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284省道电子抓拍(注意栾城区平山县)
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我市栾城区、平山县、灵寿县新增电子抓拍设备。请市民注意交通标志,谨慎驾驶。
栾城区
栾城区在308国道641公里处,北向南方向新增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对违反禁止标线标志指示的、中型重型货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平山县新增29套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
1、健康街冶河路口3套
2、石闫路33公里处1套
3、钢城路外环口3套
4、石闫路32公里处2套
5、外环路蒲胜大街口3套
6、柏坡东路外环口3套
7、正义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2套
8、石闫路29公里600米2套
9、石闫路28公里2套
10、冶河路与东川街交叉口2套
11、石闫路东外环口3套
12、建材路与康乐街交叉口1套
13、装备路与工业路口1套
以上设备抓拍闯红灯、逆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限行、不系安全带、大货车闯禁行、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测速抓拍设备1套:
石闫路32公里300米处
抓拍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大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特别提示:
·平山县境内所有灯控路口,机动车禁止占用非机动车道,违者抓拍。
灵寿县
灵寿县增加城区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抓拍设备。
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推动县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县城区道路安全畅通,灵寿县在城区人民路与京赞路(S232)交叉口安装了闯限行电子抓拍系统,对禁止进入城区道路的重型、中型货车、工程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以及黄标车等机动车闯限行违法行为进行闯限行电子抓拍。对上述机动车的闯限行违法行为抓拍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胡雁冰
编辑│陶 陶
审核│冯金莲
记者│胡雁冰
编辑│陶 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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