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容易有鬼的传说)
历史上大多数的鬼故事,都是由书面记录而成,无论是流传的,还是后人的创作,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写实性。几乎每篇鬼故事涉及到的人物都是有名有姓的真实人物,是发生他们身上的真实故事,以此佐证鬼的真实存在。
近代著名小说家翻译家林纾在《畏庐琐记》中记载了一个鬼故事:一次,林纾住在台湾蚬子街上的一栋凶宅。夜深后,屋内所有的桌子、凳子竟然自己移动起来,吓得林纾拔刀向空中砍杀。后来,林纾才知道这栋凶宅先后有五个人上吊而死。
鬼故事还有一个特点是强调讲述的可靠性,故事的记录者总是不厌其烦地在讲述完后注明了故事是由谁讲述的,又由谁转述的。民间讲述的鬼故事,总是讲述发生在你认识的人身上的事情,或者有人信誓旦旦地证明了事情发生的真实性,甚至干脆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以曾入选中学语文课本的《宋定伯捉鬼·搜神记》为例,南阳的宋定伯巧捉鬼,在市上变卖,“得钱千五百,乃去”,最后就有人打保票“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
鬼故事当然有很多种类型,但是概而言之,有几种类型非常常见。一种是途中见鬼型,小时候经常听到这样的鬼故事,半夜走到路上,有人搭讪,或见鬼火之类,就是这种类型。
凶宅闹鬼型。这也是流传最广的一种故事类型,给现代的电影电视带来了很多灵感,至今都是好莱坞恐怖电影模式中最为常见的门类。
人鬼婚恋型。也是常见的电影电视类型,古代文人创作鬼故事中最为常见,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小倩”一则,被改变为《倩女幽魂》,几十年间有各种版本,至今吸引大量观众。
不怕鬼型。《太平广记》中“蒋惟岳”一则:蒋惟岳,不惧鬼神。常独卧窗下,闻外有人声,岳祝云:“汝是冤魂,可入相见。若是闹鬼,无宜相惊。”于是窣然排户,而欲升其床。见岳不惧,旋立壁下,有七人焉。问其所为,立而不对。岳以枕击之,皆走出户。因走趁,没于庭中。明日掘之,得破车辐七枚,其怪遂绝。又其兄常患重疾,岳亲自看视。夜深,又见三妇人鬼,至兄床前。叱退之,三遍,鬼悉倒地,久之走出。其兄遂愈。
这几种鬼故事之所以最为常见和流行,可能与人们对鬼愈加复杂的情感有关,恐惧有之,可怜有之,可恨有之,可谓爱恨交集。
周作人先生在《鬼的生长》这篇小文中提到一种观点,可代表我们大部分人对鬼的看法,“我不信鬼,而喜欢知道鬼的事情,此是一大矛盾也。虽然,我不信人死为鬼,却相信鬼后有人”。所谓“鬼后有人”,很多鬼故事的只是想以“鬼事”反衬“人事”,借物言志也罢,借鬼论人也罢,鬼的背后总有许多复杂而丰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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