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有什么要求吗(什么是核定征收)
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而核定征收税款,是由于纳税人的会计制度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是多少,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的一种核定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局对核定征收的哪些情形将重点关注?
以下12种情形税务局将重点关注:
1、是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
2、是否对金融企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等特殊行业进行核定征收;
3、是否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4、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情况,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5、对年收入和利润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税务机关是否履行调整应纳税所得率的职责;
6、对申报表收入和财报数据不一致的企业的纠正情况;
7、对核定征收企业发票管控及注销管理情况;
8、 利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隐瞒收入或虚列成本。
9、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上的不公允,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10、是否存在合理的商业目的;
11、业务相关性和合理性;
12、未遵循第一纳税人原则(谁收钱谁纳税)。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