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百姓的真实生活(看看明朝老百姓的日常)

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开始,大明王朝开始慢慢的浮出水面。如果说之前对于明朝的理解是锦衣卫,东厂,西厂,魏公公等。那么这本书面世后,在之前了解的基础上绝对是增加了一些骨干。至少在形体上,明朝毅力在世人面前。比如朱元璋的决杀,朱棣的靖难,朱祁镇的骚操作等等。给读者一个大体流程的明朝。当然在这基础上也书写了一些明朝的知名大臣等等。可以说将明朝流线型的整理了。也为热爱明朝的历史爱好者提供了初级读物。

根据一些读物,我们了解到的都是上层阶级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当然了,更没有像清末时候有相机记录了清末的老百姓生活百态。让我们感受古人的不易。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可以从两个方向入手,一个是当时的农民起义资料,另一个就是从当时的法律记载。毕竟古代的法律就是为老百姓制定的。要想知道当时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完全可以从当时的法律和史料来了解。

明朝百姓的真实生活(看看明朝老百姓的日常)(1)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处罚非常严重。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明朝百姓的真实生活(看看明朝老百姓的日常)(2)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

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可能在明粉眼里这是朱元璋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对吧。干脆别出门了。也别下海打渔,万一遇到海风淹死怎么办对吧。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解释了。这叫祖传家业。这多带劲。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恭喜你,继续吧,毕竟这也是门手艺。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