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团伙全国作案(小民房里做这种勾当)

2018-04-12 07:09 | 浙江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李娟 钟李佳 记者 杨世丹

卖淫团伙全国作案(小民房里做这种勾当)(1)

女子被警方抓获

“实在不应该,我们确实做了违法事情,现在特别后悔。” 4月10日,熊某某面对警察的询问,承认了自己犯罪事实。

原来,从4月1日开始,经过4天4夜的奔波,往返4000余公里,龙泉市公安局龙渊派出所民警在四川成都警方的协助下,顺利抓获一名涉嫌组织卖淫的网上逃犯熊某某,而她是龙泉市公安局破获的一起“组织卖淫案”中的第11位犯罪嫌疑人。

事情还得从16年说起,2016年6月中旬,龙泉市公安局龙渊派出所民警正在一村联建房仔细地做着“双实”走访工作,突然有几位群众跑来反映,说附近某幢楼里经常有一些陌生的男男女女在深夜出入,行迹异常可疑。这一线索引起了民警的高度关注。

卖淫团伙全国作案(小民房里做这种勾当)(2)

现在交易工具

经过初步调查,民警还发现这幢民房共有5层,在房子的各楼梯口及周边被装上了20多个监控探头,几个常常出入该楼的人员似乎对陌生人非常警觉。

这里头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呢?

经过4个多月的深入调查,民警逐步查实了该处是一个组织卖淫嫖娼的窝点,该团伙共有5名组织者,6名卖淫女,于16年4月开始营业,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反侦查能力强且警惕性高。团伙内有一人负责随身监控周边情况,每有嫖客到达,均有工作者确定嫖客身份,并通过层层关卡,再进行性交易。该组织从不接陌生嫖客的单,嫖客只有通过熟人介绍并提前预约才能获取交易。

卖淫团伙全国作案(小民房里做这种勾当)(3)

现场

2016年10月的一天,龙泉警方经过缜密部署,组织派出所、刑侦、特警等警力40余人进行收网行动,将该卖淫嫖娼窝点摧毁。经审查,该团伙自2016年4月成立以来,短短4个月时间内共组织卖淫1400余次,非法获利50余万元。

熊某某便是该案中的漏网之鱼,抓捕当天正好因身体不适请假,在得知窝点被端后逃跑并被龙泉警方列为网上逃犯。

2018年3月29日下午,熊某某在成都宽窄巷附近游玩时,被当地警方发现并抓获。4月1日,龙泉市警方赶往成都将熊某某带回龙泉拘留所。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熊某丽对其组织卖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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