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矿难案(云南小县城杀猪匠)
这是一个云南省东北部的小县城,石灰石、无烟煤、水力资源丰富。警方称,他们到当地后发现,这里以假矿难诈骗为生的人不在少数。在当地,靠这种“职业”发家致富已经成了不公开的秘密,这种人则被称为“杀猪匠”。最开始是本地人杀本地人,把那些流浪汉和无人照顾的人带出来打工然后杀害;后来亲属慢慢加入,犯罪团伙越来越大,开始在外地找流浪汉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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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内蒙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的草原上,大安鑫海铁矿的一处露天矿坑。去年1月份案发后,这个铁矿就被关停。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6月8日,内蒙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的草原上,大安鑫海铁矿,留守看矿的男子站在矿区最高点的小坡上,左边铁架是一个矿井口。去年1月份案发后,这个铁矿就被关停。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接近警方的信源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他涉嫌在山西、内蒙、山东等地制造矿难。
此外,大安鑫海铁矿命案被抓的四人,均非初次作案,他们身上都背负着多条人命,在供述中牵扯出另外34人,这34人又在被抓后继续供述,最后警方确认共有74人涉案。
他们流窜多省,以暴力手段致人死亡伪造矿难诈骗赔偿金,时间跨度长达5年。
警方立案的日期为2015年1月2号,这一系列案件因此被称为“1.02”特大系列杀人骗赔案。
5月30日,内蒙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院提起公诉,艾汪全、王付祥等74人在山西、陕西等6个省区故意杀害17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
缜密“流水线”作案
揭开系列大案的大安鑫海铁矿,人迹罕至,设施简陋,都是外地矿工,这也是系列案件中案发矿井的典型特征。
接近警方的人士对新京报记者介绍,犯罪嫌疑人选的都是偏僻、条件艰苦的中小型矿,17起中有9起都发生在山西。
另外,这种矿对身份的审核不严格,每遇矿难,矿主也习惯私了。
一个完整的杀人骗赔案,有策划、物色人选、杀人、找火葬场、冒充亲属骗钱等各个环节,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分工细致。
该案涉及的74人,基本都是涉及几起命案,参与到多个环节。
流程的前端是去劳务市场雇人,条件是要与团队中某人相貌相像,最好是流浪汉,用团队中某人的身份证进入矿场。
他们往往开出高价,正常来说,矿工一天工资200元左右,他们则付给受害者300或400元一天。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大厅展板上关于“1.02”案件中,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图片。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但高价不会持久,“往往都没有工作超过5天的,在第3天都动手了”,接近警方的人士说。
杀人的方式则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将人打昏后,将矿内的运输车装满石头,推下来碾压死者;或是将人打昏,放在矿道中,撬下矿道上方的石头将人砸死、毁容,谎称塌方或爆炸事故。
2013年,在陕西,一位艾姓涉案人员,故意将矿点引爆,再喊受害者进入即将坍塌的矿井下,将其杀死,造成受害人被活埋的“假象”,随后谎报是塌方事故所致,向矿主骗取赔偿70多万元。
诈骗流程的最后环节,是找人冒充死者的妻子、父母来骗取赔偿。内蒙警方对新京报记者介绍,在这个系列案件中,赔偿从50多万到80多万不等。
而这些死者尸体,会被运到附近的火葬场火化,骨灰随即被丢弃。
之后,团伙成员集体提出辞职。再物色新的地点,循环着杀人、领钱的血色生意。
受害者或远超17人
多位官方信息源向新京报记者确认,17人,可能还不是最后的死者人数。
审讯过程中,这74位犯罪嫌疑人又交待了35条线索,目前公安部已经分到了各个省区的刑警总队继续侦查。
据一位为该案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介绍,这种情况确实普遍,警方侦查时,认定该律师辩护的嫌疑人作案5起,但嫌疑人自己却供称作案6起。
据介绍,这35条线索多为“三无”案件,即无尸体,无现场,无直接证据,仅仅是犯罪嫌疑人供述,此前自己在哪里杀了人。“有些线索现场都销毁了,如果把案件形成证据链特别艰难。”一位办案民警介绍。
但并非没有痕迹。在大部分嫌疑人供述的作案时间之后,他们的银行卡确有巨额资金汇入。
▲6月8日,大安鑫海铁矿一间矿工宿舍内,地上的一个安全帽。去年1月份案发后,这个铁矿就被关停。 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警方披露,截至目前,这死亡的17人中,身份查明的有11人。
这些死者有一些共同特征:多为无家无口的流浪汉,或是劳务市场独自找工作的外地工人。
他们是一群被人忽视的“盲流”。“没人关注这些人的生死,有的连自己的身份都弄不清,看有钱赚,没有犹豫就跟着去了,给犯罪造成了条件。”一位接近警方的人士总结道。
只有两个特例,一位死者有大专文凭,警方推测是被承诺的高额工资引诱,另一死者为作案嫌疑人的云南老乡。
官方信源对新京报记者称,确定这些死者的身份是侦办过程中最难的环节。
这些死者冒名顶替他人进矿,无真实姓名,尸体火化后骨灰也被扔弃。
在17起案件中,只有一人尸体被找到了,被扔在一个废弃的幽深矿洞中,下到矿井底部才发现。另一人居住的土房子被找到,房间里有他原来穿过的衣物,提取到了DNA,才确认了死者身份。
其余15人,尸骨无处可寻,DNA无法获得,警方最后只能通过调查死者生前的乘车、住宿轨迹,发现与犯罪嫌疑人的轨迹重合,由此确定为他杀。
云南盐津成“杀猪匠”之乡
这74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经在巴彦淖尔、包头、白银等地的看守所羁押。
当地一位律师对新京报记者透露,由于被告人太多,整个巴彦淖尔的律师几乎都被司法局指定参与辩护。
74人中的绝大多数,都来自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
这是一个云南省东北部的小县城,因曾拥有盐井产盐并设渡口渡汛而得名,石灰石、无烟煤、水力资源丰富。
警方称,他们到当地后发现,盐津县以假矿难诈骗这种形式为生的人,不在少数。
在当地,靠这种“职业”发家致富已经成了不公开的秘密,这种人则被称为“杀猪匠”。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大厅展板上关于“1.02”案件中,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图片。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据媒体报道,作为检方起诉书中的第一被告,艾汪全也来自云南盐津县,29岁。几年前入赘到山西一户人家当上门女婿。
婚后,他跟着几名云南老乡在山西一带矿井打工。干了一些时日,对矿业的生产、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情况较为熟悉。
“最开始是本地人杀本地人,把那些流浪汉和无人照顾的人带出来打工,然后杀死;后来亲属慢慢加入,犯罪团伙越来越大,主要在外地找流浪汉作案,矿主一般都会选择私了,造成很多案件无法侦破。”内蒙警方对新京报记者介绍。
目前,已有一些盐津籍犯罪嫌疑人的案情细节被公布。
2012年7月,30岁的盐津人郭某鸿,在山西吕梁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40多万元;
同年12月,32岁的盐津人艾某银,在山西文水县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
同年12月29日,30岁的盐津人汪某文,在山西交城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
2013年3月20日,28岁的盐津人张某华,在山西左权煤矿,伙同另外8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
他们远离家乡,常年在山西、内蒙、山东等多矿省区生活。
他们将这些制造矿难诈骗得来的赔偿费寄回老家,盖起了一幢幢体面的二层小楼。
新京报记者 罗婷 编辑 胡大旗 校对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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