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富旗下品种有哪些(玖富集团炸骗揭秘)

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100%控股的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富公司),2014年-2020年11月期间,通过玖富公司运营的悟空理财、玖富普惠、玖富钱包等app,利用app开屏广告、网络综艺、热门网剧的广告插入和代言人首席体验官胡军的明星效应,宣扬高管团队的实力,承诺两大国有保险公司的100%保本保息,故意隐瞒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注册地金融局备案登记之事实,虚假宣传其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备案批准的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明知未取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资质情况下,利用众受害人因生活工作环境对金融专业知识的限制,从而对金融认识的严重不足等实际情况,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出借收益委托理财签定合同协议,通过各种虚假广告宣传、明星站台、承诺保本保息等手段导致众受害人陷入认识错误,基于认识错误出借资金 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间接或受害人名下账户直接取得众受害人资金,利用非法占有的资金向社会不定向人员使用数字科技等诈骗手段形成一真一假两份借款合同,实施合同诈骗,套取众受害人资金以虚构篡改出借合同协议、期限错配、期限拆分故意将债权匹配混乱,借款人中企业为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玖富数科科技集团责任公司关联公司或已注销或核实未曾借款等大量假标、死标等方式,又隐瞒事实,编造种种理由,拒绝返还约34万受害人约390亿资金,达到非法侵占转移公民财产之目的,且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已明知无法返还众受害人资金的情况下,一直发新标,受害人数及被骗资金不停增加,社会危害性极强,极具扰乱社会金融秩序,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专款(前期叫做风险备付金,2016年后,应合规要求,改为第三方担保公司保障计划)专用形式收取借款人保障计划专款,用做贷款无法偿还时对出借人的本息保障按照玖富公司公开宣称、披露的专款使用规则,这笔专款本应进入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担保公司,而实际上,自始至终这笔钱都被玖富公司非法占有此专款金额按玖富总出借金额比例测算达到400亿以上,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累计仅使用专款赔付60余亿元,其它350亿保障计划专款被诈骗、窃取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我们多次要求玖富提供保障计划专款的收取总额度、收取比例、收支状况、资金走向,披露借款人的详细情况、还款进度等等国家规定的应该披露的信息,然而至今玖富闭口不谈,不予回复在任何信息不予披露的情况下,玖富居然未经出借人同意和相关部门审批出台了三个退出方案目前说明的新情况是玖富如何通过退出通道进一步诈骗出借人,欺骗国家,嫁祸国家的 玖富通过网站、电话、短信等各种手段向出借人表明,因为国家关闭P2P平台,所以要清退所有出借人,要求出借人下载债权通APP,并在该APP上选择退出通道但是玖富没有向出借人说明,该APP实际是一家名为西安国恒的皮包公司设立这个公司仅注册资金1000万元,还不是实缴;成立2年多以来,没有一个员工(天眼查显示从未缴纳过社保);且该公司并没有处理巨量债权的国家相关资质玖富妄图让大家把债权管理转移到这个皮包公司来逃脱偿还债务的责任 当出借人不知有诈下载债权通以后,债权通显示有三个退出通道第一个通道为本息全回极速退出通道,第二个通道为平价快速退出通道,第三个通道为三年分期退出通道正常情况,每个人看到这三个通道都会点开,看一看各通道的详细内容再作选择,然而只要是点开看任何一个通道内容,就被告知你已经选择了此通道,没有确认键,只是点开想看看内容就成了直接选择而实际上通道一的本息全回极速退出通道是极速的把债权1比1换成了金豆,让出借人凭着金豆到西安国恒的金豆商城买东西而商城的商品只要是和市场价相当的货品全都缺货,有货的商品会比市场价贵5-10倍,还有一些没见过牌子的化妆品和包包,都是出奇的贵极少极贵的商品如果不选,3年后金豆居然会过期如果买到假货想退换,第三次金豆会作废通道二平价快速退出通道实际就是打折通道,目前只有极少数几万元债权的出借人充提差本金打折到7折以下才能退出,10万以上的甚至建议打1折都未必能退出而选了通道二要退出这个通道居然要扣50%的钱作为违约金通道三是分期退出通道,但是不保证三年能全部退回,如果退不回玖富称由第三方担保,但却不说明是哪一家公司担保所有三个通道都要求先把债权转给西安国恒皮包公司 有些出借人下载了债权通后,听说点击了就等于选择,都不敢点了,然而玖富居然弄出凡是没选择通道的出借人债权到2020年12月21日起,10万以下的默认通道1,10万以上的默认通道3,居然可以用默认这种方式处置别人的财产? 除了用欺骗手段让出借人选择通道,玖富更是通过媒体虚报已经退出的出借人人数,根据出借人的问卷调查,目前实际退出的出借人不足3%,且包含大量水军,在我们周围的朋友中,几乎见不到选择通道退出的的人而玖富在媒体上说已经有30万人选择了通道,19.7万人已经下车我们严重怀疑玖富虚报了出借人数量,以此欺骗国家监管部门 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法人股东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侵占财产罪、盗窃罪等为更清楚的反映情况,以下将结合玖富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说明 玖富公司商业模式概述 玖富公司针对每一笔借款人的借款都会制作两个借款合同: 借款分期,本金借款协议,也就是借款人实际申请的金额该合同借款人是知情的 费用分期,费用借款协议,被玖富公司套路收取的费用这笔费用就是玖富及关联公司收取的各种服务费为了掩盖高利贷事实,这笔费用被伪装成各种明目的服务费、保障计划、保险费、担保费,而且,所有这些费用还向借款人收取利息这笔费用借款人在借款时并不知情 上述这两笔费用,都被玖富公司做成(对于借款分期),或虚构(对于费用分期)成借款标的,在出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了出借人,从出借人那里归集了资金 违法事实 窃取、侵占保障计划专款 在玖富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中,有一部分用于保障计划(在2016年以前,这笔费用以其他名称出现,比如风险备付金,但其用途,收费比例和保障计划类似),即当借款人逾期,玖富公司就会在这笔保障计划专款中垫付逾期部分,用以保障出借人 根据大量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的闭合证据链测算,这笔钱的余额大约为353亿左右(此处数据计算来源详见附件二:挪用保障计划专款说明)而玖富公司披露的信息中,这笔钱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仅剩余1.3亿同样,根据出借人和借款人的闭合证据链,这些保障计划专款并没有进入存管账户,而是进入了自己设立的资金池 保障计划专款使用规则中有这样描述:债权人不可撤销地授权玖富普惠在不超过回款金额扣除催收费用后剩余金额的合理范围内自行决定向贷后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的比例或金额以上“规则”仅出现在软件/网站页面中,并未出现在相关协议中 在没有存管机构监督管理的情况下,玖富单方面随意使用这笔资金,造成了大约350多亿资金不知去向,而且,没有任何关于这笔钱如何使用的披露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更是直接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应收账款非法债转 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141号),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也就是说,玖富公司的所有服务费收入,应该计入年化利率,并通过借款人逐期还款回收由于借款人借款期限较长,通常为12-48期,即这些服务费也需要通过12-48期还款才能收回这些服务费也就成了玖富公司及其相关利益机构的应收账款 对于玖富这种服务借款人和出借人累计1400多万人的企业,根据所谓的信息中介服务的商业模式,必定应该有来自于服务对象的服务费应收账款这也是玖富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些服务费应收账款,应当随着借款人还款,逐期回收 这些应收账款,作为玖富公司的(信贷)资产,或债权,应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而根据玖富公司官网披露2017、2018、2019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2017、2018年应收账款为0,2019年应收账款为6.4亿元,其中6亿元来自其集团公司——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这种奇怪现象的解释是: 玖富公司将这些应收账款虚构成费用分期假标,卖给了出借人,在借款的开始就一次性收回了所有应收账款或债权同时,这部分债权就转让给了出借人 按照玖富目前的商业模式,他从出借人端拿到资金,在出借给借款人的过程中,他既完成了所谓的撮合服务,也一次性收回了所有的服务费用应收账款或债权这样,玖富的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就是0了 而且,在玖富官方客服机器人给出的回复中,对费用分期进行了如下说明(如下图):“另一笔账单(即费用分期)是您需要向万卡合作平台支付的服务费用分期” 这充分说明了: 借款人在借款协议签订前,不知道有这笔费用; 这笔费用应是借款人支付给玖富及其合作平台的,也就是说,这笔费用是玖富的应收账款; 这笔费用(包含保障计划专款)被打成一个包,进入了万卡合作平台,而并非像玖富商业模式中流向担保公司等机构这从另一个侧面解释了保障计划专款是如何被挪用的 截止2020-07-31官网公布的320亿待收中,约有124亿是这种费用假标应收账款/债权在玖富公司累计出借的3945亿中,玖富公司涉嫌累计通过非法债权转让侵吞资金1500亿 玖富作为网贷信息中介,没有任何金融、证券资质,却进行了上述类资产证券化行为,这明确违反了: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1号):P2P网络借贷平台未经允许,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 《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监发11号):不得触及业务“红线”,即设立资金池、自融、误导性宣传、虚构借款人及标的、发放贷款、期限拆分、违规债权转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141号):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 《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整治办57号):对于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应该认定为违规;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禁止存在资金池、禁止为自身融资; 隐瞒、虚构重要事实、实施合同诈骗 玖富公司为攫取非法高额利润,在监管部门、借款人、央行征信、出借人、存管银行等各个端口全面造,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玖富旗下品种有哪些?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玖富旗下品种有哪些(玖富集团炸骗揭秘)

玖富旗下品种有哪些

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100%控股的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富公司),2014年-2020年11月期间,通过玖富公司运营的悟空理财、玖富普惠、玖富钱包等app,利用app开屏广告、网络综艺、热门网剧的广告插入和代言人首席体验官胡军的明星效应,宣扬高管团队的实力,承诺两大国有保险公司的100%保本保息,故意隐瞒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注册地金融局备案登记之事实,虚假宣传其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备案批准的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明知未取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资质情况下,利用众受害人因生活工作环境对金融专业知识的限制,从而对金融认识的严重不足等实际情况,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出借收益委托理财签定合同协议,通过各种虚假广告宣传、明星站台、承诺保本保息等手段导致众受害人陷入认识错误,基于认识错误出借资金。 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间接或受害人名下账户直接取得众受害人资金,利用非法占有的资金向社会不定向人员使用数字科技等诈骗手段形成一真一假两份借款合同,实施合同诈骗,套取众受害人资金。以虚构篡改出借合同协议、期限错配、期限拆分故意将债权匹配混乱,借款人中企业为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玖富数科科技集团责任公司关联公司或已注销或核实未曾借款等大量假标、死标等方式,又隐瞒事实,编造种种理由,拒绝返还约34万受害人约390亿资金,达到非法侵占转移公民财产之目的,且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已明知无法返还众受害人资金的情况下,一直发新标,受害人数及被骗资金不停增加,社会危害性极强,极具扰乱社会金融秩序,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专款(前期叫做风险备付金,2016年后,应合规要求,改为第三方担保公司保障计划)专用形式收取借款人保障计划专款,用做贷款无法偿还时对出借人的本息保障。按照玖富公司公开宣称、披露的专款使用规则,这笔专款本应进入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担保公司,而实际上,自始至终这笔钱都被玖富公司非法占有。此专款金额按玖富总出借金额比例测算达到400亿以上,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累计仅使用专款赔付60余亿元,其它350亿保障计划专款被诈骗、窃取。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我们多次要求玖富提供保障计划专款的收取总额度、收取比例、收支状况、资金走向,披露借款人的详细情况、还款进度等等国家规定的应该披露的信息,然而至今玖富闭口不谈,不予回复。在任何信息不予披露的情况下,玖富居然未经出借人同意和相关部门审批出台了三个退出方案。目前说明的新情况是玖富如何通过退出通道进一步诈骗出借人,欺骗国家,嫁祸国家的。 玖富通过网站、电话、短信等各种手段向出借人表明,因为国家关闭P2P平台,所以要清退所有出借人,要求出借人下载债权通APP,并在该APP上选择退出通道。但是玖富没有向出借人说明,该APP实际是一家名为西安国恒的皮包公司设立。这个公司仅注册资金1000万元,还不是实缴;成立2年多以来,没有一个员工(天眼查显示从未缴纳过社保);且该公司并没有处理巨量债权的国家相关资质。玖富妄图让大家把债权管理转移到这个皮包公司来逃脱偿还债务的责任。 当出借人不知有诈下载债权通以后,债权通显示有三个退出通道。第一个通道为本息全回极速退出通道,第二个通道为平价快速退出通道,第三个通道为三年分期退出通道。正常情况,每个人看到这三个通道都会点开,看一看各通道的详细内容再作选择,然而只要是点开看任何一个通道内容,就被告知你已经选择了此通道,没有确认键,只是点开想看看内容就成了直接选择。而实际上通道一的本息全回极速退出通道是极速的把债权1比1换成了金豆,让出借人凭着金豆到西安国恒的金豆商城买东西。而商城的商品只要是和市场价相当的货品全都缺货,有货的商品会比市场价贵5-10倍,还有一些没见过牌子的化妆品和包包,都是出奇的贵。极少极贵的商品如果不选,3年后金豆居然会过期。如果买到假货想退换,第三次金豆会作废。通道二平价快速退出通道实际就是打折通道,目前只有极少数几万元债权的出借人充提差本金打折到7折以下才能退出,10万以上的甚至建议打1折都未必能退出。而选了通道二要退出这个通道居然要扣50%的钱作为违约金。通道三是分期退出通道,但是不保证三年能全部退回,如果退不回玖富称由第三方担保,但却不说明是哪一家公司担保。所有三个通道都要求先把债权转给西安国恒皮包公司。 有些出借人下载了债权通后,听说点击了就等于选择,都不敢点了,然而玖富居然弄出凡是没选择通道的出借人债权到2020年12月21日起,10万以下的默认通道1,10万以上的默认通道3,居然可以用默认这种方式处置别人的财产? 除了用欺骗手段让出借人选择通道,玖富更是通过媒体虚报已经退出的出借人人数,根据出借人的问卷调查,目前实际退出的出借人不足3%,且包含大量水军,在我们周围的朋友中,几乎见不到选择通道退出的的人。而玖富在媒体上说已经有30万人选择了通道,19.7万人已经下车。我们严重怀疑玖富虚报了出借人数量,以此欺骗国家监管部门。 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法人股东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侵占财产罪、盗窃罪等。为更清楚的反映情况,以下将结合玖富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说明。 玖富公司商业模式概述 玖富公司针对每一笔借款人的借款都会制作两个借款合同: 借款分期,本金借款协议,也就是借款人实际申请的金额。该合同借款人是知情的。 费用分期,费用借款协议,被玖富公司套路收取的费用。这笔费用就是玖富及关联公司收取的各种服务费。为了掩盖高利贷事实,这笔费用被伪装成各种明目的服务费、保障计划、保险费、担保费,而且,所有这些费用还向借款人收取利息。这笔费用借款人在借款时并不知情。 上述这两笔费用,都被玖富公司做成(对于借款分期),或虚构(对于费用分期)成借款标的,在出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了出借人,从出借人那里归集了资金。 违法事实 窃取、侵占保障计划专款 在玖富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中,有一部分用于保障计划(在2016年以前,这笔费用以其他名称出现,比如风险备付金,但其用途,收费比例和保障计划类似),即当借款人逾期,玖富公司就会在这笔保障计划专款中垫付逾期部分,用以保障出借人。 根据大量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的闭合证据链测算,这笔钱的余额大约为353亿左右。(此处数据计算来源详见附件二:挪用保障计划专款说明)而玖富公司披露的信息中,这笔钱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仅剩余1.3亿。同样,根据出借人和借款人的闭合证据链,这些保障计划专款并没有进入存管账户,而是进入了自己设立的资金池。 保障计划专款使用规则中有这样描述:债权人不可撤销地授权玖富普惠在不超过回款金额扣除催收费用后剩余金额的合理范围内自行决定向贷后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的比例或金额。以上“规则”仅出现在软件/网站页面中,并未出现在相关协议中。 在没有存管机构监督管理的情况下,玖富单方面随意使用这笔资金,造成了大约350多亿资金不知去向,而且,没有任何关于这笔钱如何使用的披露。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更是直接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应收账款非法债转 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141号),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也就是说,玖富公司的所有服务费收入,应该计入年化利率,并通过借款人逐期还款回收。由于借款人借款期限较长,通常为12-48期,即这些服务费也需要通过12-48期还款才能收回。这些服务费也就成了玖富公司及其相关利益机构的应收账款。 对于玖富这种服务借款人和出借人累计1400多万人的企业,根据所谓的信息中介服务的商业模式,必定应该有来自于服务对象的服务费应收账款。这也是玖富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些服务费应收账款,应当随着借款人还款,逐期回收。 这些应收账款,作为玖富公司的(信贷)资产,或债权,应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而根据玖富公司官网披露2017、2018、2019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2017、2018年应收账款为0,2019年应收账款为6.4亿元,其中6亿元来自其集团公司——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这种奇怪现象的解释是: 玖富公司将这些应收账款虚构成费用分期假标,卖给了出借人,在借款的开始就一次性收回了所有应收账款或债权。同时,这部分债权就转让给了出借人。 按照玖富目前的商业模式,他从出借人端拿到资金,在出借给借款人的过程中,他既完成了所谓的撮合服务,也一次性收回了所有的服务费用应收账款或债权。这样,玖富的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就是0了。 而且,在玖富官方客服机器人给出的回复中,对费用分期进行了如下说明(如下图):“另一笔账单(即费用分期)是您需要向万卡合作平台支付的服务费用分期。” 这充分说明了: 借款人在借款协议签订前,不知道有这笔费用; 这笔费用应是借款人支付给玖富及其合作平台的,也就是说,这笔费用是玖富的应收账款; 这笔费用(包含保障计划专款)被打成一个包,进入了万卡合作平台,而并非像玖富商业模式中流向担保公司等机构。这从另一个侧面解释了保障计划专款是如何被挪用的。 截止2020-07-31官网公布的320亿待收中,约有124亿是这种费用假标应收账款/债权。在玖富公司累计出借的3945亿中,玖富公司涉嫌累计通过非法债权转让侵吞资金1500亿! 玖富作为网贷信息中介,没有任何金融、证券资质,却进行了上述类资产证券化行为,这明确违反了: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1号):P2P网络借贷平台未经允许,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 《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监发11号):不得触及业务“红线”,即设立资金池、自融、误导性宣传、虚构借款人及标的、发放贷款、期限拆分、违规债权转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141号):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 《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整治办57号):对于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应该认定为违规;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禁止存在资金池、禁止为自身融资; 隐瞒、虚构重要事实、实施合同诈骗 玖富公司为攫取非法高额利润,在监管部门、借款人、央行征信、出借人、存管银行等各个端口全面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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