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同权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不托底)

范永茂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租购同权公共服务?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租购同权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不托底)

租购同权公共服务

范永茂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

广州市最近出台“租购同权”的制度将住房和福利政策向挂钩,租房户也可以像购房户一样在本地享有同等公共服务的权力。此重磅消息一出,马上引发叫好一片。紧跟着,有关部委也背书表示,将要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客观地说,地方的改革初衷和中央的态度在方向上是没错的。鼓励发展租赁住房,提供好配套政策制度,丰富住房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也是对的,这会让老百姓有更多的选择而不是仅仅买房一条路来解决居住问题。居住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政府应该通过不同手段和工具,保证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有效供给,让人民群众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不管在哪里,都能体面地生活。尤其是租赁住房,很多大城市的租房客要么是进城务工人员、要么是普通中低收入工薪族、要么是刚毕业大学生,外地户籍居多,他们的居住权利最难得到保障,也最容易被大城市边缘化,游离于各种优质公共服务之外。甚至是父母买不起房,子女也上不了学只有回老家当留守儿童一条路。由于房产所有权而带来的福利优先排位权造成了事实上的“租购不同权”,这才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不公。

由此看来,中国人的住房的附加价值太高,住房问题的解决必须要和公共服务配套起来才有意义。要想彻底实现租购同权,根本上解决买房和租房的公共服务问题。中国的城市房价高企,是因为它们所占据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和其他公共服务是最好的,所拥有的各种资源条件也是最好的,其住房的附加值极高。我们学过的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告诉我们,价格只有在供需大体平衡的时候才能稳定;需求过度,只能造成畸形的价格。目前关于“租购同权”,并没有对公共服务的供给和平衡有明确的提法,如果不有效增加租赁住房所能享受的公共服务的供给,那单纯刺激需求端,反而会适得其反,刺激租赁住房的价格。道理很简单,过去在大城市买不起房的人本打算把孩子送回家的人看到了这样的政策,就会把孩子留在身边到大城市读书,客观上加剧了原本就紧张的教育资源的分配,进而可能形成一房难求的租赁学区房。

租住要淡定的同权,要公共服务托底外,支撑这个底的还有一个关键制度就是户籍。本地学校可以用户籍的借口把已经买房的人绝之门外,比如北京就是,即便在北京现在买了房也难以落北京户口,上北京的好学校和享受其他优质服务更无从谈起。那么现在,户籍照旧可以把租房的人挡在享受公共服务的门外,或者以户籍作为一项优先考虑因素,那结果就是租住同权更是一句空话。所以,如果制度设计出了偏差,目标人群定位不准,很可能结果是南辕北辙,享受这样政策红利的人反而是那些体制内成员为主的少数人。

由此看来,租购要同权,要把一项试验性的政策切实地变成可执行的实惠,既要有公共服务的托底,也要有包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方面的配套综合措施。如果各项配套政策还是回到老路,“以房度人”或“以户度人”,又在以制度设计的层层屏障逼人变相买房,那么谁还甘愿淡定地不买房而不至于沦落为被大城市边缘化的三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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