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家三口两人被拘(父亲坑儿子)
为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酒醉驾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态势,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因酒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022年5月27日晚,贵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依法查处酒醉驾违法驾驶75起。
案例一:父“坑”子
5月27日23时50分左右,贵阳交警南明区分局民警在五里冲路开展查缉时,一辆鄂D号牌小型车辆驶入卡点。通过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罗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在询问过程中,同乘该车的其父亲告诉民警,原本罗某某准备叫代驾,但是自己觉得应该不会有事,所以让他直接开车回家,没想到途中被查,都是自己的错。
经查,驾驶人罗某某的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罗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被注销的处罚。
案例二:实力“演绎”屡教不改
5月28日凌晨1时左右,一辆浙J号牌小型车辆驶入贵阳交警南明区分局设置的卡点。经过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询问驾驶人王某某是否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时,其表示这次被查已是第三次。通过查询民警了解,驾驶人王某某分别于2016年1月17日在云岩区西二环和2019年8月10日在云岩区金燕路,均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处。同时,经过查询民警发现,王某某此次申领的的驾驶证仍处于实习期,而这也已是王某某第三次申领的驾驶证。
驾驶人王某某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500元、10日以内的行政拘留、驾驶证吊销两年的处罚。
贵阳交警提醒
珍爱生命
切莫酒驾
勿存侥幸心理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转自:贵阳交警
来源: 贵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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