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可以直接聘任高级技师吗(高级技师可参评高工)
市人社局今天公布《关于在本市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试行方案》《方案》规定:符合条件,高技能人才可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方案》自9月1日起实施,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高级工可以直接聘任高级技师吗?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高级工可以直接聘任高级技师吗
市人社局今天公布《关于在本市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试行方案》。《方案》规定:符合条件,高技能人才可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方案》自9月1日起实施。
《方案》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对工程技术领域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用、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一)范围对象
在本市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取得相关专业及职业(工种)和级别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业绩优秀,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二)基本要求
参评的高技能人才需符合本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经单位推荐同意申报。
(三)学历资历要求
参评的高技能人才需具备本市工程系列相关专业规定的学历、任职资历要求。其中高技能人才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能工作的任职经历,可折算为专业技术工作任职资历。
获得相关专业及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可由单位聘任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获得相关专业及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工程师。
获得相关专业及职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四)破格申报条件
参评的高技能人才符合本市工程系列相关专业规定破格条件的,可突破学历、任职资历条件申报。此外,对于业绩优秀、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获得上海市技术能手、上海市首席技师工作资助的人员,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且取得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可由单位聘任助理工程师;
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银牌且取得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可申报参评工程师;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且取得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可申报参评高级工程师。
(五)评审重点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充分体现其职业特点,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审的首位,引导技能人才爱岗敬业,弘扬工匠精神。要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注重评价高技能人才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条件。淡化对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定职称时的论文要求,注重对其能力、贡献、业绩等评价。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一)范围对象
在本市技术技能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含职业资格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下同)。
(二)参评条件
1.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可申请参加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评价。
2.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2)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资格,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
3.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参加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从事该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2)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从事该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
4.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高一等级现从事职业(工种)的晋级评价。
(三)考评要求
对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应注重技能考核。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