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1号通告(江苏两地发布最新通告)
据“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江苏发布1号通告?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发布1号通告
据“苏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4号通告
10月2日0时至10月2日9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系隔离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情况:
系外省市来苏州人员,9月29日乘坐Z42(A1车厢)从新疆乌鲁木齐市出发,10月1日中午抵达苏州火车站后即被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点,在隔离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情况:
系9月29日163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的配偶,同行从河南平顶山市返回,29日隔离管控,住址为吴中区木渎镇尼盛青年城小区,在隔离中发现。
接外省相关部门通知,在29日自新疆乌鲁木齐发往上海的Z42列车A1车厢、2车厢、15车厢均发现阳性感染者,该车次在省内多地停站,10月1日中午11:04左右抵达苏州火车站。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同列车尤其是同车厢的人员,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
请来(返)苏州人员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0号通告》,及时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做好“落地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提醒来(返)苏州人员第一时间“落地检”。
凡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的来(返)苏州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12345”或“110”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接触人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日
据“无锡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10月2日上午,我市接省相关部门推送信息,安徽省在9月29日自乌鲁木齐发往上海的Z42列车A1车厢、2车厢、15车厢均发现了阳性感染者。
10月2日凌晨,浙江省建德市发布紧急排查通知,有阳性感染者于9月30日在建德市杭新景高速建德服务区(杭州方向)有活动轨迹。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特别是与阳性感染者处于同列车尤其是同车厢(Z42列车A1车厢、2车厢、15车厢),以及到过杭新景高速建德服务区(杭州方向)的人员立即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由采样人员上门核酸采样或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两站一场”、交通道口要严格做好来(返)锡人员的“落地检”工作,加强采样台和采样人员配备。各街道(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酒店宾馆要加大对四川眉山市,广东深圳市,云南昆明市,河南平顶山市,甘肃白银市,黑龙江黑河市、佳木斯市,山东东营市,西藏,新疆等涉疫地区来(返)锡人员的排查力度,特别要排查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集的人员。
对不主动报备、在报备过程中隐瞒行程、不履行相应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日
综合:苏州发布、无锡发布
来源: 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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