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人物的称呼(清代最容易混淆的一种称呼)
很多清宫影视作品中,“格格”这个称呼出现的频率极高,一般情况下,人们都将误认为格格就是皇帝的女儿,即公主。比如在《还珠格格》中,乾隆皇帝的女儿就一律被称为格格。实际上,这种称呼是不准确的。
早在太祖努尔哈赤时期,各种制度尚处草创,也没有建立后妃制度,而且后妃的人数随意性也很强。她们的名称也只是沿袭满族多年来的习俗,正妻称为“福晋”,妾称为“侧福晋”,到了太祖后期,也称福晋为“大妃”。
天聪初年,太宗皇太极为了区别诸多福晋的名号,用福晋居住的住所确定福晋的名号,如“中宫大福晋”、“西宫福晋”等。皇太极登基称帝后,改国号为“大清”,并开始建立清初的后妃制度,册立了大清历史上第一位现任皇后——孝端文皇后。
此外,皇太极还册封了东宫的宸妃、西宫的贵妃,次东宫的淑妃和次西宫的庄妃。对此《清史稿》中称为“五宫并建,位号既明,等咸渐辩”,即形成了清朝后妃制度的雏形。此时的清宫,后宫中的封号还存在着“福晋”“格格”等称呼。
康熙朝后期,后宫制度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的确定和发展逐步健全和完善。康熙规定:在同一时期,后宫有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事实上,康熙朝的后妃制度并未真正完善,因为在后宫中依旧有“格格”等封号的存在,只是没有了“福晋”这个封号。
“格格”本是满族的音译,汉语的意思是“小姐”、“妹妹”、“姐姐”、“姑娘”之意。入关前,格格是满族人对国君女、酋长女或一般妇女的称呼。清朝人对“格格”是这样解释的:格格与宗室女郡主、县主、郡君、乡君、宗女同。
原来,皇太极即位后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嫔所生之女或中宫皇后抚养之女称为“和硕公主”。皇家贵族小姐婚前一律统称为“格格”。清制,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之女,未授予封号前均称“格格”,若是加封则分为五个等级:即亲王女称“和硕格格”,封郡主;郡王女为“多罗格格”,封县主;贝勒女为“多罗格格”,封郡君;贝子女为“固山格格”,封县君;镇国公、辅国公女为“格格”,封乡君。如果以上五等皆为侧室所生,又要降二等。
然而,在清朝后妃制度不健全的时期,的确有一些低级的皇帝侍妾被称为“格格”,在制度健全的时期,王府中仍用此称谓来称呼王府中的没名分的小妾。如乾隆帝生母孝圣宪皇后钮钴禄氏在雍亲王府邸时,名号即为“格格”。
格格在清初已被确定为宗室女,可是这些贵族小姐有的被选入宫中侍奉皇帝或皇子,成为最低等的小妾。这些小妾虽然有的也能得到晋升,但为数并不多,大部分宫中格格一直到死,只存一个姓或封号。如果她们被皇帝临幸过,那还能葬在妃园寝中,如果没有临幸过,只能另葬他处。事实上,她们的命运有时还不如宫女,因为宫女到了规定的年龄还可以出宫另嫁他人,可这些格格们只能老死宫廷。
后世很多习惯性将格格认为是公主,这也是事出有因。努尔哈赤就有4个女儿既称“格格”,又称“公主”,这让人就误认为格格就是公主。但是这却是清初典制不完备的特殊历史时期,不能一概而论。自皇太极以后清代皇帝女儿加封根本不用格格这个称谓,而那些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的女儿才会使用这个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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