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学历未核验线下怎么审核(必看学历审核未通过)
5月31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考试报名时不再提供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施行告知承诺制,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
6月12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重要提示】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的公告。
6月18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再发布《告知承诺制报考提醒》,通知中明确提到:试点范围内的考试报名注册(报考信息完善)已开始,报名前可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
其中,注册时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学历学位等信息的在线核验。而很多学员在线核验结果会显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如下图所示:
那么,在线核验出现“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是未通过会影响报考吗?
中国人事考试网提醒:
出现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情况不会影响报名,报名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事项(包括人工核查)。
需要人工核验的学员: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接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近日,三省市发公告,根据各省的情况对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核验等相关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安徽淮南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现场人工核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人工核查的考生,必须本人现场核查并当场拍照核实身份,不受理单位统一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人工核查,逾期不再受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咨询电话:6652405
淮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23日
四川省
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
(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将进行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在线核验,完成后系统显示核验结果。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原则上均须通过系统在线自动核验。
学历(学位)信息有误,可在“注册维护”→“学位修改”处进行学历(学位)维护。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对于其他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情况,考生须进一步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复核须按下列说明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用于确认本人在线填写的个人信息正确与否。
一、上传途径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
二、上传内容
(一)学历(学位)信息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考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中专学历的,考生须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考生须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毕业证电子扫描件。
(二)身份信息
1.身份证号变更的,考生须上传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
2.姓名变更的,考生须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更变页电子扫描件。
3.系军人的,考生须上传身份证和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
三、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JPG图像格式。
2.文件大小在100KB-300KB。
3.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无效。
4.仅能上传一张图片(上传多证件的请合成一张图片)。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29日
云南省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斤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ー”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4号)精神,現就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报名告知承诺
(一)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报考要求和违纪规处理规定等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无需现场提交“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村料。
(二)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考试规定的报名条件,同时符合考试属地化要求。报名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云南省户籍;具有1年以上云南省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记录且报名时工作单位与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名称一致;我省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年度毕业生。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承诺符合报名条件和考试属地化要求,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纪违规行为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加强资格审核工作
资格审核工作由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发证、注册(登记)和执业全过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抽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资格审核主体责任,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考试属地化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
(二)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须进行人工审核,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核部门通过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及需要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明细。
(三)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虛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处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优化资格证书办理
(一)自行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可登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证书办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选择证书邽寄领取的,视为现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二)推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证明。国家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到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进行证书查询验证。电子证书加盖证书用印单位的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替代纸质证书。省级考试资格证书遗失人员可到省级考试机构申领《成绩合格证明》,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再补办纸质资格证书。
(三)取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国家和我省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再发放《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经发放的《资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继续有效,如有遺失的,不再补办。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19年7月24日
眼看着报名将开始,大家要做好准备,千万不要错过时间哦!以上就是今天关于注册审核的主要内容,大家如果有问题可在本文下方留言,小编上线后会第一时间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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