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茫茫白雪中一枝红梅的诗句(平生所娇儿颜色白胜雪)
文|黄薇
如果暂时放下杜甫是不是偏心爸爸这个论争,那他是不是一个疼爱儿女的爸爸呢?结论是肯定的。试看杜集中的“大篇”《北征》,前两段写杜甫从凤翔回鄜州,辞别朝廷的忧虑与归途一路见闻;第三段写他到家与妻儿团聚,自“况我堕胡尘”至“生理焉得说”共36句。
“平生所娇儿,颜色白胜雪。见耶背面啼,垢腻脚不袜”,可怜平日粉团团的宝贝儿,现在已满身粘着泥垢,打着赤脚没穿袜子,因为太久没见到父亲有些陌生了,一见就背过身去哭。“粉黛亦解苞,衾裯稍罗列。瘦妻面复光,痴女头自栉。学母无不为,晓妆随手抹。移时施朱铅,狼藉画眉阔。”杜甫给夫人带了化妆品,她收拾打扮一下又恢复了昔日的光彩,小女儿也学着母亲的样子,边梳妆边随手往脸上涂抹脂粉,把眉毛画得乱七八糟。哪个小姑娘没有过这种学大人打扮的经历?杜甫笔下幼女的娇痴,多么的真切如画。
“生还对童稚,似欲忘饥渴。问事竞挽须,谁能即嗔喝。”小儿女们对父亲由生疏渐变为熟悉亲热,纷纷攀爬挂在他身上,还顽皮地拉扯他的胡须,杜甫感叹能幸运地活着面对这些可爱稚气的面孔,我都忘了饥渴,谁还会忍心责怪呼喝?接着写“翻思在贼愁,甘受杂乱聒”,现在是觉得他们聒噪吵闹,但我身陷贼中,又无时不在想心甘情愿经受这种“痛”与爱,家长心理学千古一同。
杜甫时常愧疚孩子们跟着自己吃了不少苦,“痴女饥咬我,啼畏虎狼闻。怀中掩其口,反侧身愈嗔。小儿强解事,故索苦李餐”(《彭衙行》);“晚岁迫偷生,还家少欢趣。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羌村》),越是写真越见伤痛;困顿中难得的苦中作乐,“昼引老妻乘小艇,晴看稚子浴清江”(《进艇》),更显弥足珍贵。读杜甫的诗,能感到他常常将慈爱的目光投注到小儿女们身上,若无细致有爱的观察,怎能如此写活稚子的童心憨态?
杜甫爱娃也爱夸娃,捕捉孩子点滴闪光之处,按捺不住蠢蠢欲动晒娃之心。这里先提陶渊明的一首诗。陶渊明有五个儿子,曾祖父陶侃是东晋一代名臣,虽后世对靖节先生的印象多是“悠然见南山”的冲淡超逸,其实他也有重振家声的宏愿“猛志”。只是几个儿子都不争气,气得他写了首《责子》:“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儿子们要么懒,要么不爱学习,要么只知吃吃喝喝,陶渊明最后长叹一声:大概天意如此,认命不说了,借酒消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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