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本7万吨战列舰(一战后日本获利有多大)
第一次世界大战极大改变了国际政治关系的格局,各主要战胜国为瓜分战利品而你争我夺。英国继续为他的殖民帝国添砖加瓦;法国打败了世仇德国,似乎看到了称霸欧陆的良机。然而一战对英法来说是一场得不偿失的战争,两国因为战争期间极大的消耗而迅速走向了衰落。但日本却在一战后用微薄的代价换取了极大回报,这主要体现在凡尔赛和华盛顿会议上。
日本在凡尔赛会议上的获利总体来就是将其战时侵吞的利益合法化了。这主要体现在日本取得了赤道以北的德属太平洋殖民地。一战后国际联盟以委任统治的方式将德国全部殖民地交给了英、法、日等国统治,其中马绍尔群岛、加罗林群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为日本所得。而且日本可将它们视为本国领土,根据本国法律管理。这使得日本扩大了数千公里的防御圈,亦获得了进一步扩张的前进基地,如邻近美国关岛的塞班岛,日后成为日本联合舰队司令部所在地的特鲁克群岛等。所以随着一战后德国的败北、沙俄的消亡和法国忙于医治战争创伤,在亚太地区的国际政治斗争舞台上逐渐形成了英、美、日三国争夺太平洋海上霸权的新局面。所以,为了构建一战后帝国主义列强在亚太地区新的国际关系结构,华盛顿会议应运而生了。
而日本在华盛顿会议上的获利主要体现在了两个条约上。
一个是《四国条约》。《四国条约》规定美、英、日、法四国相互尊重他们在太平洋区域内岛屿属地和岛屿领地的权益,如上述权益遭到威胁时,双方应以和平协商的原则解决争端。该条约埋葬了英日同盟,使日本不得不稍微收敛了一下扩张行径,但其在太平洋的权益得到了大国的正式承认,并在国际上第一次处在了与欧美列强平起平坐的地位。而尤为严重的是,因为《四国条约》只具有外交协商性质而没有军事同盟性质,所以随着英日矛盾的逐渐激化,英国在自身的远东兵力极其微弱和未能取得美国军事保证的情况下,对日妥协将是英国远东政策的大概率选择。
另一个是《美英法意日五国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即《五国海军条约》。该条约对世界主要海军强国的主力舰和某些辅助舰只的吨位和武器配置给出了明确限制。其中关于战列舰和战列巡洋舰总吨位的限额分别为:美、英各52.5万吨,日本31.5万吨,法、意各17.5万吨。且单艘主力舰的排水量不得超过3.5万吨,舰炮口径则不得超过16英寸(406毫米)。而在航空母舰方面的限额则是美、英各13.5万吨,日本8.1万吨,法、意各6万吨。《五国海军条约》限制了日本扩军计划,对日本的直接影响是八八舰队计划的推迟,所谓八八舰队,是指日本为使其主力舰总吨位达到美国70%的目标,计划在1927年以前建造出舰龄不满八年的战列舰八艘、战列巡洋舰八艘。为此日本不顾经费紧缺的巨大压力,逐年提高海军预算。1921年日本海军预算已占国家岁出的32%。然而随着华盛顿会议的召开,日本八八舰队计划中仅有两艘已建成的长门级战列舰得到了保留。《五国海军条约》虽然遏制了日本的野心,但其带给日本的利益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使日本确立了在航空母舰领域的优势地位。受华盛顿会议限制海军军备条约的束缚,日本将八八舰队计划中已开工的天城级战列巡洋舰——天城号和苍龙号改装成了航空母舰(1923年,原作拆解处理的加贺号战列舰顶替了在关东大地震中遭到彻底破坏的天城号)。正是源于对天城级战列巡洋舰的改装,使日本摸索出了一套颇为科学合理的航空母舰建造经验。如改变了航母搭载重炮的设计习惯;取消不实用的三层甲板,改为单层全通式飞行甲板;安装岛式上层建筑和加强结构强度等。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日本航空母舰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技术上都是超过美国的。
其次,《五国海军条约》使日本在西太平洋海域拥有了实际的强势地位。华盛顿会议中,美英两国为使日本接受其主力舰总吨位只能达到美英60%水平的限额,答应了日方提出的位居太平洋岛屿和领地的要塞需维持现状的要求。具体说,是美国不得在菲律宾群岛、关岛、萨摩亚和阿留申群岛,英国不得在东经110度以东的太平洋海岛修建新的海军基地和要塞。此举潜藏着极大的危险,这使得美英两国丧失了在邻近日本的海域拥有有效作战基地的可能性,一旦发生战事,在西太平洋拥有局部优势地位的日本海军可以轻而易举的将菲律宾群岛、新加坡等战略要地收入囊中。
华盛顿会议看似是遏制了日本对外扩张的野心,但其独霸东亚和西太平洋地区的既定国策是不会变的,所以日本必定会不断寻找机会冲破华盛顿体系的束缚。而美国作为该体系的规划者和保证者,也必然会力求保持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均势局面。所以美日之间的矛盾斗争终归是不可调和的,到那时战争也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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