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枪杀案 盘锦商人被枪杀

辽宁盘锦枪杀案 盘锦商人被枪杀(1)

法院一审的刑事判决书。受访者供图

辽宁盘锦枪杀案 盘锦商人被枪杀(2)

郭辉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时隔十年后,辽宁盘锦“豪门枪杀案”,在辽宁锦州再次开庭。

2007年12月13日,辽宁盘锦商人郭辉在家中中枪身亡。法院一审认定,郭辉与妻子因感情产生纠纷,携带枪支回家“谈判”。期间,两人再次发生争执,其妻子的哥哥孟祥勇与郭辉争夺枪支,两次扣动扳机,随后用桌上的水果刀捅刺,致使郭辉死亡。法院认定孟祥勇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具有从轻情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案件于2008年宣判后,郭辉家人以量刑过轻为由,不断提出申诉,历经多次被驳回后,于2016年初得到受理。近日,案件在锦州中级人民法院异地审理。

争执中被枪杀

郭辉曾经是盘锦首富,辽宁盘锦华诺化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的别墅,就位于厂区南侧。

上世纪90年代初,郭辉与孟芳(化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儿子长大后,郭辉与孟芳经常发生争吵。盘锦警方事后的调查结果显示,两人争吵的原因,是郭辉认为妻子在外与人私通。

冲突在2007年12月13日晚达到顶峰。这一天晚上,两人再次争吵后,孟芳打电话给哥哥孟祥勇,希望他能够到家里陪着自己和儿子。在此期间,孟芳与郭辉多次在电话中产生争执。听说孟祥勇在家,郭辉于是回到家中。

之后的细节,在双方的描述中并不一致。孟祥勇和孟芳一致称,郭辉独自一人驾车回家,并携带一支一米多长的“五连发猎枪”,来到房间所在的四楼。

对于这一点,郭辉家人表示了不同意见。郭辉的弟弟郭华告诉新京报记者,郭辉曾在与社会人员的冲突中中枪,腿部和手都有受伤,并因此致残。

新京报记者获得郭辉的残疾人证复印件,颁发于2003年12月。此外,由盘锦市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其腿部有枪伤。

按照郭家人说法,以郭辉的身体状况,拖动一米多长的枪支上四楼,可能性不大。

孟祥勇事后供述,郭辉进门后,便打了自己两个耳光,随后将其推坐在沙发上。争执过程中,郭辉持枪顶住孟祥勇的腰部,自己随即起身与之抢枪。其间,当枪口对准郭辉时,孟祥勇两次扣动扳机。此后,孟祥勇还从桌上抓起水果刀,朝其前胸和后背连刺数刀,最终导致郭辉当场死亡。

案发后,孟祥勇于2007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逮捕。

时隔十年后再审

2008年7月,郭辉被杀一案,在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检方出具盘锦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认定其死因是被霰弹枪打中腹部,造成多脏器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盘锦中院一审认定,孟祥勇的行为明显超过自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故意杀人罪。孟祥勇案后能主动自首,羁押期间主动检举他人,符合法定自首情节,有立功表现。2008年10月6日,判处孟祥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由于是公诉案件,一审判决后,郭辉家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因此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被驳回。此后8年间,郭辉家人先后向辽宁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2015年底,辽宁省检察院正式受理此案,并于2016年初出具立案受理通知书。

近日,案发10年后,郭辉被杀一案在锦州中院异地开庭重审。对此,盘锦市人民检察院表示,一审起诉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但对于本次重审,盘锦市检察院未与评价。记者从参加庭审的郭家人处获悉,庭审中,双方就枪支来源以及杀人动机存在不同意见。郭辉家人一方提出,郭辉平时出入均有保镖人员,但在案发当天,在接到孟祥勇家人电话后,即独自回家,显得蹊跷;此外,郭辉的身体情况决定其无法随身携带长枪。郭家希望对于孟祥勇能够按照故意杀人罪加以重判。

孟祥勇庭上表示道歉,并称其“对不起妹夫”,但也表示,自己无力再进行赔偿。此外,孟祥勇坚称杀人为意外,“当时不知道枪在谁手里,怎么开的枪。”

郭华表示,案发至今,除了一审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100万元外,未见到其他赔偿。此外,郭辉去世时身上只有50元钱,大部分家产不翼而飞。

案件未当庭宣判。

■ 声音

法院重审并不意味着改判

枪支来源将对再审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界人士介绍,一般来说,公诉案件出现新证据或者新情况,可获得重审;对于案情重大或者牵涉较多的案件,则会由高一级法院指定异地重审。不过,重审并不代表改判,具体判决结果,仍需待法院裁量。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表示,本案中,公诉机关认定孟祥勇存在防卫过当情节,加之其具有法定自首情节、立功表现,案发后履行民事赔偿义务,则可视为悔罪表现。此外,由于本案是因家庭纠纷引起,社会危害性较小,加之被告人无前科,这些都符合轻判要求,因此法院会做出认定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不判实刑的判决。

不过其表示,案件中枪支的来源等,将对再审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如果能够查明枪支并非郭辉携带,而是由被告人准备,则其改判实刑的可能性很大。

■ 人物

从出租车司机到亿万富翁

名副其实的“盘锦首富”,频繁参与赌球挥金如土

曾经的盘锦首富郭辉,职业生涯起点并不高。

新京报记者从郭辉家人处获悉,郭家来自农村,经济状况一般。上世纪90年代初期,郭辉来到盘锦市区,在火车站附近一带以开出租为生。这也是当年盘锦市最早一批出租车司机,生意一度十分红火。

郭辉生前的照片,理着平头,面色红润,看上去有几分忠厚。辽宁当地媒体此前报道,直到郭辉死后,一些曾经与其一同开出租车的伙计,还记得这个“头脑灵活、见人就面带微笑”的年轻人。

依靠开出租车攒下的积蓄,加上从亲戚朋友处借钱,几年后,郭辉乘着“下海”浪潮,做起“倒爷”。郭辉的主要业务,是从广州收购低价的二手汽车,运到辽宁后维修出售,每辆车的毛利在数万元。

郭华告诉新京报记者,两人的哥哥郭光承包了一处炼油厂,1999年左右,自己和郭辉都到炼油厂工作,帮助郭光做一些管理工作。郭光因车祸去世后,郭辉接管企业。

新京报记者获悉,郭辉以郭光承包的原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新农村炼油厂为基础,组建盘锦华诺化工有限公司。郭华介绍,最鼎盛时,到本世纪初,郭辉名下财产已经过亿,是名副其实的“盘锦首富”。

郭辉过起了“首富”生活。他位于厂区南侧的别墅,建造花费在600万元以上;2002年左右,郭辉斥资320万元,购入盘锦市第一辆宾利。与此同时,他还开始频繁参与赌球,输赢动辄百万元,堪称挥金如土。

“这场官司打到现在,没有谁是赢家。”郭华说。

新京报记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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