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森林和黑白迷宫哪个好看(我们当年一文不名)
作者:Phil Hoad
译者:Issac
校对:朱溥仪
来源:《卫报》
译者按:以下是《血迷宫》的主创们讲述当年他们是如何集合起团队,并拍摄出《血迷宫》这部影片的经历。
巴里·索南菲尔德,摄影师:
我曾在1982年的一次派对上见过乔尔·科恩。我们当时聊了聊维姆·文德斯《美国朋友》中的摄影技巧有多棒。
《美国朋友》(1977)
他向我解释道,他和他的哥哥伊桑想要拍条预告片来尝试着筹集75万美元,以此制作他们自己写的名为《血迷宫》的黑色电影剧本。那时我刚从纽约大学电影学院毕业,买了一架二手的16毫米摄影机。
乔尔·科恩(右)
我为其拍摄了由布鲁斯·坎贝尔主演的预告片。筹集资金用了一年的时间,我们就带着一个16毫米放映机,去给那些投资人展示我们的预告片,这些投资人的职业都是牙医之类的。
当时投资15000美元你就可以获得1%的股权。全部资金的百分之五十将用于奖励这部电影的全部演职人员。一位千万富翁曾经为Windex公司提出了使用抽水机的建议,并投资了该电影,我的父亲也得到了1%的股权。通常投资独立电影是个很愚蠢的选择,但是这部电影的每位投资人后来都获利了。
剧本非常精炼可行,也是为了节省预算。因为乔尔在德克萨斯奥斯汀读了一年的电影学院,所以该剧本的场景都是真实存在的,比如奥斯汀湖。我们在他们曼哈顿河滨路280号的公寓里花了好几个礼拜设计镜头。
《血迷宫》(1984)
一部电影是否有连贯的过渡非常重要,它会使电影看起来很高级,好像花了很多钱的样子。其中有个镜头,这个镜头从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在办公室里发现了凶手,一下过渡到他在家里思考这件事。
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两个镜头串在一起,但我们的场务人员汤姆·普罗菲特最终提出一个很特殊的处理方式,他懂的东西比我们所有人加在一起懂的都多。
我们把弗兰西斯和摄影机连接在一起,首先你能看到她正望向办公室,但接着我们就把整个镜头翻转九十度,同时她也一下子倒在了她的床上,两个镜头里我们把床放在同一个位置上。汤姆后来还把这种方法用在了他和他老婆的一些私事里——我们可不想知道细节。
我们对拍故事片可真没什么经验。在我们开拍的前一天,我还得让一位摄影助手告诉我那台35毫米摄影机的开关在哪。乔尔和伊桑还觉得他们得为整个团队做花生酱三明治,他们都没意识到我们有伙食供应商。而且我一紧张肚子就不舒服,好笑的是我在那42天里呕吐了18次。但我们的团队在工作中秩序井然,也没有太多让我们头疼的事。
我们最初把预告片展示给投资人看的时候,几乎没有人喜欢它。他们都不能理解在一部电影中如何同时融合惊悚、恐怖和喜剧的元素。那些大公司也都拒绝投资,虽然那些有创造力的人们喜欢它,但是市场上的投资人却不喜欢。他们想不出推销这部电影的方法。
我当时拍摄《矮子当道》的时候就发现黑色喜剧会让投资人望而却步。直到在1985年1月的纽约电影节上,有评论家对其表达了喜爱之情,这部电影才得以发行,当时是独立发行商皇冠国际影业买下了它。
《矮子当道》(1995)
这部电影在电影节上和吉姆·贾木许的《天堂陌影》同时首映。但我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们会为独立电影开辟一片新天地,我们只是试着打造一部商业影片。乔尔、伊桑和我最近在为这部电影的再次发行做准备,这次是和CC合作。
我们都觉得我们当时可以做得更好,当时进度太慢了,而且我也可以把它拍摄得更好。最近我们想在再次发行上让它的价值翻上十倍,经过重新调整以后,影片的整体效果还会比之前好上一些,大概好上8%吧。
M·埃米特·沃尔什,演员:
我拍过上百部电影。每次你都会试着赋予角色一些你自己的东西。如果你扮演一个反面角色,你就得真的变成一个恶棍。我在《血迷宫》里扮演的角色是维斯,维斯不觉得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他行走在法律的边缘,但他觉得这很有趣。他是个很简单的人,为了多挣些钱,他会做些超过本职工作范围的事。
我对科恩兄弟了解甚少。但我的经纪人总是不通知我就为我接下很多片子,对此我不是很开心。所以我就要求每次在接片时先看看剧本。我当时在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和梅丽尔·斯特里普拍一部电影,我的经纪人打来电话说有个低成本的电影,是几个年轻人写的。
这个角色有点像西德尼·格林斯垂特所扮演的40多岁的角色,穿着巴拿马西装和帽子。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他们当时就在奥斯汀100公里以外的地方,所以我就在电影开拍前一天过去了,然后他们向我展示了他们的宣传片。
乔尔从来没和演员共事过,所以他不太很懂一些表演上的专业用词。他会说:「你怎么不看那儿?」我就回答:「为什么我要看那儿?」乔尔又会说:「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他们完全按着电影脚本来。乔尔会先把场景布好,然后伊桑就走过来从镜头里看。接着他们会走到角落里谈话,两个人做决定。这就像他们俩之间的私事一样。
有一次,乔尔给我打电话说:「M,你会吐烟圈儿吗?」我不抽烟,而且我一度很反感抽烟。当我告诉他我不会的时候,他说他们发明了台制造烟圈的机器。但在我们是在达拉斯城外的一家小旅馆拍摄那个场景,因为不够潮湿所以制造不出烟圈。
最后,一个道具组的女孩说:「把那个香烟给我,我从小就和我的四个哥哥在仓库里抽烟。」说着她就吐出了好看的烟圈。我就说:「哇,真是将低成本进行到底了。」拍完之后,她就坐在台阶上,都快把她的肠子吐出来了。
那之后接连数月我都没有他们的消息。他们也付不起我去纽约参加电影首映礼的机票钱。它在洛杉矶上映三四天之后我才看到,我当时觉得:哇!我的片酬突然就涨了五倍,所有人都想请我出演。没有哪个导演的处女座能和《血迷宫》相媲美。不是因为他们幸运,是因为他们超越了其他人,达到了他们本就应该在的高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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