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残怎么处理(关于意外伤残你需要知道的二三事)

没有图片,直接干货近期很多同学邀请我回答关于意外伤残理赔的问题,我现在写一个简单文章给大家科普一下,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意外伤残怎么处理?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意外伤残怎么处理(关于意外伤残你需要知道的二三事)

意外伤残怎么处理

没有图片,直接干货!

近期很多同学邀请我回答关于意外伤残理赔的问题,我现在写一个简单文章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般来说,因为意外伤害发生的理赔,主要是两个方面

身故和伤残

其中身故责任比较好理解,无论是因为他人导致、交通事故等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原因导致的身故都算意外身故,我先说国家政策规则,再说商保的规则。

国家政策对这块主要分为三种补偿的方式

非交通事故的,比如他杀、或者因为什么事故导致的,工伤补偿也参考这个。

1.什么是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不法对他人的生命造成侵害之后,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一种。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交通事故的补偿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损害根据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即部分地区实行同命同价,均以城镇标准核算赔偿。

没有进行试点的地区,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

以上都是国家政策的补偿规定,下面我再说一下商保对于意外身故的理赔

这个就简单了,根据你保单记载的意外身故保额进行赔付就可以

意外身故说完了,我继续说一下意外伤残责任,目前我国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基本都需要鉴定进行明确,除了一些伤残类,就是肉眼能看出来有器官或者肢体的缺失的,但是根据新的伤残标准,部分明残需要对丧失的功能进行评定,所以上基本可以认为,只要是伤残,都需要进行鉴定。

目前伤残标准分为三大类

工伤评定评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_(GBT16180-2014)

适用对象: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工伤保险条例》,是由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并与2010年12月20日修订后重新公布的。修订的部分,自2011年1月1日生效,未修订的部分自2004年1月1日生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待遇包含工伤医疗、停工留薪、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详见《工伤保险条例》

标准二: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B/T 31147

适用对象: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情形,工伤除外。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JR/T 0083-2013

适用对象:确定意外险产品或包括意外责任的保险产品中的伤残程度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行业标准,该标准于2013年6月8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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