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往事书徐兄弟先后失常(三嫂鬼索债张元中)
不二往事书:三嫂鬼索债张元中
上饶
据说在中国宋朝时,在夷坚志的撰者洪迈的家乡有一个平民叫做张元中。
张元中所居住的地方在一处交通便利之地,与担任知梧州事的一位姓董的官员的宅院相对。
有一次,董知州设立水陆法会,张元中梦到一个以作女侩(音快)为业,被人称施三嫂的人前来,施三嫂道;很久不来您家了,今天承蒙董知郡招待呼唤,由于众位客人还没有聚齐,希望能够在您家中稍作停留。
张元中记得施三嫂已经死了,不肯应答,施三嫂又说道:我以前为您购买婢女,您约定要给我五千钱作为感谢。我直到现在也没有收到这笔钱,我已经惦记这件事已经很久了。不是这个时候我也不能来至此地,希望您能把钱还我。
张元中醒来后,对此事感觉非常厌恶,第二天,张元中买了一束纸钱,在澹津湖的桥下烧了。
在这天夜里,张元中又梦到施三嫂前来说道:您欠我五千钱,而还给我的不到一百钱,倘若您不还我钱,我就向官府投递讼状告你。到了那个时候,您不要后悔啊?
张元中不得已,就按照所欠施三嫂的钱数,把钱拿出来全部交给佛寺中的僧人,请僧人念经超度施三嫂。
之后,张元中叹道:数次与鬼说话,更被鬼索取没有名目的债务。我难道将不久于人世了吗?
然而,在这之后,又过了八年,张元中才死。
有人说,故事中的女侩应该大致是指在买卖或者雇佣妇女的生意中起到中介作用的商人。
有人说,故事中的梧州大致是在今天中国广西地区的梧州市。
有人说,故事中的洪迈的家乡大致是在今天中国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
本故事出自《夷坚志》。
《夷坚志》,是一本志怪小说集,撰者为洪迈。
洪迈,字景卢,号容斋,中国宋朝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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