个月连盗16辆同牌电动车(行驶5公里耗油30多升)(1)

随着“共享经济”的不断发展,便捷的共享汽车租赁备受年轻人喜爱,然而,有人却以租车为名,盗窃共享汽车内的汽油。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各并处罚金2000元。

“这个用户的数据显示异常,每次他租完车后,车辆油耗都高得离谱。”2021年11月的一天,某共享汽车租赁平台扬州地区负责人赵先生接到一条线索,立即引起了赵先生及相关技术人员的注意。

原来,当天中午,客户小刘租赁了该公司的共享汽车,一个多小时内汽车只行驶了5公里左右,却消耗了30余升汽油。按照一般情况,该型号的汽车即便按照最高油耗计算,每100公里也只消耗20升汽油。此外,从租车记录上来看,小刘经常连续租赁多辆汽车,油耗都不正常。

赵先生和技术人员对此起了疑心。几天后,小刘再次租车,赵先生便和同事们沿着汽车行驶轨迹寻找这辆汽车。通过轨迹追踪,赵先生发现,小刘在同一天内多次租赁该公司的共享汽车,且使用期间油耗都偏高。其中一次,小刘和另一名男子小安一起租车,二人租车后只是将车辆调了个头便停下来。

赵先生和同事立即奔向二人的停车地附近,发现小安手里拿着一个大矿泉水桶,正从车前部的油箱中接汽油,车辆处于通电状态。赵先生和同事立即对二人的行为进行制止,并现场拍照、报警。

案发后,二人对盗窃共享汽车汽油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小安和小刘聊天时,小刘抱怨每个月油费花销不少,小安便提出可以从某共享汽车租赁平台的汽车里偷汽油,二人一拍即合。他们通过小刘的账号租赁车辆,将汽油引流出来,再灌进自己的汽车里。偷完油后,他们把车辆开回还车点。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2021年11月至12月,小安、小刘在扬州市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广陵区等地租用某品牌共享汽车期间,窃取汽车内的汽油,共计作案12次,盗窃汽油400余升,价值3000余元。4月29日,邗江区检察院对二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郭永 朱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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