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质是规范人性(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电影《烈日灼心》中,段奕宏扮演的警察说过这么一段话:“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就踏踏实实地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
在刘润的《底层逻辑:看清这个世界的底牌》中,对人性,道德,法律 有这样的 表述:
人性只涉及生存和繁衍,人性的基因是自私;道德为了促进个人的生存,繁衍,达成了“约定俗成” 通常是反人性的。而法律,是道德的子集,是道德的底线。
看似是一组组悖论,生活中有很多这种案例
(一)
比如:中华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体现之一是随处可见的公交地铁上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比如:泰坦尼克号沉船时,在生还无望之下,先保证了老,幼,妇女
比如:按照排队次序,先得先得,而不是谁强谁先上。
科幻电影中,在世界灭亡时,会有一个《诺亚方舟》满载了人类最强壮最先进的基因来保存人类文明的火种。这是符合人性的;
那么反人性的先保护弱小,排队 所建立的道德约束,又是怎样促进了人类的生存和繁衍的?
(二)
法律是道德的子集,是道德的最低底线
那为什么在一个都确定的人人得而诛之的坏人面前,法律赋予了他辩护的权利?
道德是约定俗成,即一种群体的共识。
共识是有力量的,盲从的,狂热的,甚至是可以带来毁灭的。这就是为什么会有xie 教屡禁不止,宗教长盛不衰。
群体的力量,可以使得人人都可以成为审判官
而群体又可以被催眠,当审判官成了道德的卫道士, 人性的恶又会让他们举起手中的武器成为刽子手。
在这角度下,法律是对人权的基本保障,是能保证最低底线的道德。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庞说道: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
通过最有效的3种方式:断言(画面感强,鲜明又极端的立场,获得群体认同)、重复(灌输断言,让群体知道)和传染(形成群体意识),树立了榜样.有了声望的人成为领袖
群体意识需要聚焦物,而正好领袖人物的解读是聚焦物。
直到新的更简短有力的断言出现,新的领袖人物通过不断重复传播,传染,摧毁之前的乌合之众,建立起新的群体意识
像极了这两年吃过的明星的瓜,眼看着他楼起了,追随众多,打榜应援;跳出一个反对者,支持众多,分立两派,乌央乌央的开撕,楼塌了。反转,再反转。
这是一个再小的个体,也有自己的品牌的时代。你通过文字,通过视频,就能真正的影响一批人。
而我们也在双向中被影响,失去判断,过于依赖,成为乌合之众。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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