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普宁的历史(你知道普宁的历史沿革吗)
普宁市地域在汉时属南海郡揭阳县,东晋咸和六年(331)属东官郡潮阳县。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正月,朝廷决定从广东省潮州府潮阳县分出洋乌、水、黄坑三个都的地域新置普宁县,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嘉靖四十四年(1565)第一任知县赵钺到任,县署寄设在潮阳县贵屿的民舍。万历十年(1582),洋乌、水两都划属潮阳县,普宁县仅存黄坑都,分上、中、下社,面积456平方公里。万历十四年(1586)县治迁于厚屿(洪阳)。
清雍正十年(1732)六月,朝廷批准将潮阳县水都l70个村、贵山都西半部93个村、洋乌都尾段45个村划归普宁县,连同原黄坑都357个村,普宁辖地约1052.25平方公里。
1935年10月1日,广东省政府划普宁县大南山41个村,面积共132.75平方公里属南山管理局(县级),普宁县面积为919.50平方公里。
1949年7月1日,普宁县人民政府成立,定县城于流沙。1950年3月1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区域调整:将惠来县的南阳山区和陆丰县的大坪乡等505个村、南山管理局的锡坑乡、揭阳县的九斗、乌石村等地划归普宁县。是年6月,将普宁县的考溪、日路两个村和棉湖东关桥、新寨等划归揭阳县;将普宁县的贵屿贵玉乡、南安乡和石桥头西乡及军埠村划归潮阳县。
1958年5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潮阳县的大长陇乡(山柄村外)、陈店乡的石港、浮屿村和石船乡的碗仔、百吉岭、白马柯、洋下、白沙溪、岭尾、打古潭、望岭、龙潭等村划归普宁县。1958年12月,惠来县的惠城、隆江、葵潭等人民公社并入普宁县。1961年3月,惠来县恢复建制,原惠来县上述人民公社析回。
1975年2月,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普宁县的贡山、湖西、四乡等3个村划归揭西县,普宁县面积为1591.55平方公里。
普宁县于明、清时期隶属广东省潮州府。中华民国时期先后属潮循道、广东省东江行政区、广东省第五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隶属广东省潮汕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汕头地区、汕头市、揭阳市。
1993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撤销普宁县,设立普宁市(县级),以原普宁县的行政区域为普宁市的行政区域,由广东省直辖、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揭阳市代管。经1993年土地详查和2000年广东省勘界,普宁市与周边县、市、区边界划定,全市土地面积为1620平方公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