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转私不论金额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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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板想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怎么就不能随便拿呢?其实道理很简单,企业经营所得必须缴税,换句话说,公司账上的钱有一部分都是国家的,而拿国家的钱是犯法的!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第三条的要求:本人公司股东对公司的税后利润开展分配的应该按照贷款利息、股息分配、收益所得的可用20%的征收率。
国家作为每一个企业不记名的控名股东,挣钱要先给国家交税。所以说企业是国家的,不是自己的!
而且企业在取得盈利过后,除了25%的企业所得税,老板或股东想要合法地将钱放入自己的口袋还需要缴纳20%的个税。
举个例子:李四的公司赚了钱,交完增值税,刨掉成本费后,还有利润800万,这800万的利润,股东想要拿走,首先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也就是200万;其次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也就是120万,合计320万,最后到手也就480万。
虽然是这是为了公私分明,避免公款私用,但是把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直接缴纳一半,这谁不心疼啊?
然后有些企业老板就开始动起了小心思,将公司的钱直接划到个人账户里。例如在财务报表里做个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等等,就是不想缴纳这个分红个税。
这么干是行不通的,自金税四期上线开始,税务部门就也就严查这些不规范的公转私了!
一旦被税务机关核实有公转私的行为,转出钱不仅要原封不动地退回,还需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那么公转私超过多少会被查呢?
央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这三种企业收入的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公对公单笔转账支付或者累计200万元以上。
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此外不论金额大小,这六类可疑交易情况都会被重点监管,老板们谨记!
1、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2、转入转出异常(分批转入,集中 转出 ;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3、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4、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5、频繁开销户
6、闲置账户大量交易
公转私监管越来越严,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够合理解决?
成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开设对公账户,以个体户的名义去签订居间合同,把居间费达到对公账户,如何利用核定征收政策来交税,享受核定个税政策,综合税率为0.5%—2.1%。
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完税后将企业利润公转私到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的个人卡上是允许的。
那么,企业或个人如何注册才能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追征期都出台了有些税收优惠政策,用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优惠注册的园区,不仅节税而且还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奖励比例是30%—80%;
纳税越高,奖励比例就越高,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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