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贤后卫子夫太皇太后(治家无法的愚妇)
崇饰虚文乃至于是,异乎所闻于旧史。推此而言,其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
武宣卞皇后是魏武继室,魏文生母。其本出倡家,有“贱人”之讥;但史书中赞誉之词却不胜枚举,甚至《世说新语》将其列入“名媛篇”。陈寿也称其“怒不变容,喜不失节”。乍看之下是难得的贤后。
太祖悦曰:“怒不变容,喜不失节,故是最为难。”--《魏书五 后妃传》
实际比对相关材料,可知卞后实际形象,与史书中的溢美之词,可谓天渊之别。
卞氏一生,始终未搞清楚三件事儿。
其一是夫妻关系,其二是娘家和婆家的关系,其三是诸子关系。
一言蔽之,卞皇后是个治家无法、是非不分、宠溺幼子以致兄弟反目的愚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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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所谓“溢美之词”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武宣皇后传》虽陈寿所撰,参考材料却来自王沈的《魏书》和鱼豢的《魏略》。
鱼氏为郎中(一种低阶武职),宫省事密莫可尽知。因此王《书》才是陈寿著《魏》志的主要来源。
王沈寡廉鲜耻,党于司马氏。其书隐讳甚多,对曹魏内部敏感事件的相关记载、是一以贯之的信口雌黄,完全不能作为信史看待。
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史通·正史篇》
注:之前我写“甄皇后”系列,对王《书》问题、已不厌其烦地强调过。感兴趣的读者朋友可自行查阅,文多不载。
由此,剖析卞皇后的真实形象,须参考同时代其他记载,才能还原其本来面貌。
本小节仅做开篇序言,以下进入正题。
“不得扶正”的倡门女家兄孝廉,自其分也。若使仓舒在,我亦无天下。
卞氏出身微贱,为倡门舞女。
武宣卞皇后,琅邪开阳人,文帝母也。本倡家。--《魏书五 后妃传》
“倡”的字面含义是“女性歌舞艺人”。实际在三国汉季、或者说在一切历史语境下,皆指贱业从事者。
“倡”与“娼”可谓一体两面,不可分割。
注:对应者为“优”,男艺人。还有“俳”,侏儒艺人。
汉武帝第二任皇后卫子夫即“倡”(与前文“良家女”对应)。她为宾客献舞时,可被随意奸淫。
帝起更衣,子夫侍尚衣轩中,得幸。还坐欢甚。--《汉书 卷七十九-外戚传》
子夫姊卫少儿,先后与霍仲儒和陈掌“私通”。所谓私通,无外乎遭到权贵的玩弄。倡之微贱,可见一斑。
注:所谓“两汉倡门,卖艺不卖身”不过是好事者的胡言乱语罢了。
卞氏寒微,不过以色侍人的陪床舞女,以“太祖纳后于谯”便一目了然。
年二十,太祖於谯纳后为妾。--《魏书五 后妃传》
曹操原配是同乡豪族丁氏。丁夫人对“倡门出身”的卞氏极端鄙视,甚至在卞氏诞育曹丕之后,依然恶言恶语,不稍假辞色。
初,丁夫人既为嫡,加有子修,丁视后母子不足。--《魏略》
卞氏的“贱人”之名,在三国时代便波流四海。其孙媳妇、曹叡的原配虞氏便敢对着卞氏恶狠狠辱骂:
“曹氏好立贱”。
(明)帝即位,虞氏不得立为后,太皇卞太后慰勉焉。
虞氏曰:“曹氏自好立贱,未有能以义举者也。” --《魏书五 后妃传》
虞氏表面是在骂辱“典虞车工”之家出身的毛氏,实际是在骂辱曹魏三代四后。
即:“车工”毛氏、“贱婢”郭氏、“二婚茬儿”甄氏、以及“倡门女”卞氏。
丁氏鄙夷卞氏,不仅因自己出身大族,家世清白;也因自己收养了早卒的刘氏所生之曹昂,以为外援。
建安二年(197)曹昂殁于宛城。“长子冠冕”落到卞氏所生的曹丕头上。丁氏惊恐,离异归家。
然而丁氏虽大归,卞氏却不得扶正,仅为“继室”。
建安初,丁夫人废,遂以后为继室。--《魏书五 后妃传》
继室并非“继任之正室”,而是以“偏房身份”料理后宫女眷。
元妃死,则次妃摄行内事,犹不得称夫人,故谓之继室。--《三国志集解》
换言之,虽然魏武使卞氏“抚育诸子”,实际其头衔依然是偏房小妾。丁氏虽归家,“正室”的位置却始终空置。
次妃摄行内事,犹不得称夫人,故谓之继室
注:明清时,亦有皇后之位空置,使皇贵妃料理后宫的情况。此时的皇贵妃,与三国汉季的“继室”颇为相似。
注:比如雍正嫡母佟皇后(即孝懿仁皇后),抚育胤禛时,便以“皇贵妃”身份摄理后宫(彼时赫舍里皇后薨,中宫空置)。
建安二十二年(217),曹丕得立太子。群下贺喜,卞氏的反应却很值得玩味。她仅仅平淡地说了句“曹丕得立仅仅因为年长,无可贺”便一略而过。
文帝为太子,左右长御贺后曰:“将军拜太子,天下莫不欢喜,后当倾府藏赏赐。”
后曰:“王自以丕年大,故用为嗣。” --《魏书五 后妃传》
注:这段材料非常重要,之后还会提及。
卞氏此时的真实态度,并非如魏武所称“怒不变容,喜不失节”;而是“极端不悦”。
一方面是卞氏宠溺曹植,闻丕得立,心有所失;另一方面,是曹丕虽立为王世子,自己这个“世子生母”此时却依然为偏房。
而此时的卞氏,已年近五旬。
卞氏真正扶正,成为魏王正室,已是魏武死前半年的事情,而卞氏彼时已年过六旬。
魏武崩于建安二十五年(220)正月,而卞氏立为魏王王后,是在建安二十四年(219)七月。
秋七月,以夫人卞氏为王后。--《魏书一 武帝纪》
二十四年,拜为王后,二十五年,太祖崩。--《魏书五 后妃传》
彼时的卞氏,已是个白发苍苍的皓首老妪。这个“正室”之位,一等竟等了足足四十年。
考虑到魏武一生二十五子,且赵王干是其六旬后所出,可知卞氏失宠多年。
若非曹丕得立,曹彰、曹植诸子已长;以魏武之心性,恐怕卞氏早已幽死冷宫;就连宣穆皇后“老物可憎、何烦出也”的机会都没有。
(张)后罕得进见。(宣)帝尝卧疾,后往省病。帝曰:“老物可憎,何烦出也!”后惭恚不食,将自杀。--《晋书 卷三十一 后妃传-上》
魏武虽出阉宦之家,却心心念念向士大夫阶级靠拢。
初立同乡豪门丁氏,虽不称高攀,亦不失身份。但若立一个倡门舞女,须得慎重考虑。
曹丕也曾被生母的“卑贱出身”所连累。
魏文登基,大发感慨:
“家兄曹昂,是太子之位的首选。曹冲若在,我也难有机会。”
文帝常言:“家兄孝廉,自其分也。若使仓舒在,我亦无天下。”--《魏略》
注:仓舒即曹冲。
魏武生前,对曹丕、曹植等年长诸子,厉声呵斥:
“曹冲之死,是我的不幸,而是你们的幸运。”
太祖数对群臣称述(曹冲),有欲传后意。
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
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魏书二十 邓哀王列传》
可知,曹操对于“贱人”卞氏所生诸子,亦颇多鄙视。
卞氏与曹操的所谓“夫妻关系”(其实一共就做了半年夫妻,前四十年都是小妾)成色几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注:目前很多文学影视作品里,卞氏端着一副主母架子,甚至敢直呼曹操小字,以示荣宠。这根本是不切实际的意淫。卞氏若真敢如此,必被鸩杀。
武宣皇后卞氏,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何况她确实是个“失足者”,与“没在铜鞮侯家”的文德皇后郭氏(即曹丕正室)相类似。
文德郭皇后,早失二亲,丧乱流离,没在铜鞮侯家。--《魏书五 后妃传》
后有智数,时时有所献纳
不同之处,是郭氏虽为贱婢,却机敏聪颖,智术过人,且是曹丕夺嫡的重要助力。甚至挟此大功、宠冠后宫,导致甄氏废毙。
注:郭氏嫁曹丕时已二十有七。“没在侯家”的前半生是如何度过的,书虽不载,可想而知。
而卞氏出倡门(与郭氏类似),但却毫无智慧,先导致“亲弟失宠”、又促成“诸子反目”。
“扶弟魔”的弄巧成拙但得与我作妇弟,不为多邪?但汝盗与,不为足邪?
按王《书》所载,卞氏对于后族(娘家人)颇多限制,很有些明德马氏的风采。
注:明德马皇后,东汉明帝正室。马后限制外家势力,以贤德闻名。
帝为太后弟秉起第,第成,太后幸第,请诸家外亲,设下厨,无异膳。太后左右菜食粟饭无鱼肉。其俭如此。--王沈《魏书》
实际这只是王沈的虚誉之词。
看曹操在世时如何评价卞后家人,便一目了然。
卞后常为其弟卞秉求官求财,魏武闻讯,大怒,遂讥笑卞氏:
“你说要官。好,就你家这种出身,你弟弟给我做舅子,还有啥不满足的?你说要钱,行,这些年光论你从我家偷走的钱财,也不算少了吧?你还要为你弟弟再偷什么东西!”
初,卞后弟秉,当建安时得为别部司马。后常对太祖怨言,太祖答言:“但得与我作妇弟,不为多邪?”后又欲太祖给其钱帛,太祖又曰:“但汝盗与,不为足邪?”--《魏略》
王沈所谓的“卞后贤明、限制外家”是何等秽史,一目了然。
但汝盗与,不为足邪
魏武之世如此,魏文之世亦然。
曹丕践祚,黄初三年(222)发布圣旨:
“后族之家不得干政!违者处死!”
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魏书二 文帝纪》
考虑到此时文德皇后郭氏尚未得立,所谓“外家”,毫无疑问是针对生母卞氏。
注:郭氏立后在黄初三年九月庚子;曹丕敕令外家不得干政在九月甲午,早于郭氏之立。详见《魏书二 文帝纪》。
曹丕怕群臣听不懂,又强调了一句:
“国家大事,今后不准奏报皇太后!”
诏曰:“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魏书二 文帝纪》
可见曹丕对“卞氏干政”的行为,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卞氏干政,核心无非两件事儿,一件是“曹植夺嫡”,另一件就是“尊崇外家(即卞家)”。
卞秉作为曹丕舅父,终魏武之世不得发迹。其子卞兰,吸取教训,努力巴结表哥。
曹丕在东宫,卞兰写赋赞美,被太子讥为“文过其实”,最后“赏牛一头”以为欢笑。
太子报曰:“赋者,言事类之所附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虚其辞,受者必当其实。兰此赋,岂吾实哉?兰事虽不谅,义足嘉也。今赐牛一头。”--《魏略》
卞氏外家在魏文之世,地位和待遇可见一斑。
卞太后不死心,一心想让儿子追封自己的父母(即曹丕的姥姥姥爷)为侯;文帝不情愿,便让大臣议论。
“太子四友”之一的陈群,望风承旨,竭力劝阻。曹丕闻讯大喜,借坡下驴,“从善如流”。
追尊卞氏之事,就此不了了之。
黄初中,文帝欲追封太后父母。
尚书陈群奏曰:“案典籍之文,无妇人分土命爵之制。在礼典,妇因夫爵。秦违古法,汉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
帝曰:“此议是也,其勿施行。” --《魏书五 后妃传》
注:至于所谓的“文帝欲追封”卞后父母,春秋笔法而已。恐怕是卞氏逼着儿子追封姥姥姥爷。
考虑到文帝册封“贱婢出身”的郭氏为皇后时,群臣皆力阻,帝不纳,任心而行,坚持立郭氏为后。可知文帝心性坚忍,不会被群下动摇。
黄初三年,(郭氏)将登后位,文帝欲立为后,中郎栈潜上疏谏阻,文帝不从,遂立为皇后。--《魏书五 后妃传》
由此可见,“不封卞氏”一事,陈群劝阻仅是幌子。真正的原因,是曹丕根本瞧不起自己的母家,压根就没想过追封卞氏。
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
卞氏父母得以追封为侯,已是明帝朝,即卞氏长孙登基后的事情了。追封的时间也颇可玩味,在太和四年。
太和四年(230),卞氏病笃,同年五月即薨逝。
可见曹叡的追封,仅仅是对“濒死祖母”的安慰罢了。
太和四年春,明帝乃追谥(卞)太后祖父广曰开阳恭侯,父远曰敬侯,祖母周封阳都君及敬侯夫人,皆赠印绶。
其年五月,后崩。--《魏书五 后妃传》
曹叡与生父不睦,与祖母亦不睦。原因是卞氏与甄氏关系不善,且卞氏宠溺曹植,有夺宗之罪。
卞太后崩,明帝绝不送葬,即可见一斑。
阜上疏曰:“文皇帝、武宣皇后崩,陛下皆不送葬,所以重社稷、备不虞也。何至孩抱之赤子而可送葬也哉?”--《魏书二十五 杨阜传》
注:关于曹叡、甄氏与卞氏的关系,可参考我之前写的“文昭甄皇后”系列。文多不载。
卞氏在明帝朝亦颇多干预国政,典型例证即“无涧神祭祀”事件。
汉末丧乱,人丁锐减,学政不立。民间对神鬼谶纬一事,异常迷信,乃至“淫祀邪神”。
曹丕在世时,下旨禁绝民间祭祀山神、水神、土地神等异端,将此制立为国法。
诏曰:“先王制礼,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名山大川,非此族也,不在祀典。自今,其敢设非祀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著于令典。”--《魏书二 文帝纪》
明帝时,曹洪乳母当氏,对国法置若罔闻,与临汾公主侍者一起祭祀“无涧山邪神”。帝闻讯大怒,授意大理司马芝,将当氏拷讯致死。
卞太后为曹洪奔走营救,不得赦免;明帝反称赞司马芝“铁面无私、为官刚廉”。
特进曹洪乳母当,与临汾公主侍者共事无涧神系狱。卞太后遣黄门诣府传令,芝不通,辄敕洛阳狱考竟。--《魏书十二 司马芝传》
卞氏为曹洪干预国政,远不止一两次。
文帝时曹洪犯法,帝以旧怨欲诛洪。卞氏为洪奔走,不得赦;于是威胁郭后,以“敕帝废后”为要挟,逼着郭后与自己一起向文帝求情。如此再三,曹洪乃得赦免。
卞太后谓郭后曰:“令曹洪今日死,吾明日敕帝废后矣。”于是泣涕屡请,乃得免官削爵土。--《魏书九 曹洪传》
卞太后前后行事如此,为弟弟卞秉、侄子卞兰求官求财,在魏武、魏文、魏明三朝屡次干预国政;乃至勾结宗室(曹洪),要挟儿媳(郭女王)。可谓耸人听闻。
王沈所谓“卞后贤德、制约外家”,实系“贻笑千古”的秽史。
“文帝磨钱”与诸子反目此自陛下家事,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是以文欲灭而明耳。
卞氏不仅是个毫无原则的“扶弟魔”,还是个偏心眼儿的愚母。她对曹植的无底线溺爱,导致兄弟反目成仇。
卞氏四子:丕、彰、植、熊。
注:熊早薨,故植为幼。
曹丕年长,为五官将,丞相副,人望所归。卞氏身为人母,不知固本,反而为植羽翼,大拉偏架,竟导致无年齿优势的临淄侯“有夺宗之议”,撼摇社稷、启衅骨肉。
是时,文帝为五官将,而临菑侯植才名方盛,各有党与,有夺宗之议。--《魏书十 贾诩传》
陈王党羽众多,冢摇社稷。
注:曹植彼时为临淄侯。
杨俊、杨修、丁氏兄弟以为辅弼,是为了自身富贵。卞氏身为人母,尊荣已极,竟也参与其中,真可谓“愚不可及”。
植为卞子,丕亦为卞子。无论何人得立,卞氏均不失太后之位。卞氏不识大体,却“任心而行”。曹操骂她“但汝盗与、不为足邪”,真可谓一语成谶。
结合第一小节所述,曹丕得立魏王太子(217)而卞氏不悦,其实也是因其偏心,她一心要立幼子曹植。
文帝为太子,左右长御贺后。后曰:“王自以丕年大,故用为嗣。” --《魏书五 后妃传》
东阿王植,太后少子,最爱之。--王沈《魏书》
黄初元年(220)曹丕登基,同年即诛杀丁氏兄弟,削植党羽,以为震慑。
黄初二年(221),腾出手的文帝打算收拾临淄侯。卞氏闻讯,哭天抢地、毫无体面地大闹皇宫。文帝无奈,只得悻悻得作罢。
文帝处理临淄侯一事,卞氏的记载亦颇为污浊。
“秽史大王”王沈记载,卞氏对曹丕说:“曹植若有罪,你便放手去做,我绝不干预。”
植犯法,为有司所奏,文帝令太后弟子奉车都尉兰持公卿议白太后。
太后曰:“不意此儿所作如是,汝还语帝,不可以我故坏国法。”—王沈《魏书》
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三国志《魏书二十九 方技传》,即清晰地记载了事件本末。
文帝欲杀植,却被卞氏阻挠。文帝心烦,便找宫廷“占梦师”周宣解读梦境:
“朕在梦里打磨铜钱,想把钱币的纹理磨掉。奇怪的是,纹理反而越磨越清晰,朕很奇怪。”
帝问曰:“吾梦摩钱文,欲令灭而更愈明,此何谓邪?”宣怅然不对。--《魏书二十九 周宣传》
周宣在宫里当差,文帝所言背后隐喻何事,一清二楚。
宣最初缄口不言。帝怒,宣只得直言:
“梦里磨铜钱,反映的是陛下的家事。陛下越想把纹理磨掉(隐喻杀掉曹植),纹理却越清晰(即曹植终不死),这就是陛下虽想做,却终被太后所阻挠。”
帝重问之,宣对曰:“此自陛下家事,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是以文欲灭而明耳。” --《魏书二十九 周宣传》
陈寿怕人看不懂,又补了一句:
曹丕欲杀曹植,却被卞太后所逼,不得不作罢。
时帝欲治弟植之罪,偪於太后,但加贬爵。--《魏书二十九 周宣传》
卞太后对曹植的无底线溺爱,竟逼得陈寿需要将此事写进《方技传》,以避传主之讳。
黄初三年(222)文帝所言“后宫不得干政,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辅政”之由来,亦可见一斑。
曹丕驾崩,卞氏仍不死心,一心谋立曹植。
太和二年(228)诸葛亮寇边。明帝率部西镇长安,为曹真、张郃后援。
天子御驾亲征,洛阳空虚。竟然流言四起,说“皇帝已经驾崩,要迎立皇叔曹植继位”。明帝闻讯,率军还朝。
是时讹言,云帝已崩,从驾群臣迎立雍丘王植。--《魏略》
群臣见天子大驾归来,皆喜不自胜,只有卞氏例外。
及帝还,皆私察颜色。卞太后悲喜。--《魏略》
嫡长孙平安归来,有何可“悲”?卞氏身为皇帝祖母、太皇太后,她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卞氏的反应亦颇可玩味。
太皇太后假惺惺地劝明帝追查谣言。明帝却冷冷地说:
“谣言传得这么广,有何可查?此事作罢。”
卞太后悲喜,欲推始言者。帝曰:“天下皆言,将何所推?”--《魏略》
天下皆言,将何所推!
曹叡虽口吃寡言、但擅权揽术,是个登基未几便“政由己出”的专制君主;且好严刑峻法,多以小过诛杀大臣。
明帝喜发举,数有以轻微而致大辟者。--《魏略》
“天子驾崩、迎立曹植”的谣言是何等分量,曹叡难道不知?他所谓“作罢”,无非是出于“不得已”。至于此事背后真正的主使者为何人,一目了然。
“太和”是曹叡登基后第一个年号。太和二年居然闹出这么大事情,捅破了天。
明帝之后的行为,包括严惩当氏、驳斥卞太后、赞赏司马芝、乃至卞后薨逝拒绝送葬,大概率出自太和二年“迎立雍丘王植”的记恨。
太和四年(230)卞氏薨。
植闻母薨,如晴天霹雳,五内俱焚。哭哭啼啼写了一篇《上卞太后诔》,言辞间充分表达了这个“逆臣孝子”的惊惧心理。
大行皇太后,资坤元之性,体载物之仁,齐美姜嫄,等德任姒。佐政内朝,惠加四海,草木荷恩,含气受润,庶鍾元吉,永膺万祚。何图一旦早弃明朝,背绝臣庶?--《上卞太后诔表》序言节选
注:“何图一旦早弃明朝,背绝臣庶”明显传达了曹植“兔死狐悲”的心态。
曹植谋反,屡教不改,遭到严厉制裁。明帝屡迁其国、又将其锁在封地,身边仅有老弱病残数十人;名为藩王,实际无异囚徒。
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魏书十九 陈王传》
魏氏诸侯,陋同匹夫,虽惩七国,矫枉过也。--孙盛
乃至曹魏诸王都被连累。在文帝、明帝两朝,竟连续十二年不得入京。
朕惟不见诸王十有二载,悠悠之怀,能不兴思!--《魏书三 明帝纪》
卞氏昏昧放纵、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儿子。最终兄弟反目、叔侄反目,祖孙反目。溯其源头,皆卞氏之罪。
小结卞氏本倡门舞女,微贱无过于此。其“不学无术”亦可想而知。
东汉王朝是典型的“主少母淫”、“太后干政”时代。屠家出身的何太后,便勾结奸宦,垂帘听政;最终导致何进招募丁原、董卓上洛,引发天下大乱。
何氏屠家女,卑鄙污浊;卞氏倡门女,亦照猫画虎,欲操弄权柄。
卞氏一生,将夫妻关系、婆媳关系、母子关系、祖孙关系全部搞砸,可说“前不见古人,后难觅来者”。
纵容外家,乃至被曹操叱骂为“盗”,导致胞弟卞秉仕途夭折。
纵容幼子,导致兄弟反目,祖孙成仇。被长子曹丕喝骂为“群臣不得奏事太后”,被曹叡骂为“天下皆言(朕崩),将何所推”。
卞氏心心念念的曹植,亦在文帝、明帝父子的冷酷打击下郁郁而终。
呜呼哀哉,天下至愚,无过此者。
昔日董太后干政,纵容侄子与何进争权,欲废少立献,即遭鸩杀;乃至董卓笑称“太后死得蹊跷”。
皇太后教无母仪,统政荒乱。永乐太后暴崩,众论惑焉。--《献帝起居注》
辽初,述律太后纵容幼子夺权,最终遭嫡长孙永康王(辽世宗)反击,囚质幽死。
注:述律平废长立幼,“人皇王”(耶律倍)远遁后唐,不以道终。太宗崩,人皇王嫡子(耶律阮)政变夺位,皇祖母(即述律后)及皇叔李胡皆废毙。
前有董氏、后有述律氏,前车之鉴不足,定欲以身试法。
卞氏荒悖如此,居然能得善终。应该说,离不开曹丕、曹叡父子“天良未泯”。
若似魏武心性,只怕卞氏一门,乃不知“命在何时邪”。
(伏)后被发徒跣过,执(献)帝手曰:“不能复相活邪?”
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时也。”--《后汉书 卷十-下 皇后纪》
天下至愚,孰过于此?读至此处,徒令后人一声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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