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非法捕捞事件(案例②非法捕捞大渡口公园)

案例2

非法捕捞大渡口公园“莽子”鱼鉴定案

关键词:司法鉴定 非法捕捞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案情概况

2020年4月24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大渡口公园的明星鱼“莽子”被偷走。经公安机关调查,2020年4月23日22时许,李某等4人一起携带渔网等工具到大渡口公园鱼塘拉网偷走“莽子”鱼和6、7条小鲫鱼,“莽子”鱼为鲤鱼,长约1米,重约40斤,4人将“莽子”鱼杀死后丢弃。据新闻媒体报道,“莽子”鱼亲近人,深受市民喜爱,是大渡口公园的名片,具有很高的生态文化旅游服务功能价值。

事件发生后,群众反映较大,社会关注度高,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分局调查取证后对李某等4人作出行政拘留9天的处罚,但难以弥补“莽子”鱼给老百姓带来的生态文化旅游服务功能价值的损失。2020年7月,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受有关单位委托,对该案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案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28633.8元,其中直接生态价值损失5441.9元,生态服务价值损失23191.9元。

鉴定要点

支付意愿是消费者对所接受的货物和劳务的估价或愿付出的代价。支付意愿法广泛应用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景观生态价值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本案中,“莽子”鱼作为一种文化服务资源,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美学、观赏等非使用价值方面,可以通过人为饲养、观赏、恢复等活动愿意支付的金额来评估,侧重从生态文化旅游服务功能价值方面进行索赔。

案例意义

本案造成的直接生态环境损害不大,但是造成的社会舆论影响较大,在重庆广电、重庆晨报、新浪微博、搜狐网、新浪网、腾讯网、抖音等各大媒体上均引发网民的激烈讨论,“莽子”鱼寄托了到公园游玩市民的深厚感情,本案的后续处理结果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为了回应社会的关切,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对于直接生态环境损害小的案件,侧重从生态服务价值损失方面进行索赔,公众的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充分体现了“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理念。同时,采用支付意愿法开展周边居民调查,强化公众参与,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实效,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提供了新方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专用名词解释

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生态系统在维持生命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过程中,为人类与生物提供的各种惠益,通常包括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和支持功能。

支付意愿法:支付意愿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简称CVM)也称条件价值法,是近年来国内外生态与旅游、环境经济学中最重要和应用最广泛的关于公共物品价值的评估方法。CVM适用于缺乏市场价格和市场替代价格商品的价值评估,因而是“公共商品”价值评估的一种特有的重要方法,它能评价各种环境资源无形效益和有形效益的经济价值,包括各种利用价值和非利用价值。

武汉非法捕捞事件(案例②非法捕捞大渡口公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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