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人生(道德经第二十七章)

善行无辙迹①,善言无瑕谪②,善数不用筹策③,善闭无关楗④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⑤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⑥人,故无弃人⑦。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⑧。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⑨。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⑩。

注释:

① 辙迹:轨迹,行车时车轮留下的痕迹。

② 瑕谪(zhé):玉石上的斑痕。此处引申为瑕疵、缺点。

③ 筹策:古人计算时使用的工具。

④ 关楗:关门的木闩(shuān)。横的叫关,竖的叫楗。

⑤ 绳约:用绳索捆绑。

⑥ 救人:帮助人。此处引申为使人尽其才。

⑦ 弃人:无用之人。

⑧ 袭明:内藏智慧聪明。袭,掩藏。

⑨ 资:取资、借鉴之意。

⑩ 要妙:精要玄妙,深远奥秘。

译文:

善于行走的,不会留下痕迹;善于言谈的,没有任何瑕疵;善于计算的,不必借助于筹码;善于关闭门户的,不用木闩别人也打不开;善于打结的,不用绳索别人也解不开。因此,圣人总是善于使人尽其才,因而没有无用之人。总是善于物尽其用,因而也就没有无用之物。这叫做藏而不露的智慧。所以善人是不善人的老师,不善人则是善人的借鉴。不重视自己的老师,不珍惜自己的借鉴,即使是聪明人,也会变糊涂。这叫做精微玄妙的道理。

后语:

老子认为,天下的善人、不善人,善物、不善物,皆有其用处。因此,人无弃人,物无弃物。善者为师,不善者为资,一律加以善待。

看问题要全面,不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可妄自尊大,恃才傲物。

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人生(道德经第二十七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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