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钢笔真实故事(自来水笔的故事)

民间钢笔真实故事(自来水笔的故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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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钢笔真实故事(自来水笔的故事)(8)

自来水笔Fountainpen,国人多称钢笔。就英语词意来看,其实与钢并无多大关系。《荀子·正名》:“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因此,以下皆称钢笔。

儿时,我非常羡慕有一支好钢笔插在中山装口袋里的人,那是知识分子或干部才能有的行头。如果看到有人在钢笔上刻着运动会获奖或参军留念等字样,更是两眼放光。那时,还有这样的说法:“一支钢笔小学生、两支钢笔中学生、三支钢笔大学生、四支钢笔是修理钢笔的。”当然这是戏说而已,但中山装的左上口袋真的留有插钢笔的口子,至少可以插两只钢笔。

听父亲讲,解放前的钢笔大多为舶来品,且以派克金笔为多,在政府衙门做公事的人都以拥有一支派克笔为荣。那个年代的派克笔,手感极有分量,笔尖镶有微量黄金,书写起来圆润舒畅。

父亲说,派克笔的创始人——乔治·派克曾经是个打工仔。他本来在一所学校里工作,为了贴补他可怜的工资,后来帮助一家钢笔公司销售钢笔给他的学生。这些笔总是有技术问题,包括漏墨水和供墨故障等。在接到许多同学的抱怨后,乔治.派克开始义务为学生修笔。后来他凭借其在机械方面的经验,设计并制造出了自己的钢笔——派克笔,并创立了派克公司。  派克笔一直伴随着世界上的许多重大活动,见证历史,传播文明。柯南道尔用派克笔塑造了福尔摩斯;富豪亨利用派克笔签下了购买帝国大厦的合约;二战结束时麦克阿瑟将军在日本受降,无不是用派克笔记下了历史上浓重的一页。

听母亲讲,在解放初期,钢笔在得胜堡可是个稀罕物,一个村一百来户人家找不出一支钢笔。只有吃公家饭,身穿制服的下乡干部胸前的口袋上,才能别一支钢笔。那是有文化、有身份的象征,代表着时髦。

我刚念书的时候写字用铅笔,好像所有的学校都是这样要求孩子的。一来廉价,二来不易损坏,三来写错了字可以用橡皮擦掉。一次,我用父亲的圆珠笔写作业,第二天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说用圆珠笔写出来的字没有字体,象蚯蚓一样爬来爬去。五十年代,圆珠笔不叫圆珠笔,叫原子笔。美国在日本扔了两颗原子弹,声威远播,美国商人立即借此大作广告,声称原子笔的油和原子弹的铀是一回事,里面的油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其实根本就不是那回事。

直到三年级,我才终于可以抛弃铅笔了。钢笔成了宝贝,握在手里摆弄来摆弄去,打开文具盒拿出来又放进去。先不说字写的效果如何,就是写起字来的感觉都不一样了。刚开始用的是塑料外壳的钢笔,好像是几毛钱一支的吧,写字时稍微用力,就把笔尖顶进钢笔里头了,还得用手或者钳子拔出来。相信和我一般大的孩子都有拔笔尖拔到一手钢笔水的经历。记得那时我常和同学进行吸钢笔水的比赛,皮胆外面有个金属套,捏一下可以把钢笔水抽上来,看谁能抽的又满又快。当然也不会忘记,钢笔突然没水了,同桌笔对笔,挤出那么一滴来相互解围。

那时,家穷买不起墨水,墨水是用那种二分钱一片的墨水精自己兑的。墨水精是安乃近那样大小的蓝色片剂,一片可以兑一瓶墨水,是天空一般的纯蓝色。一次课间时,我对一个同学说墨水不够了,那个淘气的同学拿过瓶去,面对墙往里给尿了一股。我气不过,告了老师,老师把他好生责骂。

我非常喜欢老师用的红墨水,觉得鲜艳的红色尤其漂亮,特别是打上90多分,当然最好是100分的时候,看着满篇的红勾,心里惬意极了。

印象中的钢笔尖儿特别爱坏,有时弄不好使了点劲,或掉到地上、戳到桌子上,尖就劈了。弄坏了钢笔,还得找地方修理,车站南马路有个修钢笔的柜台,是一个小玻璃柜,柜内摆放着笔尖、笔杆、挂钩等零部件。修笔的工具通常有小钳子、小榔头和油石等。修钢笔大都立等可取,维修中以换笔尖、笔杆和皮胆等最为常见。一般收费不高,几分钱、几分钟工夫,一支损坏的钢笔就获得“新生”了。修完后,修笔师傅会拿出一张纸,让顾客试试手感,以作验收。

那个师傅有个绝活,就是在钢笔身上刻字,当初刻的最多的是“毛主席万岁”。记得他开玩笑说,他的字虽然写得不好,但刻的字甚至比写自己的名字都好看。

有时候,钢笔即使坏了,也没钱修理。一次,文具盒被打架的同学打落在地,钢笔被踩上一脚,黑色的笔管裂了缝。当时大家都很穷,我不好意思索赔,只好用胶布将笔杆缠起来,凑乎着用。只是笔头也松动了,皮胆处也拧不紧了,中指和食指处经常沾染很多墨水,下课就得找地方洗手。

钢笔水使我知道了液体的热胀冷缩原理。夏天,当要写字时拔开钢笔帽,发现流出很多钢笔水,不但难收拾,还要忍受老师的白眼。当你手忙脚乱换完笔收拾停当后,同学们早就比你多做很多练习了。于是更加着急、冒汗,边追赶进度边用手擦汗,结果是一脸的蓝墨水。

除了因为天热漏水,男孩子们都喜欢蹦蹦跳跳、回家时一路上互相打闹,到家后文具盒里一片狼藉。但钢笔的这种劣势却使得它成了一件武器,怎么使用?就是在打架时拔开笔帽,用力甩,钢笔水会成为暗器飞向对方。不过这种行径有些卑劣,一般不用,会被人耻笑。

五十年代的呼市,冬天很冷,从家走到学校要一个小时。走到学校,皮胆里的钢笔水都冻上了。到了学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拧开钢笔管,用手的温度把皮胆里冻了的钢笔水焐化,才能不耽误写字。后来有了经验,在出门时,就把钢笔从铅笔盒里拿出来,塞进自己的棉手套里。有了手的温度,即使外面再冷,钢笔里的墨水也不会冻了。

那时,我还经常丢钢笔。每次丢失,都会招来母亲的责骂。母亲常常说:脑袋要不是长在脖颈上,也早就丢了。

我的第一支钢笔,没用它写过一回作业,只是在几个同伴眼前炫耀了一下,在上衣口袋里别了一天,就不见了。

还有一次,联营商店门前围着一堆人。我挤进去,只见一个卖狗皮膏药的人,在拍着胸部沙哑着嗓子耍小把戏。当我感到尿急要挤出人圈时,突然发现别在胸前的钢笔不见了。看了看地面,没有;把衣服口袋摸了一遍,也不见,我一下子急哭了。好心的人知道我是丢了钢笔,安慰我说:“娃娃,别哭了,哭也没有用,哭不回来,偷你钢笔的人大概早就走了。”

那天,我丢了钢笔,不敢和大人说。午饭时,泪珠扑簌扑簌地往下掉,母亲追问,我只好如实相告。我说出来后,父母竟然都没有骂我。父亲立即放下碗筷,用自行车带着我去联营商店买笔。那支笔叫关勒铭,花了两块多钱。

陪我时间最长的是父亲送我的一支又大又粗的“大金星”钢笔。笔头是五成赤金,写字时非常圆润、流利。那支笔父亲用了二十年,七十年代,他还请修理匠在笔头上再次点过金。父亲过世已经六年了,我只要拿起那支金笔就会想起父亲。因为那是最珍贵的纪念。

在键盘已成为主流的今天,已经很少有人再用钢笔了,即便是在校的学生,基本上用的都是中性笔。钢笔,已经慢慢地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中。但是对于我,一支小小的钢笔,拥有了太多的记忆,我一生都不会放弃它。

上周我出去买墨水,有人听说我要去买墨水,竟然吃惊地张口结舌:“你,你怎么还用钢笔呀?太老土了吧?”我说:“咋啦!为啥不呢?”

虽然在这个快餐时代,钢笔早已退出了生活的前台。但我一直认为,男人还是应该有一支钢笔,当你挥笔在纸上记录人间万象的时候,你会找回一些已经模糊的心事与体验。每一支钢笔,代表一段记忆;每一段记忆,都融入了生活的真谛。钢笔可以使人拥有温暖的回忆和令人心动的故事,卑微冰冷的油笔碳素笔会有吗?

西汉文人杨雄说:“书,心画也。”这里的书,意为书写。见字如面,字如其人,钢笔书写的笔迹,印记着书写者的性格内涵和精神风貌。如善楷书者,心如止水,气定神闲;善草书者倜傥不羁,豪迈洒脱。清代文人刘熙载在《艺概》中如是说:“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对书写之器钢笔的选择,也是自身气质的反映,以及生活品位和格调的体现。

孔老夫子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明代四王之一的王原祁在《佩文斋书画谱》中写道:“夫善书者之得佳笔,扰良工之用利器,应心顺手是亦一快,彼谓不择笔而妍捷者,岂通论载!”古人尚对书写工具的选择十分考究细致,何况今人?择一应心顺手的钢笔,岂不快哉?

后记:

记得那时,我还做过竹笔。竹笔的做法很简单,取一根与普通笔一般粗细的竹子(也有人取材于废旧的毛笔笔身),将一头用小刀削出斜坡,然后在斜坡两端继续削尖,笔尖根据需要可以是尖头或是平头。最后再在笔尖中央用刀或是钻子钻出一个小眼,便于墨水的储存和流动。有的人还会从这个小眼到笔尖之间轻轻刻一道小槽,当蘸上墨水时,墨水就会沿着这道小槽流向笔尖。

竹笔的原理与钢笔、鹅毛笔类似,所以有人将之同归于蘸水笔一类。

网上查知,竹笔在中国古已有之。宋代马永卿《嬾真子》卷一有载:“古笔多以竹,如今木匠所用木斗竹笔,故字从竹;又或以毛,但能染墨成字,即谓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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