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战略协议书(大商所一圈两中心)
实体企业面临着现货流通、金融配套、信用建设等一系列风险管理上的痛点与难点,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但随着企业资金管理与经营模式的持续升级,公司业务风险敞口趋于复杂,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亟待满足。是否有一种工具适合企业解决个性化风险管理问题?大商所的场外商品互换业务为市场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开山辟路 填补国内交易所场外业务空白
记者了解到,商品互换是国际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中使用较多的一类线性衍生工具,在国内场外市场中,主要用于满足交易对手方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需要,通常采用非标准化合约和自主议价的交易方式。由于交易模式的特殊性,场外商品互换市场主要有信息不透明、参与者资信等级较高、产品灵活性较大、自主议价、双边结算、使用第三方报价或借助期货市场价格作为结算价格等特点。
为满足产业企业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深化期货市场服务功能,大商所先后上线商品互换、基差交易、标准仓单、非标仓单、场外期权等五项场外业务。其中商品互换作为大商所最先上线的场外市场业务,填补了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组织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的空白。
2018年大商所首个商品互换业务试点成功完成,随后大商所积极开展商品互换业务的规则制定、系统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并于2018年12月19日正式在场外平台推出商品互换业务,依托场外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标的管理、交易登记、盯市、资金管理等全流程电子化的服务。2019年8月26日,大商所在原有业务模式基础上推出期货价差互换新模式,拓展了商品互换业务的功能。
为了进一步深化场内场外协同发展,大商所于2020年启动“一圈两中心”场外市场建设,依托“大宗商品生态圈”引入各方赋能,建设“交易中心”紧密结合期货与现货,通过“价格信息中心”反映大宗商品即期与远期价格。“一圈两中心”建设充分激发了商品互换市场交易活性、拓展了商品互换业务的服务场景与深度。
另辟蹊径 交易商制度促进市场蓬勃发展
受标的、期限等交易需求的个性化影响,交易者往往难以通过公开市场获得完全匹配需求的交易机会。为保障业务风险可控,提高交易流动性,大商所针对商品互换业务设立交易商制度。通过引入交易商,一方面,交易商可以依靠平台发展并培育更多的产业客户;另一方面,交易商也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风险管理服务和直接的交易机会,满足产业客户的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
业务模式方面,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采用客户与交易商交易、双边代理清算的业务模式,打造以交易商为核心的交易圈。客户可以与签署了衍生品交易主补协议的互换交易商开展交易,自行协商定义互换标的、期限、保证金比例、交易价格等要素,互换的标的可以是商品期货价格或指数价格,也可以是不同月份期货合约的价差。场外平台根据交易双方协议约定,计算当日持仓合约价值、浮动盈亏及维持保证金等,协助交易双方完成平台上的盯市和追保。当双方交易达成后,交易商可以利用期货、期权等公开市场工具进行风险对冲。
信用控制方面,大商所通过引入信用等级较高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等持牌机构作为互换交易商,为企业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及交易机会。一方面,交易商作为对手方能够有效降低场外业务中交叉违约的处理难度,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和市场稳定性。另一方面,交易商可以根据企业经营和信用状况为企业申请以信用额度作为保证金,降低企业套保成本。目前大商所共引入86家交易商,其中8家银行、10家证券公司、68家风险管理公司。不同类型的交易商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满足实体企业不同商品属性、不同周期、各类商品价差的风险管理需求。
蒸蒸日上 商品互换助力企业风险管理
作为大商所开展时间最长的场外业务,商品互换经过两年多的平稳运行,得到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和支持。据大商所数据,截至2021年11月底,共开展商品互换交易1533笔,名义本金累计163.07亿元,涉及农产品、黑色、化工板块共计16个品种。
河北物产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河北物产)作为主营化工、金属等多种大宗商品的贸易流通型企业,灵活套期与风险管理需求巨大。河北物产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振荡加剧,公司难以承受太多的库存积压与价格风险,因此公司现在主要采取短库存周期策略,并利用各类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管理。
据河北物产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计划在今年10月收购1200吨塑料,但今年随着新增产能的投放,聚乙烯市场可能会有所变化,原油的成本支撑也不再稳定,短期价格变化难以把握。对于公司这类贸易型企业来说,最关键的是需要缩短销售周期,同时降低采购后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因此,为了应对跨期价差下跌的风险,提前锁定利润,河北物产委托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锦盈资本)为其设计套保策略。鉴于还未签订现货合约,在对多种工具比较后,锦盈资本最终给出了用商品互换业务来转移风险的解决方案。
具体业务上,河北物产与锦盈资本在大商所场外平台上开展商品互换交易,此次商品互换标的为塑料期货2110合约与2111合约的价差,数量为1200吨。在商品互换合约到期时自动平仓结算,场外平台根据到期时的价差结果计算盈亏并划转现金流,使河北物产达到锁定远期跨月价差的目的。
成功规避跨月风险的河北物产对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十分满意。河北物产相关负责人告诉期货日报记者,“相较于其他套保工具,在大商所场外平台开展商品互换业务套保成本更低。灵活选择标的和交易数量的同时可以个性化定制期限,更加贴近企业套保的实际需求。在交易安全方面也有保障,由交易所提供盯市和保证金管理服务,有效降低了对手方违约风险。”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品互换业务作为期货的补充,能够将期货价格进一步延伸应用到实体企业的个性化风险管理中,不断深化期货市场服务功能。下一步,大商所将持续完善衍生品工具箱,提升场外平台功能,更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践行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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