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14个村(新一期征地来了)
新一期的征地公告来啦这次涉及到的是,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最新征地14个村?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征地14个村
新一期的征地公告来啦!
这次涉及到的是
金山卫镇、枫泾镇
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拟征地告知书
沪金拟征地告〔2021〕第506号
金山卫镇永久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金规划资源选预〔2021〕22号,金发改投〔2015〕127号,国家拟征收你村金山卫镇永久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金山卫镇永久村1组
二、用途:公共设施用地(大气自动监测站房项目)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沪府发〔2011〕75号)(沪府规〔2019〕38号)(沪规划资源规〔2019〕6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按照《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发[2017]15号)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四、调查确认:
本告知书发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会同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下列调查确认工作:
(一)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
(二)对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三)对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金山卫镇永久村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2021年05月17日。
六、本告知书公布后,拟征地范围内应当执行下列限制性规定,限制期限为一年:
(一)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
(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五)拟征地范围内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开工的,不得开工;
(六)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意见的,可向区土地管理部门反映。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67326082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联系人:宋杰
57953126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拟征地告知书
沪金拟征地告〔2021〕第507号
枫泾镇盛新村,卫星村,五一村,泖桥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项目沪金规划资源选预〔2021〕25号,金发改投〔2020〕201号 ,国家拟征收你村枫泾镇盛新村1组,卫星村1、2、3、5、6、12组,五一村1、2、4、5、7、8、15、16组,泖桥村8、9、10、11、12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金山区枫泾镇 东至农桥,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兴豪路桥
二、用途:河道整治(枫泾镇毛塘泾等河道整治工程(3))
房屋补偿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执行;
五、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 枫泾镇盛新村,卫星村,五一村,泖桥村 确认调查结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期限至2021年05月18日。
联系人:宋杰、陶黎琼
联系地址: 金山大道1800号、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57953126、67326085
监督电话:57952955
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1 年5月8日
资料: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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