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考核细则(学生管理量化细则)

学生管理考核细则(学生管理量化细则)(1)

学生在校准则

学生管理量化细则

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使我校学生管理更加制度化、科学化、精致化,特制定学生管理量化细则。我校对学生实施违纪记分管理,在每个学年初,给予每名学生12分,之后对违纪学生依据违纪程度予以记分扣除,并根据所记分数做出相应处理,学年满记分自动清零。

一、学生管理量化细则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一人次扣1分。

1、升国旗时没有立正,交头接耳、来回走动。

2、纪律松懈。课堂迟到、早退、旷课、随意进出教室的;上操动作迟缓、吵闹说笑、队伍凌乱、旷操的。

3、上课期间有照镜、梳妆打扮,乱投掷东西、听音乐、睡觉、串桌、看与学习无关书籍的。

4、在教学区吃饭、吃零食。

5、佩戴首饰、纹身、染发,怪异发型,男生留长发,女生化妆、披肩发,穿吊带背心、拖鞋、超短裙(注 :每人次每天1分)。

6、在校内不按规定穿校服(注 :每人次每天1分)。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一人次扣2分。

1、在教学楼、办公楼内大声喧哗、跑跳、打牌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2、晚自习后、放假时间不锁门窗,不按时关教室灯(值日生)。

3、宿舍内务差,不按时值日。

4、往宿舍带饭、带零食。

5、未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不按时作息,熄灯后说话、串宿舍,在楼道或厕所内打闹、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从窗口向下泼水、扔杂物。

7、便后不冲厕,用水后不关水龙头。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一人次扣3分,学生作警告处分。

1、干扰教师正常教学秩序。

2、在学校公共设施及围墙外侧乱写乱画。

3、在校园内使用不文明语言,侮辱谩骂他人。

4、无请假条由家长、老师私自接送出入校门。

5、私自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私自移动消防设备。

9、乱扔垃圾,践踏草坪、摘花折枝,随地大小便。

10、未经批准擅自调换宿舍房间、床位。

11、私自涂抹公告栏、宣传栏的通知、通报、公示等。

12、打水、打饭不排队或故意拥挤,就餐不文明,乱丢乱剩。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一人次扣6分,学生作严重警告处分。

1、扰乱考场秩序、考试作弊。

2、请假无故逾期不归。

3、校园内携带、私藏或使用烟、酒、手机、充电器、打火机、火柴等违规物品。

4、不服从管理,谎报姓名、班级。

5、不爱护图书,在公共书刊上乱涂乱画,撕页,抠挖。

6、捡到财物不交公或不交还失主。

7、擅自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园、宿舍楼,私自留宿外人。

8、阅读和传播低俗、不健康书籍或音像制品。

9、故意制造紧张、恐怖气氛,妖言惑众。

10、不正常公用电器并造成损坏。

11、在教室、宿舍充电,用热水器烧水,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酒精炉等)。

12、无论校内校外、节假日,无论何种理由参与打架斗殴。

13、私造、转借走读卡或请假条(双方)。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人次扣12分,学生作开除或劝退处理。

1、无论校内校外、节假日,无论何种理由参与打架斗殴,一经查实,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2、夜不归宿、外出上网、跳墙外出等私自外出行为,一经查实,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3、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一经查实,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4、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5、在校园内偷盗、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和进行赌博活动,无论价值多少,一经查实,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6、在校园吸烟造成严重后果、私自将酒带入校园、参与饮酒及饮酒入校者,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7、因处理违纪问题,学生或家长与老师(包括管理人员)发生严重冲突,对学生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8、故意破坏教室、宿舍门窗、玻璃、桌凳等公物者,一经查实,加倍赔偿,并予以劝其退学处理。

9、男女生非正常接触,动作亲密(如有搂抱、亲吻等过激行为),予以劝其退学处理。

10、学年内连续旷课15节,累计旷课30节,予以劝其退学处理。

11、劝退学生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入班,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12、违法或触犯刑律,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二、奖励加分

1、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按3、2、1参考加分。

2、拾金不昧、好人好事被表扬的,每次加1分,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每次加2-3分。

3、每生每学年奖励分数不超过8分。

三、记分执行

记分周期为一学年,总分12分,自学年开学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学生一次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通风报信算同等违纪。

四、违纪处理方法与程序

(一)对违纪学生建立电子档案

班主任建立班级全体学生量化电子档案,负责登统本班违纪情况,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处理。值班领导、各职能科室、学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当天检查的学生违纪情况都是数据来源。

政教处建立全校

严重违纪(停课及以上处分)学生电子档案,重大违纪做到有处理有记录。

(二)学生违纪处理程序

1、违纪记分达3分,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学生。

2、违纪记分达6分,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签订《学生违纪告家长书》,家长把学生领回反省3-7天。

3、违纪记分达12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直接通报批评,开除党籍;影响较小、悔改态度较好的,经学校研究同意,通报批评,留校察看一年,记入学籍档案,家长把学生领回反省7天。留校察看期间违纪扣分又达6分,直接通知家长带回,开除学籍。

各学部、班级对严重违纪学生处理(停课及以上处分)一定要到政教处备案,不得私自对学生停课。

本细则由学校政教处制定、解释,由政教处、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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