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常识十大忌(书法创作5大禁忌)

多次参加评审工作所发现的书法创作中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觉得有必要说来与广大书友共酌。匆匆忙忙,未及细想,只罗列出条目,供读者参考。

1:文意不宜

主题性创作时不注意选书切合主题的诗文。例如,参加国庆节的书展,写的是杜甫的《春望)诗:“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又如,参加纪念红军长征胜利的书展,写的是王维的《竹里馆》诗:“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这显然不合时宜,文不对题。还有在写完诗词正文后,行款时采用“顿首”一词,这是并末真懂“顿首”含义所致。再有,行款时“节录”、“节选”、“节抄”与“某某某书”前后并用,亦显得重复。又有,在写完正文后,落穷款,署名时却有“并记”、“并识”字样,没有任何说明、注释文字,“记”啥“识”甚?另外,许多作品并无磅礴气势,未见墨色淋漓,却强说“一挥”、“挥汗”,也有矫情和失实之感。

书法常识十大忌(书法创作5大禁忌)(1)

2:形式主义

作品要张挂起来供人审视,形式确实很重要,但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合情入理,犯形式主义毛病的作品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是小字大篇幅。密密麻麻的小字贯穿整张六尺、八尺宣纸,读一行都非常困难,何况全篇。

书法常识十大忌(书法创作5大禁忌)(2)

二是大字小篇幅。寥寥数字,疾行于短程的纸面上,兀立在狭小的尺牍间,极不协调。

三是狂草分段写。狂草一首诗,一段文,却切分为多块小纸组合成幅,无异于自断气息,自设障碍。

四是多色拼贴。将几种色宣拼成一纸,然后书写,或在不同色宣上各书一纸,合为一幅。制作感太强。

五是多体杂写。一件作品兼有多种书体,表现欲昭然,往往不谐和而显杂乱。

六是盲目铃印。有的写巨幅字,无大印章,用小印章叠加排列成大印形状或装饰条块,有的写长卷,册页或小幅字,字里行间到处盖章,均无道理。

七是做旧打蜡。用国画颜料,洗笔水、茶水、巩水、盐水之类将新纸染旧以求古色;也有在纸上打蜡使墨道粗涩斑驳以求“金石气”,还有先用排刷画出竹木简形状的色道再写简书,在纸下垫带有纹路肌理的木板、纸板、泡沫塑料板以求墨道飞白……弄巧反而成拙。

书法常识十大忌(书法创作5大禁忌)(3)

3:文字错误

这表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草法不当。不谙草法,想当然减省点画,任笔涂抹,不可识读。

其二,繁简并用。一件作品兼用繁体、简体字,记得起就繁,记不起就简,毫无规范意识。

其三,写错字别字。有的是繁体字,异体字和多义字的误用,如茶“几”写成几何之“幾”;“皇后”写成前后之“後”;搅“和”写成和平之“龢”;意我之“余”写成多余之“餘”;千万“里”写成里外之“裏”;说话之“云”写成云雾之“雲”;书“卷”写成卷动之“捲”;头“发”写成发展之“發”;不相“干”写成干部之“幹”……有的是错写繁体字,“闊”字门里门外都有“水”;“憂”字体内体外皆有“心”……有的是画蛇添足,“华”、“神”一类以长竖结尾的字和“海”,“难”一类草体字习惯性地多加一点。

其四,落字缺句。

书法常识十大忌(书法创作5大禁忌)(4)

4:摆字抄书

大致有四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依赖格子写字,或画格,或叠格,离开格子就难以成行谋篇。长此下去,削弱了大局观和应变力,抑制了灵性和才情。第二种情况是查字拼凑,从大字典或不同碑帖中查找所需的范字,凑成一篇,写就一文,纸上各行其是,形离神散。第三种情况是拘泥于一画一字,一笔一笔地凑,一字一字地摆,点画间少关联,字与宇无呼应,气息不通。第四种情况是打破书写顺序,不按传统书写方法自上而下、自右至左顺序书写,而是在打好格子的纸上用铅笔写好字样,从上部开始,一格一格地充填,整体下移;或事先叠好格子,从左到右横写,自上而下行复一行……如此书写,看不到字间的前后呼应,书卷气荡然无存,墨色变化也毫无道理。

书法常识十大忌(书法创作5大禁忌)(5)

5:滥用工具

最多见的有四种类型:一是小笔写大字,或点画细弱,线条绵软;或鼓弩为力、抛筋露骨。二是生宣写正书,点线过于渗洇,时有墨猪,满纸疙瘩。三是熟纸写大草,线条飘浮,墨色焦燥。四是墨中加水多,水多必渗洇,渗洇行笔必快,快则草率,结字不成形,点画不精到,且墨淡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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