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振铎简介及作品60字(收藏名家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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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公非常英俊,他身材高大,性格豪爽,对一切人和事,都严肃认真,却又胸无芥蒂。他那爽朗的笑声,温和的眼神,刚健的体态,都给人以活力。他学识渊博,心怀坦荡,为人单纯朴实,而又富于感染力,从来不掩饰内心真实的感情,给人看到的永远是一颗胸怀坦白是非分明的赤子之心。
外曾祖母郭宝娟、外公郑振铎、外婆高君箴、母亲郑小箴与舅舅郑尔康的合影
我非常爱我的外公,在别人眼里他是大文豪、大作家、大收藏家,可在我眼里,他就是疼我爱我的外公。现在家中见过外公的晚辈就剩我一个人了,我残存有一点点记忆,而大部分外公的故事还是我母亲告诉我的。
外公与我
在生活中,外公特别喜欢孩子,那时舅舅还没有结婚,当然也就谈不到下一代了,于是我和姐姐就成了他特别疼爱的第三代。五十年代初建国伊始,外公在文化部任副部长,工作特别忙,但他只要是在北京,只要是晚上没有工作,下班后他就会先到我家来看看我和姐姐。而且每周六都会接我去他家住一个晚上。但我妈妈却不愿意我去,因为每次只要我一去外公外婆家住,回来准生病。因为他们太宠着我了,要什么给什么,吃得太多了。倘若哪一周我没去他家住,外公周日就会抽时间,哪怕是一会儿,也要到我家来看看我们。我小的时候长得可爱,非常讨人喜欢,所以外公对我也就格外的宠爱。
小时候的我
他会让我骑在他身上,他在地上当大马。现在回想起来,有几个孩子能有我这么幸福?外公因为工作经常出差,但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回京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来看我们,并且每次都会给我们带礼物。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同时生病住院,不知道外公从哪儿出差回来,一听说马上就来医院看我,为了这件事儿姐姐不高兴了好一阵子。还有一次,外公从国外回来,给我带了一个穿纱裙子的洋娃娃,给姐姐带了一个穿民族服装的娃娃,没有我的娃娃好看,姐姐就很妒忌我。外公去世后,我们都长大了,每每谈起外公,姐姐还常常提起这件事。在外公给我父母的每一封信中,几乎都要提到我们。
外公抱着我在黄化门家中 摄于一九五六年
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二日,他在捷克的布拉格,给我母亲的信中这样写道:「小箴……你和妈妈,都不赞成我多买玩具给孩子们,我在国外老是想念他们,见了玩具怎能不买些给他们呢?我零用钱不多,不能买贵重的东西,只能买些玩具,新旗(姐姐萨新旗)和点儿(我的小名),有想公公来没有?我是天天想着他们,你告诉他们,公公回国来的时候有不少玩意儿给他们呢,新旗的一个手提包很好,可用到十多岁,点儿的小手提包也很有趣,还有好玩的洋娃娃呢。」一九五八年的信中是这样写的:「小箴……你想念我们了吗?(那时我母亲在农村)我们是天天在想念着你呢,点儿活泼可爱极了,什么都懂,什么话都会讲,并且会讨人喜欢,会招呼人,像这样的孩子实在少见。」一九五八年十月十五日,外公在给我母亲的最后一封信中说:「小箴……我后天(十七日)一大早就要动身去阿富汗了,是经苏联走的。……点儿可爱极了,说出话来,逗人喜欢,并且也很听话,新旗很用功。……我们是正在走向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呢,怎能不多出一把力,多流几滴汗呢……」从这几封家书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到外公对家庭的温情与关怀,对晚辈的爱怜和疼惜,以及对祖国建设美好前景的信心。我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外公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外公、母亲、姐姐与我在黄化门家中的合影 摄于一九五六年
再有的记忆就是外公的书房。那时外公家住在东城区景山后街的黄化门,是一个小小的四合院儿,一溜北房,两间西房,两间南房,东房只有一间,那就是外公的书房了。印象中那个房间没有窗户,但屋子很高,三面墙都排满了书架,书架有三米多高。书架上的书琳琅满目,有横放的,也有竖放的,有线装书也有外文书,当然对我们最有吸引力的是小人书。屋里有一张写字台,写字台上有一盏台灯,一把木头的带扶手的椅子,靠在门边儿上还有一架木制的小梯子。因为书架很高,外公在找书时经常要用到那个梯子。当时因为我们都还小,所以很少被允许进到那个书房里去。
外公与外婆
外公逝世后,外婆遵照外公的遗愿,将全部藏书—中文线装书和外文书籍—共一万七千二百二十四部,计九万四千四百四十一册,全部捐献给了国家(现在在国家图书馆保存)。那些书架也就空了。但之后,我却跟那些书架有了很亲密的接触。
外公、姐姐和我 摄于一九五六年
一九六六年......搬到了文化部安排的和平里文化部的住所,在新化西里的单元楼里。由于楼房太矮,三米多高的书架根本就放不进去,而我家住的是平房,房子比较高,所以这些书架就都搬到我家来了。我家同样书很多,因为我的父亲也是做文化工作的,这些书架大约有十一二个,在我家也摆满了各种书籍:文化的、历史的、世界名著和各种工具书,我们也经常遨游在这书海中。这些书架也就成了我家书房里最珍贵的家具,一直在我家放了三十八年。直到二〇〇四年,外公的祖籍福建省长乐市为我外公建立了纪念馆,希望家属将外公用过的物品捐献给家乡。至此,这些书架才离开我家,摆放在了福建长乐郑振铎纪念馆中。
外公、外婆、母亲、舅舅与姐姐在黄化门家中 摄于一九五四年
外公与母亲
还有一件事儿是值得一提的,就是建国后,成立了国家文物局,我外公是文物局第一任局长,当时文物局收购的和接受私人捐献的图书和文物越来越多,为了国家的文物不流失、不损坏,由外公主持制定了《文物保护条例》和《文物工作人员守则》。在《文物工作人员守则》中,有一条就是:「文物工作者个人不得收藏买卖文物。严禁利用职权在文物征集收购工作中,为自己和他人留存文物。」这一条守则,一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改变。记得罗哲文先生在世时,几次遇到我,都跟我说着同一句话:「就是因为你外公定的规章制度,让我们这些做文物工作的人都不能收藏文物。」
外公与父亲萨空了等合影
外公将收到的文物,在团城承光殿或北京图书馆的展览室先办一些小型的展览,如书画、陶瓷或善本图书,并为每件都写好说明卡,凡是私人捐献的,都在卡片上仔细标明,招待有关人士参观。这样,关心文物保护工作的人越来越多,捐献家藏文物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外公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一九五二年,外公将他在解放前收集购买的大批陶俑明器约五百七十余件,全部捐献给了中央人民政府。外公常说,要热爱祖国,要懂得祖国的历史,文物是历史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文化艺术水平高低的见证人,也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我们应该感到自豪,因为我们的祖国有悠久的历史,我们勤劳的祖先,用劳动和智慧创造了绚丽的文化。
文化部颁发给外婆、母亲、舅舅的褒奖状
外公在世的时候,我还很小,我是从母亲的讲述和众多的回忆文章中认识我的外公的,他们从不同的侧面,向我展现了外公的人生,也从不同的角度,让我看到了外公那伟岸的身影、宽广的胸怀、不懈的追求和那一颗为祖国奉献一切的赤胆忠心。
萨社旗二〇一八年八月于家中
原文作者:萨社旗(作者系:郑振铎先生外孙女)
原文来源:《紫禁城》2018年11月刊《我的外公郑振铎》
(因篇幅限制,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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